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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超

作品数:13 被引量:3H指数:1
供职机构:阜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历史地理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0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3篇司法
  • 3篇宋代
  • 2篇书证
  • 2篇契约
  • 2篇法律
  • 1篇典当
  • 1篇典制
  • 1篇多余指定原则
  • 1篇刑法
  • 1篇刑法学
  • 1篇刑法学派
  • 1篇学派
  • 1篇伊斯兰
  • 1篇伊斯兰法
  • 1篇制定法
  • 1篇中国本土
  • 1篇中国传统法
  • 1篇中国法
  • 1篇中国法制
  • 1篇中国法制史

机构

  • 12篇阜阳师范学院
  • 2篇安徽经济管理...
  • 1篇昆明理工大学

作者

  • 12篇魏文超
  • 2篇华志强
  • 1篇李民
  • 1篇李永成
  • 1篇魏汉涛
  • 1篇庞红萍

传媒

  • 5篇阜阳师范学院...
  • 2篇公民与法(综...
  • 1篇河南大学学报...
  • 1篇滁州学院学报
  • 1篇科技信息
  • 1篇重庆理工大学...
  • 1篇刑法论丛

年份

  • 2篇2016
  • 1篇2015
  • 2篇2014
  • 4篇2013
  • 1篇2011
  • 2篇2006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宋代的书证制度
2013年
中国古代的书证制度在宋代达到了鼎盛阶段。宋代社会所出现的商品经济发达、完备的契约制度与好讼民风等社会变革,成为宋代发达的书证制度的产生土壤。宋代书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书证在民事司法中得到广泛运用。以宋代书证制度为理据,不难看出中国传统法难以归入韦伯所论的"卡迪司法"即"实质非理性"法之"类型"。
华志强魏文超
关键词:宋代书证契约
专利侵权认定中的“多余指定原则”的不合法性被引量:1
2006年
“多余指定原则”作为人民法院专利侵权认定原则之一,不符合法的本旨。该原则的司法适用会造成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的权利失衡,有违司法公正,并有司法权侵蚀行政权之嫌。该原则应当废除,否则不利于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
魏文超
关键词:权利失衡司法公正
法律移植论之检讨——以中国法制史研究模式为线索
2011年
由于近代学统的断裂,中国法制史主流研究模式偏离了中国自身历史秩序建构的基本原理,进入了"以西范中"的研究误区。中国当代法史学者须本着资源本土化学术自觉,树立自己的精神信仰,从法律移植转向法律"混合",培植法史学科后备人才,创造出中国法制史学科新体系。
魏文超
关键词:中国法制史法律移植西化民族性
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促进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被引量:1
2006年
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以适应21世纪对人才的需求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核心目标。教师要确立为学而教的指导思想,通过创设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课堂教学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巧设问题情境、互动活动来逐步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同时还要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设法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特别是作业形式,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学习自主的实践能力[1]。
庞红萍魏文超
关键词:课程改革
“典”的两则史料辨正
2014年
西周格伯簋铭文中记载的"典"与《后汉书·刘虞传》中记载的"典当",分别是迄今发现的文献中最早出现的"典"与"典当"用语。一些学者认为,两则文献中的"典"与"典当"分别具有典卖与典当之义,也有一些学者持不同观点。至今尚无学者对此问题作充分的论证,所提出的观点缺乏令人信服的理据作支撑。通过考察典制的发生学意义,并结合两则文献的时代背景与其它史料作综合分析,不难看出,这两则文献记载的内容,均与典制无关,不能视为典制的早期运用。
魏文超李民
关键词:典当交易史实
梳理与启示:中国本土刑法学派之争被引量:1
2013年
欧陆日本刑法学派之争极大地促进了大陆法系刑法学的发展,我刑法学界目前对欧陆日本刑法学派之争兴趣正浓,意图在我国营造学派之争的氛围。事实上,中国素有学派之争的传统,儒家和法家、礼教派和法理派之争都是我国本土刑法学派之争。通过系统地梳理儒家和法家的形成和发展,并对这两大学派的刑法思想进行比较,不难发现,自然犯与伦理具有天然的联系。这一事实启示我们,自然刑法具有伦理品格,想用一种理论统领自然犯与法定犯是困难的,意图用一个标准去规制和评价自然刑法与行政刑法是无益的。这一事实还启示我们,应倡导多元刑法学派之争、重视本土刑法学派之争。
魏汉涛魏文超
关键词:儒家法家
后二元户籍制时代的农村问题及对策
2015年
废除城乡二元户籍体制,是中国社会一次划时代的改革,但囿于相关法律与制度的缺陷,这一改革势必会造成城乡间新的失衡问题,加深业已存在的农村产权关系混乱,使得农村资产利用率更为低下。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真正打破城乡隔阂的局面,实现农村向城市人开放,废除调地制,建立城乡统一产业市场,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在中国当前的国体环境下,有待于不转移所有权的交易形式——典卖的恢复。
魏文超
关键词:农村农地农民
芜湖教案的法理分析
2016年
晚清发生的芜湖教案,我们不应完全从反帝反侵略的角度对其进行定性。从国际条约角度来看,西方传教士在中国的传教行为是条约赋予的权利,清政府有义务履行条约,保护教士的人身财产安全。从证据的角度来看,催生教案发生的所谓的教堂"拐骗幼童""挖眼剖心"等风闻纯属无中生有,传教士并不等同于侵略者。教案发生后,西方国家采用外交与法律手段为主、辅以武力威慑的解决纠纷策略,远较清朝暴力先行之后的被动挨宰高明得多。国际竞争是全方位的斗争,我们不可迷信武力,而要尽可能地在外交与法律框架内争取利益。
魏文超
关键词:教案国际条约法律
文本与现实间的裂罅——反思民初典制的表达与实践
2016年
民国初年典卖法适用《钦定大清现行刑律》与《清理不动产典当办法》的立法规定,但通过对比法律文本规定与民初典卖实践,会发现二者相悖之处甚多,制定法很多规定在实践中成为具文,而各地习俗中的一些内容也有悖于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形下,民初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有时难以恪守法律条文,只能在法条与民意间作取舍或作调和。这一现象警示我们,习惯法乃人类社会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多元现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当代中国民事立法必须尊重社会内生之秩序。
魏文超
关键词:制定法习惯法
宋代书证制度研究
2014年
在宋代近世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宋代社会所出现的好讼民风、发达的契约制度与书铺机构等因素,催生了发达的书证制度。宋代书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要有契约与政府档案等书证类型。宋代形成了发达的书证防伪与鉴别技术,书证在民事司法中得到广泛运用,成为民事司法中的"证据之王"。以宋代书证制度为理据,不难看出中国传统司法法具有较强的确定性。
魏文超李永成
关键词:宋代书证契约民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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