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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冬阳

作品数:11 被引量:65H指数:4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刑法
  • 3篇刑法规制
  • 3篇规制
  • 3篇非法
  • 2篇谦抑
  • 2篇情节
  • 2篇权利
  • 2篇权利保障
  • 2篇网络借贷
  • 2篇借贷
  • 2篇犯罪
  • 2篇非法吸收公众...
  • 2篇非法吸收公众...
  • 2篇P2P网络
  • 2篇P2P网络借...
  • 1篇刑罚
  • 1篇刑事
  • 1篇刑事诉讼
  • 1篇刑事诉讼法
  • 1篇疑难

机构

  • 7篇西南政法大学
  • 4篇金华市中级人...

作者

  • 11篇胡冬阳
  • 4篇李永升

传媒

  • 1篇湖北社会科学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国家检察官学...
  • 1篇新疆警官高等...
  • 1篇金华职业技术...
  • 1篇湖北警官学院...
  • 1篇广西警官高等...
  • 1篇时代法学

年份

  • 1篇2019
  • 3篇2017
  • 1篇2016
  • 1篇2015
  • 1篇2012
  • 3篇2011
  • 1篇2009
1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刑法规制的困境与出路被引量:5
2011年
非法网络公关中的损害商誉犯罪成本低,给企业造成的损害重,必须加大刑法规制力度,但司法实践中,言论自由与损害商誉犯罪之间具有边界模糊性,网络传播者、管理者又不承担刑事责任,企业损失更得不到完全赔偿。只有坚持商业言论自由的有限性,扩大刑法规制主体范围,加大罚金处罚和附带民事赔偿力度,才能实现保障言论自由与保护法益之间的平衡。
胡冬阳
关键词:刑法规制
贿赂犯罪“数额+情节”模式运行实证研究——以J省2016—2017年的判决书为研究样本被引量:4
2017年
贪污贿赂犯罪中"数额+情节"的定罪量刑模式赋予了情节独立的评价功能,特别是提升了"从重情节"的地位。但实证研究发现:数额支配情节的罪刑配置关系依然存在,情节仍未获得独立的定罪量刑功能,更未补白数额标准提升留下的空白;相反,《刑修(九)》后,贿赂犯罪财产刑虽有所提高,但判处的人身自由刑的刑期大幅降低,对行为人有利的情节适用频率远高于不利情节,背离了从严惩治腐败的立法初衷。犯罪的本质与罪刑关系决定了数额在贿赂犯罪中的重要地位,但更应提升从重情节的作用。为此,应进一步丰富常见的从重情节类型,细化情节适用条件,降低真诚悔罪、退赃等从轻情节的地位,方能求得公平正义,实现严惩腐败犯罪之目的。
胡冬阳
关键词:贿赂犯罪罪刑关系
人身危险性导入罪量要素之检讨被引量:13
2017年
经济犯罪中以"数额+情节"的定罪模式,虽然克服了入罪标准僵化的缺点,但是人身危险性也夹杂在情节中进入罪量要素。在贪污贿赂犯罪、盗窃罪、逃税罪等40多个犯罪中,将罪前受过的行政、刑事处罚及罪后悔罪表现等体现人身危险性因素,作为数额折抵因素计入罪量,以达到刑罚可罚程度。然而,罪量体现法益的侵害程度,具有客观性,所以,在定罪功能上,罪量要素应无人身危险性栖身之地。人身危险性侵入罪量要素,表现出明显的社会防卫思想,混淆了定罪情节与量刑情节,混淆了刑法对象是行为而非行为人,造成了重复评价,最终不适当的扩大了犯罪圈,侵犯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人身危险性只有外化为客观情节时,方可进入罪量要素。
李永升胡冬阳
关键词:人身危险性罪量要素权利保障
谦抑与融合:P2P网络借贷的刑法规制问题实证研究--基于近三年的裁判文书为研究样本
对P2P网络借贷刑法规制有充分的必要性,但必须保持谦抑.互联网金融的开放性决定了P2P网络借贷比传统金融更容易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通过对近三年涉P2P网络借贷犯罪的裁判文书为样本分析,所犯罪行基本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设...
李永升胡冬阳
关键词:网络借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入罪标准刑法规制
论共同犯罪实行过限
我国刑事立法中没有在共同犯罪中没有关于实行过限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中出现大量实行过限的现象。因此正确的界定共同犯罪实行过限,对其正确定罪量刑,追究刑事责任显得极为重要,相对于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实行过限的理论研...
胡冬阳
关键词:共同犯罪实行过限司法认定
文献传递
P2P网络借贷的刑法规制问题研究--以去了近三年的裁判文书为研究样本被引量:38
2016年
对P2P网络借贷实施刑法规制有充分的必要性,但必须保持谦抑。互联网金融的开放性决定了P2P网络借贷比传统金融更容易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以我国近三年涉P2P网络借贷犯罪的裁判文书为样本分析可知:被告人所犯罪行基本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设立平台目的主要是为了企业融资和专门提供中介服务两种;涉P2P网络借贷犯罪定罪量刑并未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存在整体偏重的现象;将企业生产经营为目的的网络借贷定为犯罪,资金池定性模糊,处罚对象范围较宽、较传统非法集资案件处罚较重等问题亟需解决。应纠正夸大刑法规制作用的理念和僵化的入罪标准,进一步通过司法解释明确免于刑事处罚和不作为犯罪的事由,确定"数额+情节"的综合性定罪量刑标准,缩小共同犯罪认定范围。
李永升胡冬阳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谦抑原则
未成年犯缓刑适用的完善——刑法二元机能观视野下
2011年
刑法二元机能观决定了未成年犯"保障机能优先,兼顾保护机能"的缓刑适用原则。在这一视野下,我国未成年缓刑适用运行机制存在立法不完善、调查制度未建立、司法适用不平衡、缓刑监管机制不健全等方面不足,需要进一步放宽缓刑的适用对象、细化缓刑适用情节、规范缓刑适用调查制度、健全未成年犯的监管来完善未成年犯缓刑适用,以此实现未成年犯权益保护和打击犯罪两者的有机统一。
胡冬阳
关键词:未成年犯缓刑
犯罪定量因素配置研究
以定量均衡思想为指引,围绕在犯罪构成体系中的地位,对犯罪成立中的定量因素进行科学配置是本文核心观点。在近几次我国刑法修正中,涉及定量因素的修正内容较多,特别是“情节+数额”的定罪量刑模式出现,带来定量因素配置带来一系列新...
胡冬阳
关键词:罪责
文献传递
渎职罪中徇私舞弊情节的重复评价问题研究——兼论尽量充分评价原则之提倡被引量:1
2017年
在严厉打击渎职犯罪的刑事政策下,徇私舞弊型渎职罪存在入罪和量刑上的重复评价问题。造成重复评价的原因,既有立法上的技术因素,更有司法适用上的理念偏差,特别是对徇私舞弊行为构成受贿罪的一律数罪并罚,对法条内徇私舞弊从重量刑情节的误选误用。对渎职犯罪中的徇私舞弊行为既要充分评价又要避免禁止重复评价的情况下,提倡尽量充分评价原则,它是建立在不否定禁止重复评价和充分评价的基础上,通过对刑事政策、犯罪预防等多因素的整体性权衡酌量,在刑法惩罚和人权保障之间求得价值衡平,以实现最大限度的罪刑均衡。因此,徇私舞弊情节在构成数罪的情况下,择一适用即可,徇私舞弊情节作为加重量刑情节;在量刑上,适用普通的从重情节即可,不必再适用徇私舞弊从重处罚。
李永升胡冬阳
关键词:渎职罪徇私舞弊权利保障
危险驾驶罪疑难问题探析被引量:2
2011年
刑罚的严厉性决定了醉酒驾驶行为也需要考量犯罪情节,而对"情节恶劣"的理解应结合危险驾驶行为潜在危险、造成的后果等情况。危险驾驶罪罪过形态应是间接故意或过于自信过失,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想象竞合犯的关系。基于加大惩处力度的立法初衷,对危险驾驶罪不起诉、缓刑或免于处罚须严格控制。
胡冬阳
关键词:醉酒驾驶情节恶劣刑罚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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