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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林

作品数:29 被引量:203H指数:8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3篇期刊文章
  • 2篇会议论文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26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0篇刑法
  • 8篇刑罚
  • 8篇犯罪
  • 5篇刑法修正
  • 5篇法益
  • 4篇刑法修正案
  • 4篇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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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篇正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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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有组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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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组织犯罪
  • 2篇立功
  • 2篇累犯
  • 2篇个人信息

机构

  • 26篇武汉大学
  • 1篇湖北省人民检...

作者

  • 26篇陈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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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陈江波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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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法治社会
  • 1篇警学研究

年份

  • 2篇2023
  • 1篇2022
  • 1篇2021
  • 3篇2020
  • 3篇2018
  • 2篇2017
  • 2篇2015
  • 2篇2014
  • 4篇2011
  • 3篇2010
  • 2篇2009
  • 1篇2008
29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刑法中的"一般人"理论初探
陈金林
债权人对债务人个人信息的正当获取与使用--自救行为作为正当化事由的可能性分析
在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大背景之下,理论和司法实践鲜有探讨公民个人信息合法获取与使用的尝试;当前的司法判决普遍不考虑实现债权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合法化事由的可能性,部分学说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定性为公法益,...
陈金林
关键词:个人信息正当化事由
刑事司法社会效果的辨正与实现
2011年
作为刑事司法目标提出来的"刑事司法社会效果",没能得到明确的界定,在操作层面也欠缺具体的制度设置,因而为当事人、舆论媒体或者公权力干预司法提供了载体,给司法带来了困扰。结合刑事司法的现状与目标,"刑事司法社会效果"应当是指从侦查、公诉、审判到刑罚执行的广义刑事司法就有关刑事治理效果对社会公众作出的回应。刑事司法社会效果的实现,应在当前法律制度提供的框架内,由法官"代言"社会,充分运用当前的制度空间,利用公权力的支持和学界的技术援助,对案件作出符合社会期待的处理。检验法官有否"代言"社会的最佳选择是判例制度,通过判例的公开、评价、选择与淘汰,不仅有助于排除外力对司法的干预,激励法官与学者服务于刑事司法社会效果,还能为刑事司法社会效果的实现累积经验,从而形成一种稳定而不失灵活的刑事司法制度。
陈金林
关键词:刑事司法社会效果司法治理判例制度
论企业合规改革的机会成本被引量:2
2023年
推进企业合规改革,不能只考虑改革宣示的目标价值,而是需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成本不是沉没成本,而是机会成本,也即因选择企业合规制度而放弃的其他替代选项可能带来的效益。企业合规虽能避免刑事追诉的负面效果,但它会给涉案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还会动摇刑法规范的效力并引发一系列负面效果。相对而言,通过刑事司法严格把握犯罪的门槛,通过刑事立法限制不必要的犯罪化,通过传统刑事程序法上的手段限制刑事追诉和刑罚适用,既能实现同样的目的,又能避免给涉案企业增加合规建设的负担,还能避免动摇规范的效力。前置法的修改,也能避免刑罚对涉案企业参与招投标、上市的影响。企业合规的合理存在空间是,在其他方式不能限制刑事追诉的前提下,为保护企业承载的经济或社会价值而放弃刑事追诉,是一种类似于立功的刑罚从宽制度。
陈金林
关键词:立功制度
刑法意义上的“人”的起点——多维度的综合分析被引量:2
2015年
生物—医学领域的最新研究结论已经消解了"部分露出说"、"分娩开始说"、"独立呼吸说"、"发声说"、"断带说"的事实根基,但这并不必然导致刑法意义上的"人"的起点被提前至"受精"或"着床"的时点。当今社会,由于孕育的成本不断上升,早期生命面临的风险与侵害日趋普遍化,通过刑法保护家庭生育利益的期望也就愈加迫切,但因此承认早期生命为刑法意义上的"人",将严重侵犯孕妇的利益,只有在与孕妇基本权利不相冲突的前提下,才可以尽可能早地以"禁止杀人"的方式保护早期生命。鼓励生育或控制人口的目的,都应当通过社会政策层面的手段实现,但为了给孕妇同意前提下的计划生育留下空间,不宜将"人"的起点过度前移。道德伦理对生命的尊重,只能够影响刑法是否设置关于保护道德伦理情感的犯罪,对于刑法意义上的"人"的起点则无决定性意义。
陈金林
关键词:人口政策道德伦理
民营企业产权刑法保护问题及其根源与对策——兼评《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条文被引量:4
2022年
从最终利益享有者、产权内容、侵权形式及其保护对刑法的依赖程度等四个维度解析民营企业产权,而非简单地将其理解为企业的财产权,有助于更全面地把握影响罪刑设置的因素。通过对典型案例的统计分析可知,民营企业产权面临的主要威胁是纵向侵权、新型侵权和非物质产权侵权;预防内部侵权和传统侵权的条文,多被当成纵向侵权的通道。其制度原因是,当前刑事立法对非物质产权、新型侵权介入程度不足,部分条文有被滥用的危险,刑法对权力的节制程度不够。其思想根源在于,以传统社会为背景发展出的刑法理论与现代市场经济之间存在严重的错位。为防止纵向侵权,有必要放宽滥用职权罪的入罪条件,在管制性条文中引入实质的不法内容,贯彻立法明确性优先于公正的原则;为应对横向侵权,应根据非合作情形下的均衡保护原则、合作情形下的损害原则、持续合作情形下的“不告不理”原则调整刑法规定。《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部分条文回应了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需要,但有关企业内部犯罪的规定与立法目的之间存在错位;部分值得推广的理念遗憾地停留在现象层面,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制度环境未获得体系性改善。
陈金林
关键词:刑法谦抑性
累犯的前提:犯罪还是刑罚?——对《刑法修正案(八)》第6条的解读被引量:8
2011年
《刑法修正案(八)》第6条有关累犯的用语特征能引发我们反思通说对累犯前提的界定。通过语义分析,得不出累犯的"前罪"必须是成年人故意犯罪的结论。结合累犯的本质——刑罚迟钝型人格,累犯前提条件的重心是受刑的经历,而不是犯罪。因而《刑法》第65条"但书"的限制,只及于"后罪";行为人因为过失犯罪或未成年人犯罪而受刑,也足以构成累犯的前提。
陈金林
关键词: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
象征性刑事立法:概念、范围及其应对被引量:15
2021年
象征性刑事立法是一种被广泛运用的批判性标签。不过,就象征性刑事立法的存在范围,我国学界存在明显的分歧。由此引发了对这一立法批评模式的反批评,甚至有观点转而承认象征性刑事立法的正当性。从象征性刑事立法的起源与流变中,可分别获取其积极面与消极面,即作为价值建构的“象征”以及法益保护机能的缺失。象征性刑事立法应被界定为完全没有法益保护机能仅以价值认同为存在根据的罪刑规范。目前的学说要么过于侧重其表象,要么过于狭隘地理解了法益保护机能的实现方式,导致象征性刑事立法批判的误用。肯定象征性刑事立法的观点,低估了其负面效果,高估了其对民众情绪的意义。欠缺适格的法益、法益侵害归因错误和违背刑法保护法益的作用机理,都可能导致象征性刑事立法。对象征性刑事立法,可通过立法进行纠正,也可以通过司法限缩等方式予以补救。
陈金林
关键词:刑法修正法益保护
论毒品犯罪死刑限制适用被引量:12
2010年
消极的责任主义、对责任严重程度的严格判断、以刑罚必然性和刑罚可感知程度为基础的威慑的一般预防理论,以及特殊预防论的必要性理论,为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提供了理论空间。在具体操作模式上,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限制应以严格的实质判断认定毒品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压缩毒品犯罪死刑适用的犯罪范围。同时应合理利用立功制度、妥善处理毒品犯罪中共犯的责任、适当协调死刑与其他刑事措施之间的关系,并严格限制减刑与假释的条件,以减轻预防毒品犯罪对于死刑的依赖程度。毒品犯罪死刑适用限制也应受到限制,应逐步缓慢推进,且须有相应的社会措施同时配套推行。
莫洪宪陈金林
关键词:毒品犯罪死刑限制
律师伪证罪的困境与出路被引量:1
2009年
《刑法》第306条有关律师伪证罪的规定一直面临着悖逆民心的困境,但其原因并非实体内容不公正,而是欠缺程序上的合理限制,由此导致它沦为检察机关实施职业报复的工具。将律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程序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程序性前提,把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或吊销律师职业证书的行政处罚作为刑事诉讼的实体性前提,并限制刑事侦查的调查范围,可以合理地限制检察机关的偏见和恣意,带领该规定走出当前的困境。
陈金林
关键词:律师伪证罪
共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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