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林智
- 作品数:12 被引量:10H指数:2
- 供职机构: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 试论公安机关的刑事执行权被引量:6
- 2001年
- 本文就公安机关的法定刑事执行权作新的探讨 ,一、公安机关的刑事执行权 ;二、公安机关承担刑事执行职能的利弊分析 ;三、有关刑事执行权的立法与体制改革意见 :1、取消管制和拘役 ;2、应当将公安机关的刑事执行权转移给司法行政机关行使。
- 楚林智
- 关键词:公安机关刑事执行权
- 唐律中受贿罪律令研究及历史借鉴被引量:1
- 1995年
- 一 在古今中外法制史上,各种社会形态都曾经有过许多辉煌。《罗马法》是奴隶制社会法的辉煌代表,《拿破仑法典》是资产阶级社会法的辉煌代表,我国唐朝时期的《唐律疏义》则称得上是封建社会法的典范。 唐朝之初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全盛时期。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的成就,标志着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唐初完备的法律制度。
- 楚林智
- 关键词:受贿罪历史借鉴枉法反腐肃贪
- 国家赔偿法修改刍议被引量:1
- 2002年
-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飞速发展 ,我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生活日趋法律化、国际化 ,特别是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后 ,上个世纪 90年代初制定的国家赔偿法自身存在的缺陷逐渐显露出来。这些问题是 :1、赔偿范围太窄 ;2、赔偿程序过于繁琐 ;3、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的规定多有不当。修改意见 :1、扩大赔偿范围 ;2、调整和简化赔偿程序 ;3、修改和补充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4、完善国家追偿制度。
- 楚林智
- 关键词:国家赔偿法赔偿范围赔偿程序
- 行政诉讼法问题刍议
- 1999年
- 随着我国审判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发展,行政诉讼法的一些缺陷和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在某些方面制约了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法的全面贯彻执行,影响了行政诉讼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作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权威.本文试就行政诉讼法的一些问题进行初步探讨;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拥有司法审查权,而没有完全的司法变更权;第二,行政诉讼法管辖的有关规定,应作技术性调整;第三,关于侵权赔偿责任.
- 楚林智
- 关键词:行政诉讼法管辖权行政案件行政侵权赔偿
- 严刑峻法治毒害
- 1997年
- 严刑峻法治理毒害,是世界各国进行反毒斗争的基本经验。全国人大1996年和1997年先后修订了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举国上下,坚持“三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方针,治理各种毒品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除了加大刑事法律自身对毒品犯罪行为制裁的力度外,还应当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采用特别刑法的立法方式规定毒品犯罪问题;二是关于扩大刑事法律对有关毒品行为的制约范围。只有更新观念、解放思想,改变我国在这方面立法的滞后状态,才能迅速赶上世界立法先进水平。
- 楚林智
- 关键词:严刑峻法毒品犯罪
- 我国刑事辩护中的法律援助
- 1998年
- “法律援助”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一项重要内容。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或者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楚林智
- 关键词:辩护法律援助
- 毒品市场浅析
- 2001年
- 多少年来 ,世界各国政府、司法机关、专家、学者乃至人民大众 ,都在苦苦录求治愈毒品泛滥这一顽症的良策高招。然而 ,绝招用尽 ,顽症依然。这是因为作为一种具有药品和毒品两面性的物质 ,和其它物质一样 ,在客观上拥有它自身存在的广阔空间和市场。
- 楚林智
- 关键词:毒品市场消费者销售者禁毒工作保护主义
- 恶性杀人案之心理分析
- 1997年
- 近年来,令人震惊的恶性案件逐年增多,防不胜防,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和不安。分析和研究这类案件的犯罪人心理,对于及时查明犯罪动机,准确地掌握其犯罪的主观恶性,正确应用法律处理案件以及积极主动预防这类案件的发生不无裨益。
- 楚林智
- 关键词:恶性案件心理
- 试论不起诉
- 1996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原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内容作了修改增补,扩大了“不起诉”范围。和原刑事诉讼法相比较,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发生了“量”和“质”的变化。 一、“无罪”不起诉 “无罪”不起诉也叫法定不起诉。就是刑事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不移送人民法院审判的决定。
- 楚林智
- 关键词:疑罪免予起诉不起诉决定自诉案件
- 我国古代的五刑制度被引量:2
- 1997年
- 刑罚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国家的强制手段和专政工具。刑罚的轻重宽严,直接记载着这个社会的盛衰兴亡。我国封建社会的五种刑罚——笞、杖、徒、统、死,是由奴隶社会的五种刑罚——墨、劓、剕、宫、大辟经过许多朝代的发展演变而来的。这五种刑罚集中反映了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体现了奴隶主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进行残酷的阶级统治轨迹。
- 楚林智
- 关键词:五刑刑罚制度奴隶社会赎刑肉刑汉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