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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成波

作品数:14 被引量:29H指数:4
供职机构:复旦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历史地理哲学宗教更多>>

文献类型

  • 11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 3篇经济管理
  • 2篇历史地理
  • 1篇哲学宗教

主题

  • 6篇法律
  • 3篇明代
  • 2篇社会
  • 2篇互动
  • 2篇法律变迁
  • 1篇新三农
  • 1篇演变脉络
  • 1篇优化配置
  • 1篇正外部性
  • 1篇政治
  • 1篇政治合法性
  • 1篇三农
  • 1篇三农问题
  • 1篇社会变迁
  • 1篇社会互动
  • 1篇使令
  • 1篇宋代
  • 1篇唐代
  • 1篇唐代社会
  • 1篇农地

机构

  • 5篇河南师范大学
  • 4篇浙江大学
  • 3篇复旦大学
  • 2篇曲阜师范大学

作者

  • 13篇尹成波
  • 1篇孟令熙
  • 1篇包伟民

传媒

  • 2篇西安电子科技...
  • 1篇经济论坛
  • 1篇管理现代化
  • 1篇齐鲁学刊
  • 1篇河南师范大学...
  • 1篇学术月刊
  • 1篇法学家
  • 1篇船山学刊
  • 1篇农村经济
  • 1篇浙江大学学报...

年份

  • 1篇2017
  • 2篇2014
  • 2篇2012
  • 1篇2011
  • 1篇2010
  • 2篇2009
  • 1篇2008
  • 1篇2007
  • 2篇2004
1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分户令》辨疑被引量:1
2011年
学界对商鞅变法中颁布的《分户令》颇有分歧:一些学者认为根本就不存在强制析户;另有一些则认为强制析户毋庸置疑,但其内部又有彻底析户和不彻底析户之争。通过研读史籍和出土文献,并结合当代学者的研究成果,小家庭不利于垦荒、赘婿问题、赋役问题均不能支撑第一种观点;《分户令》和《均出余子之使令》迫使百姓将其成年子弟全部分出,造就了"父子异籍"、"兄弟各户",核心家庭成为社会主流。
尹成波
关键词:核心家庭
农村排涝的“囚徒困境”及反思
2010年
农村洪涝频发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家职能缺位。排涝的纯公共物品属性导致市场失灵,无法吸纳私人资本;政府、官员在经济理性支配下将公共资金大都投向城市基础设施,水利资金匮乏;农民的经济理性造就排涝混乱无序,最终酿成"囚徒困境"。合理的解困之策是政府出资,区域统筹规划,企业竞标承建排涝系统,其所有权赋予受益农民,从而使排涝的"正外部效应"内部化。
尹成波
关键词:公共选择理论
子孙“自置财产权”研究——以律令和判例为中心被引量:1
2017年
传统社会子孙有"自置财产权"。保护这一权利的法律,萌芽于唐,产生于宋,元因袭,明清虽无国家法,但清代一些地方习俗与司法均承认该权利。"同居共财"制度因财产权不明晰,易均富成贫,子弟争讼,促使宋廷于景祐四年颁布前述法律。之所以立此法维护"同居共财",缘于其为王朝政治合法性基础,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工具。此法将"非因祖父母财及因官自置财产"授予子孙,即以承认其"自置财产权"激励效率,而"共财"即父祖之产则可保障亲情伦理,两者得以适当兼顾。这些功能和国家赋役渐次从田、子孙立户管制渐次宽松,及家庭成员适当分享习俗等因素,造就保护子孙财产权利法律、习俗的延续。前述法律及习俗之存在表明:传统家庭财产制度伦理与效率兼顾;社会生活中公与私各得其所。
尹成波
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及整合——唐代“别籍异财法”研究被引量:5
2014年
唐代的"别籍异财法"既包括正律中的相关律条,又有因时损益的令、诏、制、敕等。该法严"别籍"之律,宽"异财"之禁,唯父祖方可析财,未分则子孙不得私自处分家产、蓄有私财。唐行此法,原因有二:该法是王朝政治合法性的基础;承担着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两项功能——赋役征收的基础,以及父祖养老、亲属救济等事项的保障。因此,唐代的"别籍异财法"体现了立法理想与社会现实的妥协与平衡,以维护"养其孝悌,均其贫富"的社会生活。制约该法执行的因素颇多,内因是人性之私,外因为赋役制度、官僚机会主义行径、地方习俗等。当时,该法在中原地区的执行效果较好,而在南方诸地则较差。官僚士大夫对该法的遵守颇好,而平民上户违法者颇多。在唐代前期和中期,该法的执行都较有成效;到了晚唐时期,该法已成为具文。
尹成波
关键词:唐代社会政治合法性
“新三农问题”背景下农地优化配置的制度保障研究被引量:3
2012年
三农问题有新老之分,老三农问题集中表现为农民税费负担非常沉重,而新三农问题的矛盾焦点却是农地资源的滥用。农地资源被滥用,直接原因为其正外部性未能内在化,深层次的原因为农地发展权的缺失。遵循科斯定理,国家立法创设和界定农地发展权,通过农地发展权的市场交易来实现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农民更多地分享到国家的发展成果。为此目的,需要划定农地发展权的输入、输出区域,严格核定输入区的容积率,建立承担市场调节功能的农地发展权交易银行等配套措施,以保障农地发展权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
尹成波
关键词:农地发展权
宗族法对经济的消极影响——以明代为例的阐析被引量:1
2007年
宗族法作为国家法必要的补充,刻意鼓吹天理性命,一意尚农,强化对土地买卖的干预,抑制了经济的发展。
尹成波
关键词:宗族法
美国耻辱刑考略被引量:4
2008年
美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着多种耻辱刑,现在正被一些法官大量使用,虽然异议甚多。研究其历史,剖析其存在的合理因素,有利于全面认识美国法律和司法。
尹成波
古代经济与法律的互动——以明代为主的分析
古代法律与经济的关系是一个较新的课题.亚当·斯密认为中国的财富已达到了该国法律所允许的极限,那么中国古代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法律,又是如何使中国经济在明代中后叶未能实现突破的?研究这一课题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发...
尹成波
关键词:古代经济古代法互动
文献传递
传统社会家庭成员户籍与财产法律变迁——从“分异令”到“别籍异财法”的历史考察被引量:2
2014年
商鞅变法,行"分异令"等法令,强制成年子弟与其父"别籍异财"。汉及其以后的王朝,法律逐渐以儒家伦理为依归,其重要伦理"别籍异财"之禁,亦渐次成为国家法律:汉朝除禁止鳏、寡、老、疾等家庭分异外,对百姓"别籍异财"或合户,立法指导原则基本上是听民自便;曹魏改律,废止强制父子异财的"异子之科";西晋立法,要求子弟与耄耋父祖同居;南北朝都立有"别籍异财法",禁止父祖在子孙"别籍异财";唐修《疏议》,"别籍异财法"臻于完备。
尹成波
关键词:演变脉络
明代中后期经济未能实现转型的法律阐释
2004年
尹成波孟令熙
关键词:明代中后期经济转型法律法制史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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