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哲 作品数:7 被引量:23 H指数:3 供职机构: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更多>> 发文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更多>> 相关领域: 经济管理 社会学 文化科学 更多>>
公司现金持有研究综述 被引量:1 2022年 现金是公司流动性管理中最重要的工具,因其灵活性和流动性成为公司投融资的关键因素。国内外关于现金持有的研究脉络大致可以分为现金持有的动态变化、现金持有的决定因素、现金持有的经济后果三个部分。经典的理论有权衡理论和代理理论两大类,前者侧重现金持有中的成本-收益分析,而后者则侧重于公司内部治理问题。本文汇总了国内外现金持有的相关研究,并结合中国特有的制度因素对未来研究提供了方向与建议。 葛瑶 沈哲 李海丽关键词:现金持有 代理理论 为什么股权分置改革未能提高营利能力? 2019年 基于科斯定理的视角,股权分置改革降低了上市公司进行控制权转让(transfer of corporate control)的交易成本,理论上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营利能力,但以往研究并没有发现上市国有企业营利能力在股权分置改革后显著提高。本文认为,紧随股权分置改革发生的应对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以下简称一揽子计划)加剧了上市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掩盖了股权分置改革对营利能力的改善效果。本文以2002~2010年A股非金融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双重匹配和直接计算一揽子计划对上市国有企业营利能力的影响两种方法来调整一揽子计划的影响,发现和该解释一致的经验证据:①在调整一揽子计划的影响前,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国有企业的营利能力没有显著提高;②在调整一揽子计划的影响后,股权分置改革显著提高了上市国有企业的营利能力;③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营利能力的提高源于代理问题的有效缓解。 胡思苑 李海丽 沈哲关键词:股权分置改革 一揽子计划 营利能力 欧元导入后外汇市场的特征变化 2010年 我们使用改进的EGARCH模型考察了外汇市场在欧元导入前后的特征变化。我们发现几个主要货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幅度较之前增加了,各汇率之间的相关程度也加深了。这些现象的发现具有实际的操作意义。 沈哲 刘振涛关键词:汇率 中小投资者法律保护与资本市场稳定——来自投服中心持股行权试点的经验证据 被引量:3 2024年 本文基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持股行权试点政策的实施,实证检验中小投资者法律保护如何防范公司的股价崩盘风险。研究发现,试点政策实施后试点省份上市公司的股价崩盘风险平均下降15.997%~21.833%,并证实结论是稳健可靠的。异质性分析显示,企业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越大、企业诉讼风险越高以及所在地区的市场和法治环境越好时,试点政策降低企业股价崩盘风险的作用越明显。进一步的机制检验表明,试点政策通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治理水平两个渠道作用于股价崩盘风险。本研究为完善我国中小投资者法律保护制度,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以及维护金融稳定具有一定的实证参考价值。 李海丽 沈哲关键词:中小投资者 中国新股异常现象的行为解释 被引量:5 2013年 本文采用1996-2009年上市的899只新股为样本检验了投资者参与程度与新股市场表现之间的关系,发现新股上市首日收益率和投资者参与程度正相关,与基于Rock(1986)和Welch(1992)的理性参与模型,基于Ellul和Pagano(2006)的流动性参与假说,和基于Miller(1977)的价格泡沫假说都是一致的。但是进一步的研究表明新股长期表现和新股首日收益率负相关,这一结果只和价格泡沫假说是一致的。我们的实证结果表明中国新股上市首日观察到的高收益率的主要原因不太可能是发行公司有意的折价行为,而更有可能是过多的新股投资者导致新股短期均衡价格偏离基本面价值,这种价格的偏离在长期得到了纠正。 沈哲关键词:新股 投资者参与 价格泡沫 中国新股折价现象研究评述 被引量:2 2014年 新股折价现象指的是新股上市首日的收盘价格普遍高于新股发行价格,这一现象一直是学者和政策制定者关注的焦点问题。如果新股在上市后的短期均衡价格反映了所有信息,那么新股上市首日收益率意味着新股发行价格显著低于其内在价值。国内外对中国新股折价现象的研究包括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理论研究的分类主要按照发行公司、承销商和投资者之间的两两关系,实证研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信息不对称、行为因素和制度因素。文献分析表明,信息不对称和行为因素是影响中国新股折价的主要原因。 沈哲 蔡丛露 黄霖关键词:信息不对称 承销商声誉、信息不对称和新股抑价:基于板块的新发现 被引量:12 2013年 我们采用2004年到2011年上市的1,025个新股样本检验了承销商声誉和新股抑价程度之间的联系。我们发现,虽然新股抑价程度和承销商声誉表面上存在负相关,但是一旦控制了和板块相关、和年份相关的固定效应以后,这一负相关的显著性明显减弱甚至消失。我们还发现,主板新股抑价程度随着承销商声誉的提高而增加,中小板和创业板新股抑价程度则随着承销商声誉的提高而降低。对于相同的承销商声誉,中小板新股抑价程度的降低幅度似乎要大于创业板新股。我们认为这些结果和承销商声誉假说是不一致的,承销商没有起到降低信息不对称成本的作用。 沈哲 林启洪关键词:新股抑价 承销商声誉 信息不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