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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贺洋

作品数:10 被引量:56H指数:3
供职机构:闽南师范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0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0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3篇赔偿
  • 2篇召回
  • 2篇损害赔偿
  • 2篇保险
  • 2篇产品召回
  • 2篇惩罚
  • 2篇惩罚性
  • 2篇惩罚性赔偿
  • 1篇典权
  • 1篇典权制度
  • 1篇性质辨析
  • 1篇虚拟财产
  • 1篇益物权
  • 1篇用益物权
  • 1篇优先购买权
  • 1篇优先购买权制...
  • 1篇质权
  • 1篇赔偿制度
  • 1篇侵权
  • 1篇侵权损害

机构

  • 5篇漳州师范学院
  • 3篇闽南师范大学
  • 2篇烟台大学
  • 1篇重庆邮电学院
  • 1篇中国人民财产...

作者

  • 10篇王贺洋
  • 2篇曹繁有
  • 1篇刘仲秋
  • 1篇林宛民

传媒

  • 3篇漳州师范学院...
  • 2篇西南农业大学...
  • 1篇行政与法
  • 1篇河北理工学院...
  • 1篇长江大学学报...
  • 1篇内蒙古财经大...
  • 1篇闽南师范大学...

年份

  • 1篇2023
  • 1篇2017
  • 1篇2013
  • 1篇2012
  • 1篇2008
  • 1篇2007
  • 2篇2005
  • 2篇2004
1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海上保险的近因原则被引量:2
2005年
近因原则是处理海上保险案件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立法尚未明确规定,在理解上及实践中容易引起混乱。从明确近因的概念入手,探讨近因原则在海上保险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建议完善我国保险立法。
曹繁有王贺洋
关键词:海上保险近因原则保险立法
典权制度的再思考
2004年
法律由经济基础决定,同时受社会观念和历史传统的影响.典权制度曾经在历史上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观念的变革,典权制度存在的基础发生巨变,典权制度终将被其他法律制度作所取代.
王贺洋
关键词:典权质权用益物权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应用被引量:14
2004年
惩罚性赔偿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 ,已被当代各国立法所接受。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是由于立法技术、司法实践、社会观念等限制 ,该制度在我国的应用过程中出现诸多弊端。文章借鉴各国的立法例 ,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对该制度的应用提出进一步的完善。
刘仲秋王贺洋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过失
产品召回保险若干问题研究被引量:10
2007年
随着我国产品召回理论及立法的发展,产品召回保险制度开始广泛应用,有关产品召回保险的理论研究有待提高。文中结合产品召回制度,对产品召回风险的可保性、产品召回保险与产品责任保险的关系以及保险范围进行探讨,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王贺洋
关键词:产品召回产品召回保险可保风险
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缺陷被引量:3
2008年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产生的社会条件的已经发生变化,导致该制度存在的价值动摇。本文从危害交易安全、干预合同自由、降低交易效率以及司法实践中产生的弊端等方面,对该制度的缺陷作进一步分析。
王贺洋
关键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交易安全合同自由
论机会利益侵权损害赔偿
2013年
机会利益指当事人因侵权行为,丧失某种获得利益或避免损害发生的机会。机会利益损害属于可救济的独立损害,最终损害的可能性并不与传统损害理论的确定性矛盾。通过对机会利益的损害赔偿进行合理限制,可以实现对受害人的正当救济。
王贺洋
使用利益损害概念及其性质辨析
2017年
财产具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两方面属性。"差额说"无法适用于财产使用价值受损的情形。使用利益损害是指权利人因财产无法使用而造成的损失。财产的用益可能性一般具有相应的市场价值。使用利益损害具有财产损害与非财产损害的双重性,属于边际类型损害。
王贺洋
网络虚拟财产继承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及建议
2023年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虚拟财产继承权受到重视。因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殊性,我国在针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上存在立法不完善、价值评估难及继承权与隐私权的冲突困境,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现状亟待改善。基于此,文章提出多途径完善立法保护、设置第三方判定机构、在保护用户隐私权的前提下明确继承程序等建议。
王贺洋
关键词:虚拟财产法律保护
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
2012年
精神损害赔偿逐步从惩罚性赔偿制度中独立,并扩大适用到合同违约案件。世界各国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不同立法模式,对我国构建该制度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国未来的民事立法应当建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其适用需要综合考虑损害后果、主观过错、可预见原则等因素。
王贺洋林宛民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
论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被引量:27
2005年
欧、美等发达国家早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就已经建立产品召回制度。不论是强制召回,还是自主召回,政府主管部门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产品召回制度是一种具有公法性质的行政管理制度。产品召回制度需要有相关的配套法律制度加以配合,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如惩罚性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信息体系、产品召回责任保险等。
王贺洋曹繁有
关键词:产品召回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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