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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平基

作品数:54 被引量:600H指数:14
供职机构:东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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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篇2013
  • 4篇2011
  • 2篇2010
  • 1篇2008
5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法律赋能诊所教育及其本土化路径——基于我国“经院式”法学教育模式的检讨
<正>我国'经院式'法学教育模式亟需改革。实践性教学薄弱是'经院式'法学教育模式存在的重大弊病,直接导致法学理论教育与法律实践运用的脱节,培养的法科毕业生不能适应法治社会的需要。如何在传授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升学生的法...
单平基
文献传递
构建“双4+3”复合型工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被引量:4
2017年
"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旨在转变"单一型"培养模式"培养口径过窄、培养目标单一"的弊端,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内容。现有"复合型"培养模式存在或是"培养时间过短、学业任务较重"(主辅修模式),或是"培养期限拖长,但'性价比不高’"(第二学位模式)的困境,无法真正实现不同学科知识的交叉融合。"双4+3"复合型工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本质是一种"双专业交叉融合模式",以"本硕贯穿"为前提,将"四年工程法学本科+三年工程法学硕士研究生""四年工程类本科+三年工程法专业方向硕士"两种培养形式相结合,运用交叉性的学科发展、团队式的教师队伍及实务型的培养机制,真正实现了复合型卓越工程法律人才的培养,进而满足当前社会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急切需求。
单平基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
线上与线下教学质量“实质等效”何以可能被引量:19
2021年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线上教学已成为高等教育的新形态。线上与线下教学"实质等效"的内涵具体体现为教学理念不变、学习体验等效和课程管理等效,最终目的在于实现线上教学的有效性。线上教学受到网络技术和设施限制,加之存在缺乏互动、难于监管的现实困境,需要实现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多元过程性评价的教学管理以及师生双声道的教学方式的转变,进而促进教学模式的改革。在线上教学中,通过课前启发式引导、课中问答式互动、课后评价性反馈以及课余自主性学习的过程式教学管理模式,可实现课程管理的创新。通过沉浸式的教学方式专注于课堂本身,在不断反馈互动中构建"过程式+沉浸式"的双重路径,以实现线上与线下教学的"实质等效"。
刘艳红单平基莫凡
关键词:线上教学
效率违约理论批判被引量:23
2010年
效率违约理论是合同法经济分析的核心理论之一。尽管目前学界对效率违约推崇有加,然效率违约理论是一个悖论。单纯的道德直觉以及违约的经验分析都充分证明,效率违约自身是不道德的。效率违约在高价范式、损失范式中都确定无法实现效率的结果,而在损害减轻或使他人获益的范式虽可能实现效率,但这改变不了效率违约总体上无效率的现实,而且效率违约理论一旦得以贯彻还会产生重大的效率损失。效率违约理论在大陆法系国家没有得到承认,在普通法国家尤其是美国也只是得到零星的认可。总之,效率违约理论应受否定。
孙良国单平基
关键词:效率违约效率违约理论道德
对生效裁判精准监督是做强民事检察的基础与核心——检察指导性案例第157号评析
2022年
检察指导性案例第157号陈某与向某贵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抗诉案(以下简称“检例第157号”)中,检察机关针对当事人穷尽各种方式均无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窘况,精准运用民事检察抗诉方式对已生效民事裁判予以监督,确保租赁合同解除权制度准确适用,实现了经由民事检察监督对承租人合法权益进行救济的良好效果,对规范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质效,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单平基
关键词: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解除权民事检察民事裁判抗诉
“三权分置”中土地经营权债权定性的证成被引量:67
2018年
农地"三权分置"新型权利体系的构建亟需对土地经营权作出准确定性。将土地经营权定性为用益物权不符合私权生成逻辑,过多相互龃龉的他物权设置将导致土地所有权的虚置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虚化,且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长久稳定不变的方针不符土地承包经营权经由出租、转包、入股等流转形式分离出的土地经营权具有债权属性;互换、转让等流转形式只引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的变更,无法分离出新的土地经营权。在"三权分置"之下,应将土地经营权纳入债权范畴,采取"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自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债权)"的权利结构,既符合土地经营权的生成逻辑,防止土地集体所有权的虚置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虚化,具有节约制度变更成本的优势,也可稳定土地经营权人的经营预期,达致中央提出的实现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目的。
单平基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债权
“国家所有权”研究的民法学争点被引量:30
2015年
国家所有权是民法学界近年研究的重要对象。研究焦点集中在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客体、性质、行使及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等方面。就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存在国家统一和唯一主体说、政府主体说、全民主体说、公法法人说等理论纷争;就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对专属于国家所有的客体范围、气候资源及无主物所有权的归属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就国家所有权的性质,呈现出公法所有权说、公权力说、私权说、公共所有权说、特别私权说等不同观点;就国家所有权的行使,提出通过公产、公用物理论、国有财产区分行使原则及专设专门机构以规制国家所有权行使及保障全民利益实现的不同路径;具体就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而言,存有"双阶构造说""公权说""国家所有制说""三层结构说"及"权利层次说"等不同学说。梳理国家所有权研究的主要争点可揭示此领域正在及仍待深入研究的问题,明确该领域的未来研究方向,进而为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建构提供理论根基。
单平基彭诚信
关键词:国家所有权所有权主体所有权客体所有权性质所有权行使
我国水权转让规则的立法选择
转让规则是市场配置水资源的规范依据.理论界及实践中存在大量将水转让、水合同转让与水权转让相混淆的现象.水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低下是导致我国出现水资源危机的重要原因,而建立水权转让法律制度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水资源危机的严...
单平基
关键词:物权变动模式法律制度运行效果
我国水权取得之优先位序规则的立法建构
水权取得优先位序是水权取得制度的核心。我国确定水权取得位序的现行规则简单、笼统且欠缺司法操作性,导致用水冲突频发,需借鉴先进的现代水权许可制度予以完善。具体思路是,在水权取得过程中融入行政许可因素以修正“在先占用规则”,...
单平基
自然资源之上权利的层次性被引量:39
2021年
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定性,需嵌入整个自然资源权利链条中,而非孤立地"平面化"进行。自然资源之上的权利呈现极强层次性。自然资源全民所有形态是自然资源各层次权利的基石,决定着自然资源在宪法及民法上的国家归属,也影响着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的平等配置理念。但是,全民所有形态不是法律概念,只有过渡到宪法上所有权(《宪法》第9条),才能使自然资源获得法律保护,并需进一步转换为私法层面的权利(《民法典》第247条),才能将自然资源视作私权客体。伴随主权国家(《宪法》第9条)向国家法人(《民法典》第247条)的主体转化,自然资源在宪法上的所有权转变成民法上的所有权,为后者派生本质同为私权的自然资源用益物权(《民法典》第328、329条)及生成自然资源产品所有权提供可能。强调自然资源之上权利的层次性,并非否定权利平等性,而是理顺不同权利之间的过渡、转化、派生及生成关系,彰显自然资源负载利益的公共性。
单平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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