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明
- 作品数:108 被引量:924H指数:18
- 供职机构:海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 论证券分析师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被引量:7
- 2004年
- 证券分析师是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士。他们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应该定性为侵权责任,并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其因果关系的认定,可以考虑借鉴"欺诈市场"理论和"信赖推定"原则,减轻第三人的举证责任,以有效地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同时通过合理界定第三人的范围和规定免责事由,以保护证券分析师的合法权益,实现二者利益的平衡。
- 彭真明江华
- 关键词:证券分析师民事责任
- 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研究
- 该文以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为研究对象,以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中的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为研究重点,对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责任性质、归责原则、责任认定及会计师侵权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探讨.全文除引...
- 彭真明
-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
- 文献传递
- 期货犯罪论被引量:2
- 1997年
- 期货犯罪论彭真明期货犯罪是伴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培育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经济犯罪。从期货交易实践来看,这种新型犯罪呈现不断上升的发展趋势。目前,国内既没有任何期货犯罪的刑事立法,刑法学界也很少有人对此进行系统研究,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些分析与探讨,以期引起...
- 彭真明
- 关键词:期货犯罪期货交易所期货投资者期货价格内幕交易
- 美国期货管理立法及对我国的启迪
- 1994年
- 目前美国已成为国际期货市场的中心,许多国家都以此为典范,纷纷仿效,建立各自的期货市场,主要原因就是美国拥有比较完善的期货市场管理体系和健全的期货交易法规。《美国期货管理立法及对我国的启迪》一文,主要对美国期货立法的产生、内容、法规作了介绍,以及美国期货市场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加快期货市场的建立、立法和健全全国统一的期货法规体系的启示,有较强的可读性。
- 彭真明
- 关键词:期货市场
- 论会计师事务所不实财务报告的民事责任——兼评上海大智慧公司与曹建荣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引量:22
- 2020年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过错的认定标准为“职业谨慎”,法律上的“重大性”认定依据主要是信息对决策的影响力和信息对股价的影响力。法院在民事赔偿案件中应该独立对“重大性”进行实质审查。损害因果关系的认定应肯定公司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和投资风险等作为阻碍损害因果关系的因素。在计算系统风险时,原则上宜优先选取板块指数为参考数据,计算方式采用分别认定市场风险的相对比值法。责任方式采取有限制条件的连带责任,对第三人的具体赔偿范围由法院综合考量各方因素裁定。
- 彭真明
- 关键词:侵权责任损害赔偿
- 论人体生物医学研究活动中的侵权责任被引量:7
- 2009年
- 人体生物医学研究活动中的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包括告知义务履行瑕疵、研究方案瑕疵、招募受试者瑕疵和违反法定研究程序等。人体生物医学研究活动中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为过错推定原则。对于侵权责任中过错的认定,应当采用"法定行为标准说"。对于侵权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应当采用"盖然性因果关系说"。
- 彭真明刘学民
- 关键词:侵权责任过错推定
- 论注册会计师职务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以对第三人责任为中心被引量:5
- 2005年
- 注册会计师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问题一直是西方国家学界探讨的难点与重点,因为每一起针对注册会计师的诉讼,往往都演化为整个职业的一种危机。而责任承担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会计师内部责任理论不能充分体现民事责任制度的惩罚与教育功能,应当予以摈弃,会计师应当也可能单独成为过失侵害第三人民事权利的独立责任主体。
- 彭真明
-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
- 日本政府对期货经纪商的管理被引量:1
- 1994年
- 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成立的商品交易所已达30多家,专业期货经纪公司已达500多家.然而,期货市场立法却严重滞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较权威性的期货管理法律,对期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缺乏规范化管理,以致期货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加强立法,对期货市场实行规范化管理.由于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还处于试点阶段,值得总结的经验不多,因此,期货立法应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日本一向以期货立法严格而著称,对期货经纪商的法律监管尤其严格.因此,研究并借鉴日本对期货经纪商的规范化管理经验,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期货经纪商的管理法规,无疑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 彭真明迟晓丽
- 关键词:交易员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委托人日本政府
- 论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的连带责任被引量:1
- 2024年
- 会计师事务所因过失出具虚假财务报告构成共同侵权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在此情形下,司法实践将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连带责任区分为完全连带责任与比例连带责任,创造出“比例连带责任”这一新的责任形式,引发了学界的争议。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无论是基于故意还是过失,均构成共同侵权,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将连带责任区分为完全连带责任与比例连带责任,违反了我国《民法典》的侵权责任规则,也不符合我国《证券法》第173条的规定。比例连带责任混淆了连带责任的对内与对外效力,司法机构在适用该种责任时,很难合理地确立比例连带责任中的“比例”,现有裁判确立的具体比例标准不统一,具体比例与会计师事务所过错的大小也不完全一致。司法解释并没有确立比例连带责任规则,法院也不宜以司法解释作为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的裁判依据,应以《民法典》和《证券法》作为裁判的法律依据。
- 彭真明
-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连带责任
- 公司社会责任:话语与实践纠结下的反思
- 2009年
- 我国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第5条第1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是我国首次以成文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公司社会责任,使之后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探讨变得"有法可依"。2006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
- 彭真明陆剑
- 关键词:法律原则商业道德股东利益最大化企业办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