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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三利

作品数:43 被引量:182H指数:9
供职机构: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40篇期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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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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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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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篇合同附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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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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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篇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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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篇华侨大学
  • 2篇江苏维世德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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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43篇梁三利
  • 2篇梁海峰
  • 2篇郭明
  • 1篇梁开斌
  • 1篇谭世贵
  • 1篇杨国平
  • 1篇闻德锋
  • 1篇刘芳雄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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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1篇2023
  • 1篇2020
  • 4篇2011
  • 3篇2010
  • 8篇2009
  • 6篇2008
  • 3篇2007
  • 3篇2006
  • 5篇2005
  • 1篇2004
  • 2篇2003
  • 5篇2002
  • 1篇2001
4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英国行政型法院管理模式浅析
2008年
从大法官到大法官事务部到宪法事务部到司法部,英国法院管理历经漫长演变。司法部的建立结束法院系统多行政部门管理的历史,其和即将成立的最高法院预示西方三权分立政体的构造即将在英国完成,司法部作为法院系统外部管理机关的行政型法院管理模式的选择也使得英国最终确立与美国自治型法院管理模式不同的道路。
梁三利
关键词:法院管理
“上下班途中”与“机动车”的法律解释——高某诉南京市劳动保障局工伤认定案引发的思考被引量:1
2011年
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但实务部门对“上下班途中”、“机动车”等法律解释存在分歧,导致法律适用混乱。
梁三利
关键词:《工伤保险条例》法律解释机动车定案
略论不动产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兼论我国不动产登记效力
2005年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不动产物权变动有形式主义、意思主义以及地券交付主义三种模式,共性是奉行不动产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区分原则。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未明确区分原则,不利于对当事人利益的周全保护。文章实证分析了区分原则的合理性,物权立法应借鉴登记对抗主义立法的合理之处。
梁三利宋仁海
关键词: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
婚约法律规制的立法完善被引量:1
2002年
梁三利
关键词:《婚姻法》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关系的解读——关于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思考被引量:2
2005年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关系;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本身的内涵看,以德治国应当服从、服务于依法治国;从治国的功能和效用分析,依法治国是以德治国的前提和保证,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补充。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之共同目标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刻领会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梁三利梁开斌
关键词:道德法律依法治国法治国家
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对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影响
2002年
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司法实践没有很好的区分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和物权变动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的法律事实,对于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多数的法院认为买卖合同无效。这影响交易的安全和效率,不利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梁三利
关键词:过户登记法律事实物权变动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
德国法院管理探析被引量:1
2008年
德国五个横向分权和纵向集权的法院系统体系与联邦、州司法部相对分权的法院外部管理结构互相作用,维护法院整体独立以保证国家法制统一。法院内部审判事务完全由法官掌控,法院内部管理事务由行政部门决策和执行,法院内部区分双重组织属性和二元异质性的结构有利于法官个体独立以实现司法公正。
梁三利
关键词:法院审判法院管理自治管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逻辑机理
2020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总抓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五大子体系的理论注解未能科学揭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国特色,也未能完整描述法治体系逻辑结构及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耦合性内在机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属于“2+3”逻辑结构:法律规范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是静态意义上的两个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是动态意义上的三个运行体系。规范体系和运行体系之间存在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相互衔接的内在耦合性。“2+3”法治体系逻辑结构是中国特色的党政融合政治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法律和党规一体化制定、实施的实践为内在机理提供了政治事实验证。
梁三利
法国混合型法院管理模式探析及其启示被引量:2
2008年
法国类属司法部和最高法官委员会的混合型法院管理模式。司法部对法院行政事务的集权管理有利于法院整体独立以保障司法权中央化;最高法官委员会对法官任命、晋升和纪律监督的管理有利于法官个体独立。法院审判职能和管理职能的双重组织属性和二元异质性的法院内部管理结构有利于司法权力高效、公正行使。我国司法改革应深化最高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决策权以构建有利于法院整体独立的法院管理体制,建立法官自我施加的标准和同业集体监督控制的法官委员会制度,再造区分法院审判和管理双重职能和异质性的我国法院组织内部权力配置结构。
梁三利
关键词:法院审判法院管理
取消职工上下班途中事故伤害工伤认定应慎行被引量:9
2009年
国务院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送审稿)》,拟取消职工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现行法律制度下,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补偿、民事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补偿对受害人的保障各有利弊。工伤认定过程中的操作难等属于法律适用的技术性问题。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公约以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均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事故属于工伤。我国应保留并完善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工伤的规定,且宜将上下班途中界定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过合理的路线;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亦应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采用补充模式保障受害人获得完全补偿(赔偿),同时赋予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对交通事故加害人享有代位求偿权。
梁三利
关键词:工伤机动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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