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岩松
- 作品数:34 被引量:25H指数:2
- 供职机构:珠海海事局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交通运输工程经济管理天文地球更多>>
- 基于事故致因分析的高速客船安全探讨
- 高速客船具有航速快,载客多的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本文搜集了近十年全世界范围内的高速客船事故案例,运用事故致因的理论对这些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找出高速客船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 许岩松
- 关键词:事故致因高速客船
- 文献传递
- 游艇安全监管与自甘风险的适用——兼评《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的修订被引量:1
- 2024年
- 游艇一旦发生事故,海事执法人员首先想到是否被追究监管责任,其次想到的是如何加强监管并防范事故发生。这反映了海事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逐步提升,但也可能影响我国游艇业的长远发展。游艇是游艇所有人自身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船舶,若完全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严格监管,将导致很少有人愿意购买、使用游艇,因为使用游艇过程中体验的不是放松心情的娱乐,而是沉甸甸的安全责任,可能还有高昂的罚单。试图以《民法典》自甘风险的理念,破解游艇安全与发展的难题,为我国游艇业健康安全发展探索可行的途径。
- 许岩松
- 关键词:游艇安全监管
- 基于事故致因分析的高速客船安全探讨
- 高速客船具有航速快,载客多的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本文搜集了近十年全世界范围内的高速客船事故案例,运用事故致因的理论对这些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找出高速客船安全隐患,分别对法规、主管机关、船公司、船舶提出相关的建...
- 许岩松
- 关键词:水路运输事故致因理论
- 文献传递
- 海事部门应对水上交通事故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探讨
- 2014年
- 近年来,水上交通事故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频发,如何应对已经成为海事部门的难题。本文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燃烧理论,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 许岩松
- 关键词:海事部门水上交通事故群体性事件
- 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基层海事处治理能力现代化被引量:2
- 2020年
-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推进海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海事机构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但什么是治理体系,什么是治理能力,甚至什么是治理,大部分海事执法人员并不清楚,更谈不上如何推进。从"治理"概念入手,借鉴公安系统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实现基层海事处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探索,试图找出可行的海事治理之路。
- 许岩松
- 关键词:枫桥经验
- 海事违法行为中涉嫌危险作业罪的甄别被引量:1
- 2022年
- 2022年初,国务院督导检查组在暗访水上交通安全情况时,发现海事管理机构未移送涉嫌危险作业罪案件的问题。通过相关案例,对危险作业罪的构成要件和认定条件进行剖析,对现有海事违法行为进行梳理、甄别,找出可能涉嫌危险作业罪的海事违法行为,供海事执法人员参考,避免该移送而未移送的履职风险。
- 许岩松
- 关键词:甄别
- 论客船船员如何保持安全的情景意识——客船“康科迪亚号”和“岁月号”事故的启示被引量:2
- 2016年
- 近年来,全世界范围内发生了几起重大客轮事故,如意大利的豪华邮轮"康科迪亚号",韩国的客货轮"岁月号"以及我国的游船"东方之星"沉船事故。每一起事故均引起世界的广泛关注,同时也给遇难者家属带来无尽的悲痛。如何避免客船事故发生已经成为航运业共同的课题。在研究"康科迪亚号"及"岁月号"事故调查报告后,提出"安全的情景意识"这一概念,认为船员掌握保持安全的情景意识的方法,有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航运的安全。
- 许岩松
- 关键词:情景意识
- 本质安全理论在防范船碰桥工作中的应用
- 2021年
- 近年来船碰桥事故频发,多次造成道路、铁路、水上交通的中断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较大,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20年12月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联合印发了船碰桥隐患治理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桥梁安全。在方案印发后不到8个月的时间内,仅广东省就发生船碰桥事故3起。运用本质安全理论对防范船碰桥工作进行重新梳理,旨在找出一种方法彻底避免船碰桥事故的发生。
- 许岩松
- 关键词:本质安全事故防范
- 海事管理机构查处违法载砂海船策略被引量:1
- 2022年
- 近年来,违法载砂海船发生了多起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成为水上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违法载砂海船为追逐暴利,千方百计地逃避海事监管,不断挑战着海事管理机构的执法能力。分析海事管理机构查处违法载砂海船的现状和策略,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断链”策略的建议,为海事管理机构安全监管提供参考。
- 许岩松
- 关键词:海事管理机构水上交通事故砂石运输船
- 航道中避碰规则的适用及碰撞责任的认定被引量:1
- 2021年
- 由于航道通常较窄,通航密度大,船舶在航道中航行时会遇他船后,不可能完全按照《避碰规则》要求的"早、大、宽、清"采取避让行动。在航道中如何采取避让行动,尤其是在特殊情况下如何行动,《避碰规则》并未清楚列明,驾引人员只能根据现场情况以及自己对《避碰规则》的理解采取行动。现实中,经常发生因驾引人员对《避碰规则》理解不一致从而导致避碰行动不协调的碰撞事故。通过对《避碰规则》在航道中适用问题的分析,找出在航道中符合《避碰规则》的避让方法,以期减少事故的发生。在此基础上,对航道中的碰撞责任认定问题进行分析,为科学认定事故责任打下基础。
- 许岩松
- 关键词:航道避碰规则船舶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