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调解不应当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 2010年
- 法院调解是我国的一项独特化解纠纷经验,近几年逐渐成熟完善。2010年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0]16号),调解进一步升温。但笔者认为,在社会转型时期,尽管调解对化解多发、复杂的社会矛盾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必须冷静的对待调解制度,使其适度降温,特别是不应当将其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 吕辉
- 关键词:法院调解民事诉讼社会矛盾化解纠纷调解制度
- 论我国和解协议的效力重构
- 随着我国各类纠纷数量剧增,种类也日趋复杂化,既有纠纷解决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失灵,行政裁决、人民调解等依附于单位制、身份制、行政制的纠纷解决方式严重退化或萎缩,被寄予厚望的诉讼也对纠纷爆炸的现状力不从心。在此背景下,理论界和...
- 吕辉
- 关键词:和解协议效力
- 文献传递
- 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立法解读与完善进路——以2012年民事诉讼法为背景被引量:9
- 2014年
- 鉴定人出庭率极低一直是困扰鉴定意见审查的障碍,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强化了其出庭义务,具有重要意义。但仍然存在诸多遗憾,如程序启动不合理、鉴定人权利保障不充分,出庭内容不明确,配套机制不健全,救济机制缺乏等。其完善必须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赋予鉴定人报酬请求权和安全保障权。同时,通过制定详细的鉴定人出庭庭审细则和鉴定意见采信标准,明确出庭程序内容,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双向视听传输技术作证制度等配套机制。最后,在鉴定人不出庭导致鉴定意见不被采信时,应准许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
- 李祖军吕辉
- 关键词:鉴定人出庭作证司法鉴定
- 个案举证释明研究——兼评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65条被引量:10
- 2014年
- 个案举证释明旨在根据具体案情进行针对性释明,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65条为其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并开启了举证释明的新纪元。这一制度充分实现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在举证方面的互动,对完善证明责任分配、提升司法公信和诉讼效益均具有积极意义。但实现这一机制的有效运行还必须探索其进路:一方面,从释明主体、阶段、内容、方式四方面进行重构;另一方面,要完善相应措施,确保释明精准,实现释明公正,健全释明救济,以及保障个案举证释明积极、规范适用。
- 李祖军吕辉
- 关键词:个案
- 司法监管主导视域下涉知识产权公证书运用检视被引量:2
- 2019年
- 近年来,公证证据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证据群中已经处于核心地位,公证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支点。但是,知识产权诉讼中公证书的运用仍是以司法监管为主导的,公证书作为一种证据,人民法院仍是按照"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与证明力大小的思维逻辑进行审查判断的。由此,必须在司法监管视域下检视公证书运用的瑕疵,并强化涉知识产权公证保全顶层设计,健全高质量知识产权公证书出具保障措施。
- 吕辉
- 关键词:公证书知识产权诉讼公证服务知识产权
- 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研究
- 担保物权的实现对担保制度充分发挥保障交易安全和规制交易风险功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随着金融经济的发展,民事诉讼、仲裁以及强制执行公证等传统担保物权实现途径已无法满足高效、便捷的现代化诉求。在此时代背景下,2012年民事诉...
- 吕辉
- 关键词:担保物权非讼程序基本法理民事诉讼
- 论环保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张——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为出发点
- 2014年
- 环境保护民事诉讼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最佳保障,而原告资格问题已成为环境保护民事诉讼的最大障碍。纵观德国、美国等国家的环保公益诉讼立法和司法状况,进一步扩张环保诉讼原告的资格已成为必然趋势,因此,从拓宽环保民事诉讼机能的视角看,在民事诉讼法以及环境保护法修改时,十分必要扩张环保诉讼原告的资格。同时,为避免诉权滥用,也应适度规制。
- 吕辉
- 关键词:原告资格生态文明建设
- “调解优先”质疑论被引量:7
- 2013年
- 法院调解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是我国民事审判的特点和优势之一,其有效地弥补了刚性审判的不足,缓解了法院的案件压力,同时满足了当事人纠纷解决的多元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但当前的司法实践过分强调"调解优先",无异于是"调解为主"的翻版,既模糊是非,破坏规则之治,又违反了"自愿、合法"原则,不能彻底解决纠纷,也无助于真正实现社会和谐。因此,必须重新审视"调解优先"政策,吸取历史教训,在重新厘定法院调解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坚守"自愿、合法"底线,确立以保障诉权为前提的适当性、补充性的民事诉讼调解政策。
- 田平安吕辉
- 关键词:诉讼调解调解优先
- 论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
- 2011年
- 在我国大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背景下,如何提升人民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实际功效成为有效化解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而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低下,缺乏安定性,成为极大障碍。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确认程序是有效途径,探讨这种司法确认程序的具体构建是司法工作的当务之急。
- 吕辉
- 关键词: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 论日本行为保全制度及其启示被引量:7
- 2013年
- 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增设了行为保全制度,极大地完善了我国诉讼保全体系。但该制度过于笼统、粗糙。有必要在编纂体例、具体内容、适用条件、审查程序以及救济机制等方面借鉴日本行为保全制度进一步细化。具体而言,应在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中均坚持当事人申请原则,完善适用行为保全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并通过保障被申请人参与权,赋予当事人复议权、提供担保撤销权等方式强化救济。在条件成熟后,还应当制定独立的民事保全法。
- 吕辉
- 关键词:行为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