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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凤霞

作品数:4 被引量:16H指数:1
供职机构:广东商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行政
  • 2篇行政合同
  • 2篇合同
  • 1篇代表诉讼
  • 1篇单方
  • 1篇诉讼
  • 1篇中小股东
  • 1篇小股东
  • 1篇控股
  • 1篇控股股东
  • 1篇公共利益
  • 1篇股东
  • 1篇股东代表
  • 1篇股东代表诉讼

机构

  • 3篇广东商学院

作者

  • 3篇徐凤霞
  • 1篇杜承铭
  • 1篇杜松林

传媒

  • 1篇武汉大学学报...
  • 1篇法制与经济
  • 1篇甘肃农业

年份

  • 1篇2008
  • 1篇2007
  • 1篇2006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论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
2006年
我国旧公司法规定“资本多数决”制度,即股东大会依照多数股份股东的意志做出决议;法律将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的意思作为公司的意思,并对所有股东具有拘束力。而没有相应地对控股股东的权利进行适当的约束或赋予其对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也没有赋予中小股东以特殊权利,往往导致控股股东对“资本多数决”的滥用,而中小股东则缺乏特殊的权利和程序进行预防和救济。在公司实践中,中小股东利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屡见不鲜,此次公司法修改,对公司法进行完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我国公司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徐凤霞杜松林
关键词:中小股东控股股东股东代表诉讼
行政合同单方变更、解除权刍议被引量:1
2007年
行政主体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可以对行政合同单方面进行变更或者解除,这一制度已经得到西方国家法律的肯定。我国没有关于行政合同的专门法律,导致了行政合同实践的混乱和无序。因此,为了实现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建构我国的行政合同单方变更、解除权制度势在必行。
徐凤霞
关于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被引量:14
2008年
行政主体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单方变更或解除行政合同,这一制度已经得到许多西方国家法律的肯定。我国没有关于行政合同的专门法律,导致了行政合同实践的混乱和无序。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我们应该着重从实体、程序以及司法审查三个方面来建构我国的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制度。
杜承铭徐凤霞
关键词:行政合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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