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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志刚
作品数:
5
被引量:5
H指数:2
供职机构:
浙江省绍兴电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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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
经济管理
政治法律
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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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者
胡利辉
浙江省绍兴电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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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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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诉讼法》与电费债权保护
2009年
县供电企业在在电费回收案中胜诉但欠费客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很常见。新《民事诉讼法》
裴志刚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
执行法院
申请再审
履行义务
再审事由
新民诉法对电费债权保护的影响
被引量:1
2009年
2008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文简称新民诉法)正式施行,其针对1991版民事诉讼法(下文简称老民诉法)做了一系列重大修改。其中关于申请再审、强化执行的法条无疑为基层供电企业依法、有效保护电费债权提供了最新、最有力的武器。这对于在当前形势下,基层供电企业合理规避电费风险,在相关民事诉讼中处于更加主动的位置有着积极的意义。
裴志刚
关键词:
电费
债权
民事诉讼法
用电企业破产重整期间 供电企业应重视电费债权保护
被引量:2
2010年
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破产法》(下文简称2007年版破产法),与1986年的《企业破产法》(下文简称1986年版破产法)相比,引入了破产重整这一国际通行制度。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在供电企业面临系统性电费回收风险上升的情况下,企业破产重整频频发生,因此拥有电费债权的供电企业(下文简称电费债权人)有必要关注企业(用电企业)破产重整期间的电费债权保护。
何文其
裴志刚
关键词:
企业破产
电费回收
重整
破产法
新《民事诉讼法》对供电企业电费债权保护的影响
2009年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发展,公民的商品意识和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用户电费缴纳信息未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电费债权法律保护体系欠完善及其他诸多原因,恶意拖欠电费,逃避电费债务的事例屡见不鲜,供电企业想通过司法途径保护电费债权,却因申诉难、执行难而陷入尴尬境地。2008年4月1日起经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文简称“新民诉法”)正式施行,
裴志刚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
电费
债权
运用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电费回收管理
被引量:2
2008年
电费回收一直是供电部门一项重要而困难的工作,牵涉到的部门、人员非常多。目前,电力客户拖欠电费情况比较严重,并且各地都呈上升趋势,因此必须加强对电力部门电费回收工作人员的考核力度和用电客户交纳电费的监督管理,防范电费坏账风险,促进电费回收,建立“公平、诚信”的供用电关系。在各电力部门现有的营销系统基础上,开发电费回收绩效评价考核模块,对电费回收工作评价进行全过程量化管理,用以加强电费回收工作的管理,是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工作。
何文其
裴志刚
胡利辉
关键词:
电费回收工作
绩效评价体系
回收管理
供电部门
电力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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