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龙
- 作品数:62 被引量:248H指数:9
- 供职机构:西北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水利工程经济管理更多>>
- 当“反对解释”遭遇“如何解释”——评陈金钊与范进学法律解释问题的争鸣
- 2012年
- "法治反对解释"是一个强调"规则主义司法"的修辞性命题,对"法治反对解释"命题的"真/假"和"妥当/不妥当"的一般质疑,只会消解我们对"解释限度"问题讨论的深度和广度。从"法律的决定性"和"法律的解释性"这一对法律属性来看,"认真地对待规则"和"反对解释"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关联性。同时,正是这种内在关联性充分地说明了"法治反对解释"命题的实践意义。在法治理论层面的讨论上,无论是主张"如何解释"问题具有重要性,还是主张"如何适用"问题具有重要性,这种争论却共同开启了一场法治时代的"法律方法论危机"。
- 王国龙
- 关键词:法律方法论
- 法院诉源治理的司法理念及功能定位被引量:26
- 2022年
- 为有效控制诉讼案件的总体增量,全面提升法院非诉解纷和多元化解纷的司法综合治理能力,“诉源治理”是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背景下防范并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诉源治理实践中,为实现对基层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法院通过贯彻非诉解纷的司法政策,在源头治理、智能化治理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实践创新,但由此也带来了对法院在非诉解纷格局中司法理念和司法功能的相关思考。从整体上而言,法院在诉源治理实践中需要努力通过司法性职能贯彻治理性职能,通过整合各种社会解纷资源增强社会对多元化解纷方式的社会认同,并努力发挥司法治理的溢出性社会效应,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 王国龙
- 关键词:多元化纠纷解决源头治理司法治理
- 法律方法:问题与语境被引量:1
- 2007年
- 一、引言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国法学研究开始重视法律解释问题、开始重视微观层面的司法现象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以来,围绕着司法裁判规则建构的可能性及其科学性问题的探讨,法律方法的研究日益成为中国法学研究中的热点问题。然而就在法律方法的研究进入到当前一个相对成熟和稳健的发展的阶段时,却日益受到来自于许多根植于现实主义和"后现代"思潮的批判。
- 王国龙
- 关键词:中国法学研究法学方法论拉伦茨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理论语境
- “文本中心论”法律解释学的研究立场与基本特征被引量:3
- 2009年
- 受哲学解释学的影响,法律解释学在法律解释的有效性问题研究上大致是沿着一条从"作者中心论"到"读者中心论"再到"文本中心论"的路线发展的。其中,前两者在处理法律解释的有效性问题上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可见,我们需要捍卫法律文本在法律解释当中的地位。由此,本文对"文本中心论"法律解释学的研究立场和基本特征作了一个大致的勾勒。
- 李其瑞王国龙
- 关键词:法律解释有效性法律文本文本中心论
- 裁判理性与司法权威被引量:14
- 2013年
- 纠纷解决是法院所承担的核心社会职能。在纠纷解决当中,裁判理性是司法裁判理性化得以展开的基础和内在动力,需要在权衡各种复杂因素的基础上逐步展开。同时,裁判理性的展开总是面临着审判裁量的二维权衡和反思,并集中在"落实规则治理和审判裁量"之间的调适状态中。在裁判理性的具体展开中,审判裁量的二维权衡关涉裁量正义的最终实现。人类理性化的发展是不可抑制的,而司法的技术权威是司法权威建构的重要来源。
- 王国龙
- 关键词:司法权威
- 论和谐社会建构中司法的克制主义立场被引量:9
- 2007年
- 我国和谐社会的建构是以法治为基础的,而法治就是法律主治。当前我国法治社会建构初级阶段的特定时代背景要求倡导严格法治主义的法治理念,法律解释的权威根源于法律文本自身,严格法治主义的法治理念表现在司法领域中,就是强调司法对法律文本含义的严格贯彻,这需要我们重视文义解释的法律解释方法,遵循文义解释方法优先性的元规则。严格法治主义的这一法律解释立场需要捍卫司法克制主义,文义解释方法的优先性元规则是需要我们倡导司法的克制主义立场,这也是实现司法方法科学化和维护法律权威的要求。
- 王国龙
- 关键词:司法克制主义
- 法治时代的解释主义之争——以陈金钊与范进学之间有关法律解释问题的争论为分析对象被引量:3
- 2012年
- 发生在陈金钊和范进学之间有关法律解释问题的争论,扩及到对诸多相关法律理论问题上的争论。双方秉持各自"反对解释"抑或"如何解释"的立场,从对"法治反对解释"命题的"真/假"之争不断地上升到对相关法律解释学的学科属性之争、司法观之争、法律观之争以及法治观之争等。无论是主张守法主义的法律意识形态,还是主张能动主义的法律意识形态,实际上,法治时代同时需要这两种不同的声音。
- 王国龙
- 关键词:法治法律意识形态
- “方法”称谓之争抑或法律观之争——一场正在兴起的有关捍卫司法领域法律自足性的争论被引量:3
- 2008年
- 目前中国法学界有关法学方法抑或法律方法称谓的争论实际上是一场有关捍卫司法领域法律自足性的争论,虽然两者在"根据法律的"、"司法领域的"、"法律内在视角的"、"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的"等基本立场都是相同的,但两者所持的法律观明显有差异。需要指出的是,捍卫司法领域法律自足性的立场只能是"法律"的立场,而非"法学"的立场,有关方法称谓争论的背后实际上是在进行着法律观的争论,可见,"方法"称谓的争论所引发的是方法论的争论以及法律观的争论,由此,这场"方法"称谓的争论可能会催生出中国法学流派化的法学研究现象。
- 王国龙
- 关键词:法学方法法律方法法律观
- 转型时期司法公信力建构的“内在张力”被引量:1
- 2016年
- 解决纠纷是法院所承担的基本司法职能,"严格司法"和"对权利有效救济"是建构司法公信力的两条基本实践路径。在转型时期,两者各自面对的相关困境和两者之间存在着的内在张力,恰恰构成了当下中国司法公信力建构的"内在困境"和"内在张力"。无论是主张法院应该"严格司法",还是主张法院应该"对权利有效救济",就努力克服当前"判决易变性"和"司法非终局性"这一制约司法公信力建构的关键性要素而言,无疑是法院需要努力的变革方向。
- 王国龙
- 关键词:司法公信力权利救济
- 论法律解释的限度被引量:1
- 2008年
- 司法权的本质是一种解释法律的权力。司法过程中的法律解释是一种服从法律的解释,这一服从主要体现在法律解释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法律文本含义的确定性和客观性,法律解释中的法律意义的考量必须以法律文本含义的客观性为前提。法治要求法律解释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应该捍卫司法克制主义的法律解释立场,反对过度解释法律。
- 张晓萍王国龙
- 关键词:法律解释司法克制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