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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

作品数:1 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营业
  • 1篇营业执照
  • 1篇执照
  • 1篇审查
  • 1篇审查起诉
  • 1篇审查起诉阶段
  • 1篇起诉
  • 1篇起诉阶段
  • 1篇铅污染
  • 1篇强制清算
  • 1篇清算
  • 1篇取保候审
  • 1篇注销
  • 1篇污染

机构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作者

  • 1篇杨源
  • 1篇李玲

传媒

  • 1篇中国环境法治

年份

  • 1篇2006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浙江省乐清市盛岙村铅污染案评析
2006年
一、基本案情温州华宇电源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乐清市盛岙村,1998年开始建厂,2000年11月经工商注册登记,该厂主要生产汽车铅酸蓄电池,年产量约2万只,2004年产值约300万元。主要的生产工艺流程为:铅—熔化—铅粉磨制—和膏—涂片—固化—干燥—极板化成—水洗干燥—分片—总装;主要的辅助原料为:铅锭、硫酸、沥青、煤等;主要的生产设备有:铅粉机1台、浇汽机4台、涂片机1台、烘干机1台、熔铅炉2台等,日废水排放量约3吨。公司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也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没有对废水、废气、废渣的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铅蒸汽、铅尘及含铅废水污染了周围环境,对周边居民产生了影响。2001年1月下旬,浙江省乐清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由该局所属的乐成环境监理所进行查处,经调查取证,于3月20日作出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4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法送达,公司缴纳了罚款,但是一直未停止生产,环保局也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到2005年4月30日,盛岙村一村民因其未成年子女在体检时发现血铅超标,怀疑与温州华宇电源制造有限公司污染有关,遂向环保局举报。环保局于5月13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听证告知书,该公司于5月中旬停产并拆除所有生产设备,搬迁至浙江省兰溪市(更名为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
杨源李玲
关键词:营业执照强制清算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注销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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