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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锦

作品数:43 被引量:79H指数:4
供职机构:江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重庆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38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 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35篇政治法律
  • 4篇文化科学
  • 3篇经济管理
  • 2篇社会学
  • 1篇医药卫生

主题

  • 11篇犯罪
  • 9篇法律
  • 7篇刑法
  • 6篇司法
  • 6篇未成年
  • 5篇刑事
  • 5篇未成年人
  • 4篇刑罚
  • 4篇入罪
  • 4篇入罪化
  • 3篇社会责任
  • 3篇企业
  • 3篇企业社会
  • 3篇企业社会责任
  • 3篇教育
  • 3篇法益
  • 3篇法益保护
  • 2篇定罪
  • 2篇刑罚根据
  • 2篇刑事制裁

机构

  • 24篇江南大学
  • 16篇重庆大学
  • 3篇华东政法大学
  • 3篇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

  • 42篇梅锦
  • 1篇罗世荣
  • 1篇陈忠林
  • 1篇张晓静

传媒

  • 2篇领导科学
  • 2篇西北师大学报...
  • 2篇北京理工大学...
  • 1篇行政与法
  • 1篇河南公安高等...
  • 1篇医学与社会
  • 1篇东南亚纵横
  • 1篇东疆学刊
  • 1篇河北法学
  • 1篇中国大学教学
  • 1篇安徽大学学报...
  • 1篇江南论坛
  • 1篇北京社会科学
  • 1篇云南社会科学
  • 1篇现代法学
  • 1篇武汉理工大学...
  • 1篇武汉科技大学...
  • 1篇中国劳动
  • 1篇广西政法管理...
  • 1篇黑龙江高教研...

年份

  • 1篇2024
  • 1篇2023
  • 1篇2022
  • 3篇2020
  • 1篇2019
  • 3篇2018
  • 1篇2016
  • 5篇2015
  • 6篇2014
  • 2篇2013
  • 5篇2012
  • 5篇2011
  • 6篇2010
  • 2篇2009
4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代位权制度之法理探究及完善被引量:1
2011年
法律关于代位权制度的规定,突破了传统的诉权理论和债的相对性理论,使债权人可以向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次债务人提起代位诉讼。代位权制度保障了债权人的债权,但牺牲了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一定的利益,因而该制度的创立表面上是债权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三者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博弈,其背后实质是自由与公平、秩序等法律价值的平衡。现存的代位权制度在权利客体、行使期限以及诉讼程序设计上都存在一定不足,而解决的途径也必须以其内在的价值平衡为指导。
梅锦陈元
关键词:代位权制度法理根据
罪错未成年人专门教育制度的深化路向
2024年
202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废除了收容教养和移送工读学校的规定,对相关的罪错未成年人代之以接受专门教育。专门教育制度,体现了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防治的新理念,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但该制度在教育范围、申请权主体、评估方式和矫治内容上尚存有不足。对此,应当秉持“父爱主义”和“最小伤害原则”的理念,对专门教育制度进行完善。有必要将实施一般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纳入到自愿接受专门教育的范畴,并且赋予基层组织对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移送专门学校的请求权;在具体的矫治教育过程中,需要明确引入人身危险性评估制度,并以人身危险状况来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分级分类矫治;同时,应当以劳动教育作为矫治工作的核心手段加以开展。
梅锦
关键词:人身危险性劳动教育
食品安全制裁措施的协调性研究
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是食品安全治理的主要依托手段.制裁措施的不协调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食品安全治理的效果,这种不协调性主要体现为民事制裁与行政制裁的不协调,行政制裁与刑事制裁的不协调.在我国当前应当选择“政府治理为主、...
梅锦
关键词:食品安全行政制裁刑事制裁
论人格在定罪中的运用被引量:17
2012年
刑法上的人格特指行为人对刑法所保护价值的对立态度,它是认定犯罪的内在根据。在人格影响定罪问题上,现有的"否定论"、"出罪论"和"法定论"观点都难以给出合理解释。外部行为是人格的现实化,除涉案行为外,人格的载体还包括案前和案后的表现。行为人的对立人格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是一切犯罪成立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当涉案行为处于立案标准的边缘时,案前、案后表现等情节就可能使得对行为人的整体人格态度评价发生质的变化,从而发挥人格在出、入罪方面的双向功能。要保障人格的此种功能得到有效落实,除了要扩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外,还应当设立一定的限权机制。
陈忠林梅锦
关键词:人格犯罪人格现实化定罪立案标准
高校教学实习权保障探究被引量:2
2014年
高校教学中实习难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大型(或高端)企业的有限用人需求与市场上充足的劳动力供给之间的不平衡,大型企业缺乏提供实习岗位的内在动力。从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考察,企业应当在保障高校教学实习权方面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完善现行的法律规范,将企业的道义责任上升为法律责任,则既是合理的又是必须的;同时国家应完善相应的社会配套措施来共同保障高校的实习教学。
梅锦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调整
套路贷犯罪在司法中的适用探究--以2017年以来司法判例分析为视角被引量:1
2020年
近年来,“套路贷”犯罪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2017年以来全国的司法判例显示“套路贷”案件进入刑事领域的比例过低,案件集中在江浙沪一带,各地“套路贷”犯罪组织的人数、对“套路贷”所适用的罪名及刑期存在差异。导致这些现状产生的原因有“违法一元论”与“违法相对论”的理论冲突,各地司法机关对罪名的理解不同,对犯罪形态及共犯的认定标准不一。应坚持“违法相对论”,肯定刑法对“套路贷”案件规制的意义,根据“套路贷”不同的行为模式具体的判断去选择罪名,并将失控说作为认定犯罪形态的标准,对“套路贷”犯罪进行打击。
梅锦张举
关键词:诈骗罪失控说
吸毒行为不应入罪化——以刑法的本质探讨为视角被引量:2
2010年
我国刑法并没有将吸毒行为规定为犯罪,但学界对是否应将吸毒行为定罪的争论由来已久。主张定罪者往往从吸毒所引发的一系列危害后果角度进行论述,否定者则主要从刑法的谦抑性角度来阐明。刑法的本质在于法益保护而非维持伦理。吸毒行为尽管具有一定的危害,但并没有侵犯法益而只是一种违反伦理的行为,故不宜作为犯罪处理。
梅锦
关键词:吸毒行为法益保护
虐待罪中老年人的诉权保障探究
2019年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被虐待的现象也愈发引起社会的重视。现行刑法将虐待罪由自诉案件转变为半公诉案件。这表明国家对于虐待罪采取了更严厉的打击立场,不足之处在于没有考虑到被虐待的老年主体是否还具有“公诉转自诉”的能力,也没有很好地考虑到“被害人的态度”这一酌定量刑情节在公诉案件定罪量刑中的影响程度。国家应当保障老年人在受到虐待时的诉讼主导权,同时社会应从法制宣传、社工帮扶等多个方面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帮助,以确保虐待罪中老年人诉权得到真正地落实。
梅锦郑培炀
关键词:虐待罪老年人公诉转自诉
论我国未成年人人格调查制度之完善被引量:2
2014年
人格调查对于未成年人司法意义重大。新刑事诉讼法对于未成年犯罪人人格调查的开展提供了法律根据,但我国当下的人格调查在调查的实体法律根据、调查主体、调查时间和调查内容上都存在不足。有必要确立人格在刑法中的实体根据,建立起包括社会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心理学工作者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人员在内的统一的调查机构,在刑事侦查阶段,结合未成年犯罪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调查内容,以进行人格状况的调查。
梅锦
关键词:人格调查刑罚目的社区矫正未成年人
售后包租行为之法律性质探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适用为视角被引量:1
2014年
售后包租是开发商的促销手段之一,但"包租"约定,使得售后包租的行为具备了"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特征。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适用应保持足够的谨慎,其直接原因在于刑法谦抑性原则的要求,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模式应当由"强政府——弱市场"向"强政府——强市场"进行转变,政府应当适当放权,加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功能;同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慎用也使得存款人能够以被害人的身份来维护其债权。对于售后包租的行为,只要开发商已经依法取得了预售销售许可,通常就不应将其认定为"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间所产生的纠纷,应通过民事领域的法律加以解决。
梅锦王英芳
关键词:售后包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谦抑性原则政府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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