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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光

作品数:28 被引量:172H指数:6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基金高水平特色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0篇期刊文章
  • 5篇会议论文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9篇政治法律
  • 8篇经济管理

主题

  • 8篇法律
  • 6篇股东
  • 5篇股权
  • 4篇司法
  • 3篇义务
  • 3篇上市公司
  • 3篇效力
  • 3篇公司法
  • 2篇第三方支付
  • 2篇支付
  • 2篇转让
  • 2篇相关法律
  • 2篇小股东
  • 2篇律制
  • 2篇交易
  • 2篇股权转让
  • 2篇合作社
  • 2篇法律制度
  • 2篇法律制度研究
  • 2篇表决

机构

  • 19篇华东政法大学
  • 7篇复旦大学

作者

  • 26篇王东光
  • 2篇顾功耘
  • 2篇胡改蓉
  • 2篇季奎明
  • 1篇胡鸿高

传媒

  • 2篇中国商法年刊
  • 2篇证券市场导报
  • 2篇法治研究
  • 2篇公司法律评论
  • 1篇消费经济
  • 1篇中外法学
  • 1篇法学评论
  • 1篇科学.经济....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现代法学
  • 1篇海南金融
  • 1篇北京理工大学...
  • 1篇法律科学(西...
  • 1篇山东大学法律...
  • 1篇北方金融
  • 1篇证券法苑
  • 1篇中国法学会商...

年份

  • 2篇2023
  • 1篇2021
  • 2篇2020
  • 1篇2018
  • 2篇2017
  • 1篇2016
  • 1篇2014
  • 3篇2013
  • 1篇2011
  • 2篇2010
  • 2篇2009
  • 3篇2008
  • 2篇2007
  • 3篇2006
28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译评——经理人持股模式
2006年
在人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特定股东的开除权条款因违反民法上的善良风俗原则而无效。但如果没有设定任何前提条件的特定股东的开除权条款由于特殊情况而具有实质上的理由,那么该条款是有效的。业务执行人地位的自由撤销和股东地位的终止的相互牵连,将因为情况的特殊性而具有实质上的理由。
王东光
关键词:经理人持股
股东失权制度研究被引量:4
2023年
《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正式引入了股东失权制度,在参考借鉴其他国家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了我国股东失权制度的基本框架和核心要素,但在适用范围、适用程序、相关主体责任以及体系协调等方面都存在进一步完善的必要。股东失权制度的适用应当遵循股东同等对待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转让后的瑕疵股权、质押的股权应当适用股东失权制度,记载于公司章程或进行了登记的资本溢价同样适用股东失权制度,但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时不适用股东失权制度。如股东失权违反法定条件或程序,股东可以提起股东资格确认之诉;失权制度被滥用时,相关股东可以提起失权无效之诉。
王东光
关键词:出资义务
消费者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优先地位——基于风险分担的视角
2011年
消费者不是商人,其债权多为因侵权而生的非自愿性债权,消费者不应成为有限责任制度下的风险分担主体;消费者是整个供给单元的利益之源,风险应当在供给单元内部分担;在破产程序中,消费者的人身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优先于劳动债权、政府债权和有担保债权获得清偿。
王东光
关键词:破产程序风险分担
论股权转让人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责任被引量:24
2020年
关于股权转让人对股权转让之后到期的出资义务是否承担责任,《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认识模糊、适用错误、结论不一等问题。尚未到期的出资依附于股权之上,不具有债务属性,股权转让之后应由股东(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如果股东(受让人)因拖欠出资而被要求在拖欠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要求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时,股权转让人应在股权转让后的一定期限内对前述之责任承担补充责任。该责任不是因违反出资义务而为自身承担的责任,而是属于为他人承担的"与出资相关的责任"。
王东光
关键词:股权转让出资义务
论新股优先认购权及其排除被引量:6
2008年
新股优先认购权是基于股东的比例性利益而赋予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在各国的立法模式中,德国的相对固有权模式是平衡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典范。在相对固有权模式下,公司机关可以在普通新股发行中排除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权,但必须存在出于公司利益考虑的实质性理由。
王东光
关键词:优先权
股东退出法律制度研究
本文研究的主题为股东退出法律制度,即股东主动退出公司和被动退出公司的方式及相应的制度安排。全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股东退出法律制度的概述与理论研究,第二部分为股东主动退出制度研究,第三部分为股东被动退出制度研究。 股...
王东光
文献传递
公司担保效力纠纷实证研究被引量:1
2013年
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公司法》的全面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王东光
关键词:股东会股东
股东优先购买权与股权善意取得的冲突及解决路径被引量:1
2018年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但是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场合,会出现股东优先购买权与股权善意取得在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基于两者的法理基础、维护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和对两者所保护的法益的权衡等方面的考量而认定股东优先购买权具有法律适用的优先性,但善意第三人可以以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对外转让合同有效为依据寻求合同法上的救济。
王东光虞琦楠
关键词:股东优先购买权合同有效救济途径
德国合作社法律制度研究被引量:3
2006年
一、德国合作社的起源与发展(一)合作社的产生合作并不是德国人的发明,一直以来就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合作形式。但是,首次制定企业型合作社方案的人却是德国的合作社创建人弗里德里希·威廉·莱福艾森(Friederich Willheim Raiffeisen)和海尔曼·舒尔茨-德立兹(Hermann Schultze- Delitzsch)。19世纪上半叶,由于欧洲国家的社会(农民解放)和经济(自由化、工业化)的一系列深入的结构变革,许多人陷入严重的物质危机。1854年起弗里德里希·威廉·莱福艾森在农村创办了信贷合作社。
王东光
关键词:合作社法弗里德里希舒尔最低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会员制消费模式的法律困境被引量:5
2010年
会员制模式在被广泛应用的同时,因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也引发了大量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会员制模式本身的发展。完善对会员制模式的法律规制,对保护消费者、保护正当经营者和激活管理者都具有重要意义,法律规制应从经营者资格审查制度、限期与限额制度、股东担保制度、消费者解约权制度等几个方面着手。
王东光
关键词:会员制会员卡预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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