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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齐

作品数:2 被引量:11H指数:2
供职机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矿权
  • 2篇采矿权
  • 1篇有偿
  • 1篇有偿使用
  • 1篇有偿使用制度
  • 1篇有权
  • 1篇所有权
  • 1篇探矿
  • 1篇探矿权
  • 1篇资源所有权
  • 1篇煤炭
  • 1篇煤炭资源
  • 1篇矿产
  • 1篇矿产资源
  • 1篇矿产资源所有...
  • 1篇价款
  • 1篇采矿权价款

机构

  • 2篇中国地质大学...

作者

  • 2篇蔡齐
  • 1篇郝举

传媒

  • 1篇中国矿业

年份

  • 1篇2007
  • 1篇2006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从山西改革试点看我国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立法完善
煤炭资源有偿使用是指通过行政审批取得采矿权的采矿权人,除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依法缴纳采矿权价款。在资源整合过程中,适宜公开竞价的空白或者已关闭煤矿的资源应当按照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2004...
蔡齐
关键词: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采矿权价款
文献传递
论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被引量:8
2006年
我国宪法、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由于矿产资源大多埋藏于地下,因此矿产资源具有隐蔽性的特点。矿产资源在被探明储量以前具有不确定性,不能成为物权法的客体,更不能成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只有探矿权的有效行使,使得某一区块的某种矿产资源被探明具有一定储量以后,才可以成为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才可以成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因此,与其说“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是一项物权制度,毋宁说是一项物权法的原则”。此外,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行使方式,也应当具有多样性,包括物权法的方式和债权法上的方式,这样才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利益。
郝举蔡齐
关键词:矿产资源所有权探矿权采矿权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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