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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任

作品数:8 被引量:22H指数:3
供职机构: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5篇合同
  • 2篇涉外
  • 2篇受益第三人
  • 2篇权利
  • 2篇相对性
  • 2篇相对性原则
  • 2篇合同法
  • 1篇第三人利益
  • 1篇第三人利益合...
  • 1篇债权
  • 1篇债权人
  • 1篇债务人
  • 1篇整体经济
  • 1篇秩序
  • 1篇涉外民事
  • 1篇涉外民事关系
  • 1篇涉外民事关系...
  • 1篇私法
  • 1篇情事
  • 1篇情事变更

机构

  • 5篇西北政法大学
  • 3篇西北大学
  • 1篇中国社会科学...

作者

  • 8篇陈任
  • 1篇孙尚鸿

传媒

  • 3篇西北大学学报...
  • 1篇理论导刊
  • 1篇人文杂志
  • 1篇法律科学(西...
  • 1篇中国国际私法...

年份

  • 1篇2013
  • 1篇2010
  • 1篇2008
  • 2篇2007
  • 1篇2004
  • 1篇2002
  • 1篇2001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受益第三人在合同中的权利
在现代合同立法和理论研究中,有两个相互对立且矛盾的制度。一个是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一个是受益第三人制度。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起源很早,在很多国家的立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得到普遍适用。而受益第三人制度则是后来随着社...
陈任
关键词:合同相对性原则受益第三人
文献传递
中英合同法有关情事变更原则的比较研究被引量:6
2002年
论述了英美法中的合同落空制度和我国民法、合同法中的情事变更原则的理论基础 ,介绍了三者的构成条件 ,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通过比较 ,分析了两大法系在情事变更问题上的异同 。
陈任
关键词:合同落空情事变更
国际技术转让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被引量:4
2001年
陈任
关键词:国际技术转让瑕疵涉外主张权利秩序整体经济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制定中的法律渊源问题
本文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制定中的法律渊源问题进行了探讨。未来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在有关法律渊源问题的规定上,应以增进国际民商事争议案件的法律适用的质量,有机协调具体法律适用过程中之立法规制、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与受...
孙尚鸿陈任
关键词:涉外民事民事关系国际私法法律适用
文献传递
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被引量:7
2007年
建立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是完善我国合同法的迫切需要。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当事人是否可以像在两人合同中一样协议变更或解除第三人利益合同。在没有第三人同意的情况下,当事人行使变更权和解除权虽不应当完全否认,但是必须受到限制。具体标准取决于建立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的宗旨和该合同的特征。作为一般法规范的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制度将与我国现行合同法律法规共存,形成完整的体系。并在实践中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予以适用。
陈任
关键词:第三人利益合同
相对性原则和受益第三人合同被引量:1
2008年
在传统相对性原则的要求下,第三人不能享受合同上的债的权利和诉讼的权利。但是,司法实践表明第三人参与到合同关系中的案例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第三人在合同中的地位和权利问题成为世界合同法领域令人关注的问题。固守相对性原则从而导致合同纠纷的处理不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平原则,是很多国家司法机关遇到的难题,也成为众多理论研究者和法律实践者批判的对象。作者认为,具体制度如何设定,首先取决于合同法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原则。建立合理的受益第三人制度,旨在通过保护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意思表示,来保证当事人在公平的交易中获得各自的期待利益,这恰好体现了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根本宗旨。
陈任
关键词:相对性原则受益第三人
合同义务扩张的比较研究被引量:2
2007年
为了建立和完善中国合同法中有关合同义务扩张的制度,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分析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关合同义务扩张的学说,阐述了我国的合同法理论和现有法律体系,明确了建立和完善我国合同义务扩张制度的必要性和途径。研究表明:国外各种学说的理论基础与建立我国合同义务扩张制度的宗旨具有相同的价值取向,即实现公平、合理的价值取向,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平衡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合同义务制度的完善应通过立法的形式,并在实践中辅之以法院的自由裁量权,以求达到法律制度的确定性和审判制度的灵活性之统一。
陈任
关键词:合同第三人债权人债务人
英国合同法减损制度及对中国的启示被引量:2
2013年
减损制度是合同法中对遭受损失一方应尽的减损义务的规定,它限定当事人赔偿数额时与当事人的意思无关,未尽到此义务导致的扩大部分的损失属于不可赔偿的范围。然而,损失减少义务并非适用于所有案件,在当事人不能采取合理措施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无需采取合理措施时,可以不履行损失减少义务。英国是最早确立减损制度的国家,在对减损义务的认定和适用范围的确定、合理性原则的具体适用等方面有成熟的判例规则,对我国合同法减损制度的完善和运用具有借鉴意义。
陈任
关键词: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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