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小敏
- 作品数:25 被引量:131H指数:6
- 供职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文化科学更多>>
- 建立体系统一的数字经济反不正当竞争法
- 2023年
- 2022年1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正式开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次修改的立法程序。修改和新增条款的数量和内容方面都表明,这次修订的重点在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数字化改革,即因应数字市场不正当竞争新现象、新特征与完善制度供给,以有效维护数字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
- 方小敏
- 关键词: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市场监督管理征求意见稿《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秩序
- 中国经济转型中的国家干预界限研究被引量:6
- 2013年
- 中国经济转型期的国家干预具有区别于西方成熟市场国家的显著特点,就是以市场为导向的适应性干预和以传统的行政命令方式进行的强制性干预同时并存,往往出现前者干预不足、后者干预过度的局面。这不仅不能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反而成为阻碍经济体制深入改革和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桎梏。为此,必须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预应当服从市场客观需要"的新型干预理念和相应干预模式,以经济干预为特征的经济法应当以尊重市场竞争机制为基础,增强市场导向型的反垄断干预的适用力度和能力建设,审慎适用行政命令式的干预措施。转型经济国家的经济干预除了要承担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市场竞争的任务,还要担负起一系列与经济转型相适应的使命,通过市场导向型的国家干预,推动市场化改革,建设和完善市场经济制度。
- 方小敏
- 关键词:转型经济国家干预反垄断
- 南京大学—哥廷根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成立25周年庆典致辞
- 2015年
- 尊敬的Metzger先生、尊敬的Birk博士、尊敬的Thimm先生;尊敬的Casper-Hehne副校长、尊敬的杨忠副校长;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亲爱的同事们、同学们: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南京大学一哥廷根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向来自五湖四海的新老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向参与建立和建设中德法学研究所的机构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感谢哥廷根大学和南京大学、感谢两校的法学院。
- 方小敏
- 关键词:哥廷根副校长法学学科
- 论反垄断法对国有经济的适用性——兼论我国《反垄断法》第7条的理解和适用被引量:12
- 2009年
- 自《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30日颁布、2008年8月1日施行以来,关于《反垄断法》是否平等适用于国有经济的争论不断,对是否能借公平竞争法则打破现实中存在的国有经济特权,更是疑虑重重。问题的症结在于,认识层面和法律层面都没有区分国有经济事实上的垄断地位和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的垄断地位,只有后者才属于《反垄断法》适用除外情形。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为核心的反垄断法普遍适用于国有经济,不仅具有宪法上的依据,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且具有理论上的适当性和实践中的可行性。
- 方小敏
- 关键词: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国有经济
- 欧共体竞争法的私人实施制度及其对我们的启示
- 2007年
-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和界定二、竞争法私人实施机制的理论基础(一)竞争法私人实施机制的必要性(二)竞争法私人实施机制的合理性三、竞争法私人实施机制的有效性四、建立以激励机制为核心的竞争法私人实施机制(一)是否以损害对象的特定性为责任承担前提(二)禁止损害转移抗辩(三)集团诉讼(四)如何界定违法性(五)惩罚性赔偿的私人实施和公共实施的协调五。
- 方小敏
- 关键词:竞争法惩罚性私人
- 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被引量:31
- 2005年
- 行政垄断是我国《反垄断法》立法过程中颇有争议的难题。以往对该问题的研究仅局限于将其视为我国反垄断法特有的问题 ,事实上 ,反对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是各国反垄断法都可能面临的任务 ,更是经济体制转轨国家反垄断法的重要任务和特色。文章在深入剖析反垄断法对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范的必要性、合理性的基础上 ,就我国反垄断法如何规范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立法建议。
- 方小敏
- 关键词: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法》法律规制行政垄断经济体制转轨行规
- 《德国反限制竞争法》被引量:4
- 2017年
- (2013年经第八次修订,于2013年8月7日公布)第一编限制竞争行为第一章限制竞争的协议、决议及协同行为第一条禁止限制竞争协议禁止以阻碍、限制或扭曲竞争为目的或者产生阻碍、限制或扭曲竞争后果的企业间协议、企业联合组织的决议以及协同行为。第二条协议的豁免(1)企业间的协议、企业联合组织的决议以及协同行为不适用第一条,如果协议、决议和协同行为有利于改善商品的生产或销售,或者有利于促进技术或经济进步,同时,消费者能够适当地分享由此获得的利益,而且:
- 李琼郝慧冀梦娇徐苗李悦周晓慧方小敏
- 走向世界的中国反垄断法学研究——评王晓晔英文著作
- 2014年
- 我国《反垄断法》刚刚实施了六年,但它在国际上已经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国际社会对这部法律及其实施褒贬不一,猜忌、困惑甚至批评常常占主导地位。究其原因,外国法律界对中国反垄断法的不了解或者不信任是主要因素。虽然已经有一些论文和专著尝试把中国反垄断法介绍给国际社会,但还缺乏对这部法律的理论和实务进行全面和深入阐述的权威著作。
- 方小敏
- 关键词:中国反垄断法反垄断立法反垄断执法竞争法限制竞争行为
- 从比较法角度论完善我国反垄断法草案中的禁止垄断协议法律制度被引量:1
- 2006年
- 目次一、明确界定'垄断协议'的内容二、应当区分横向和纵向垄断协议分别规制三、建立合理的禁止垄断协议的例外豁免制度(一)垄断协议豁免制度的模式选择(二)垄断协议豁免的典型情形四、制定高效的垄断协议豁免程序规范我国反垄断法起草工作历经十多年,反垄断法仍迟迟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研究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也一直比较低调。2002年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市场经济进一步深入发展,特别是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 方小敏
- 关键词:规制反垄断法比较法
- 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竞争法制建设新问题
- 2006年
-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把文化产业市场化发展的有关问题推到了法学研究的前沿,特别是向与市场经济紧密联系的竞争法提出了新的课题。论文以文化产业区别于其他一般经济领域的特殊性为切入点,结合西方国家的立法和法律实践经验,阐明文化产业的市场化经营必须依靠竞争法调整和保障的立场,重点概括和分析了发展文化产业给反垄断法制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期待正在制定中的我国反垄断法能就与文化产业发展有关的竞争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为文化产业的市场化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 方小敏
- 关键词:文化产业竞争法反垄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