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明星
- 作品数:25 被引量:607H指数:12
- 供职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公有制财产的物权法构造被引量:16
- 2002年
- 民法典的制定目前已成为最热门的立法话题。新合同法的颁行 ,意味着制典序幕已拉开 ,其初步的成功极大地刺激了学者参与立法的热情。在此背景下 ,关于一国经济体制之基础、确定财产权之归属和变动的物权法自然被提上立法日程 :学者起草的两个建议案先后亮相 ,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征求意见稿也已出台。为此 ,我们特约请部分专家学者 ,就物权立法中的热点问题进行探讨 ,以此为物权立法工作的稳健进行搭建一个对话和讨论的平台 。
- 钱明星李富成
- 关键词:财产物权法律制度公有制当事人权利
- 房屋预售制度若干理论问题研究被引量:68
- 1996年
-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出现了一种新的房屋销售制度——房屋预售。它是指开发商在房屋尚未建成时,就把楼宇分成各个单位(以图纸标明)来预售给客户,此时先预收首期付款,建筑期中再收一部分,待楼宇峻工并可以交付过户时再由购房人交足剩余部分的款项。相对于一般的现房买卖,也称之为期房买卖。对此制度《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作了一般性规定,并授权国务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补充规定,除此之外,对此制度的法律调整主要就是依靠各地的地方法规了。作为一种新兴制度,因立法规定的不足和实践经验的欠缺,在房屋预售中有一些基本问题认识不清。笔者试图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基本法理,参考境外先进经验,对以下基本问题略作理论探讨。
- 钱明星姜晓春
- 关键词:预购人房屋预售合同分期付款买卖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
- 用益物权的学术理性——《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一书述评
- 2007年
- 钱明星
- 关键词:用益物权学术理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术价值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被引量:2
- 1993年
- 1993年1月4日,本刊编辑部在北京大学勺园召集北大法律学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一些教授、副教授和讲师,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现将会上的有关发言刊载如下,希望能引起读者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各界人士对此有何见解,请赐稿本刊,进行讨论。
- 王晨光朱景文武树臣陈兴莨潘剑峰王磊史际春钱明星王利明林叶徐友军龙翼飞吴志攀赵秀文姜明安湛中乐曲三强赵秉志黄京平
- 关键词:法律手段计划经济体制宪法法律学合同自由原则经济活动
- 网络虚拟财产民法问题探析被引量:73
- 2008年
- 网络虚拟财产权是一种准物权。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人应为玩家。在当前缺乏相关法律规制网络虚拟财产转让的情况下,网络虚拟财产转让可以准用我国《物权法》有关物权变动和公示的规定。如果玩家违反服务合同约定,游戏服务商有权停止玩家游戏账号的使用。游戏服务商在停止玩家账号使用前应当预先通知玩家。游戏服务商负有保障玩家网络虚拟财产安全的义务。在第三人窃取玩家网络虚拟财产且玩家无法确定侵害第三人的情形,游戏服务商是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钱明星张帆
-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准物权玩家
- 论我国用益物权的基本形态被引量:1
- 2002年
- 如何建构用益物权的体系,是目前我国物权法制定的难点。文章涉此问题,认为应当确认地上权、农地承包权、典权、居住权和地役权几种基本形态,并分别加以论述。
- 钱明星
- 关键词:物权法用益物权
- 我国物权法的调整范围、内容特点及物权体系被引量:16
- 1997年
- 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调整人(自然人、法人,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国家)对于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物权法,但在《民法通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都有了物权的一些规定,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和发展趋势看,我国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完备的物权法。 一、我国物权法的调整范围 物权法调整的是人对物的支配关系。这种支配关系,是在社会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主体——人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的关系。物权法的调整范围决定于其调整对象的特点。
- 钱明星
- 关键词:物权法物权行为支配关系财产关系有体物物权体系
- 论用益物权的客体被引量:30
- 1998年
- 用益物权的客体,是用益物权在使用、收益意义上的支配权所作用的对象。它既有民法上的物的一般属性,又符合物权客体的法律特征,还具有自己的独特内涵。
- 钱明星
- 关键词:用益物权建筑物所有权地上权物权客体罗马法《德国民法典》
- 我国民法物权体系的历史发展
- 钱明星
- 关键词:所有权担保物权
- 发扬五四精神推进民主法治——青年法学工作者笔谈会被引量:1
- 1989年
- "五四"运动过去整整七十年了。有些历史事件的非凡价值往往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会被人们逐渐认识。"五·四"运动也是这样。当人们面对着人类文化的宏大视野,回首审视七十年前暴发在国土上的伟大事件时发现,在中国文化沿革史上,"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价值不仅仅在于终结了一个古老岁月和开启了新的纪元,而且还在于它指示的方向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趋势。"五·四"运动对于整个中华民族的贡献,无论怎样评价都不会过高。它在中国法律文化史上的功绩更是如此。今天,我们对"五·四"运动的最好纪念,就是继承"五·四"的革命精神,去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和科学文化的发展。七十年后的中国,又一次经历着伟大的历史性变革;七十年后的青年,深刻地意识到新一代庄严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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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五四精神法律文化现代化中国法律文化民主法治法学研究以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