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阙占文

作品数:7 被引量:33H指数:4
供职机构:中山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法律
  • 2篇自然保护
  • 2篇自然保护地
  • 1篇信息披露
  • 1篇行政
  • 1篇行政规制
  • 1篇义务
  • 1篇商法
  • 1篇商业言论
  • 1篇社会
  • 1篇社会性
  • 1篇食品
  • 1篇食品标识
  • 1篇私法
  • 1篇司法
  • 1篇司法解释
  • 1篇诉讼
  • 1篇赔偿
  • 1篇披露
  • 1篇侵权

机构

  • 7篇中山大学
  • 1篇上海海运学院
  • 1篇江西财经大学

作者

  • 7篇阙占文
  • 1篇吴煦
  • 1篇陈国英

传媒

  • 2篇政法论丛
  • 1篇政法论坛
  • 1篇桂林电子工业...
  • 1篇上海海运学院...
  • 1篇高等学校文科...
  • 1篇甘肃政法大学...

年份

  • 1篇2022
  • 1篇2021
  • 1篇2020
  • 1篇2019
  • 1篇2017
  • 1篇2004
  • 1篇2003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保护地役权的功能审视与法律构造被引量:6
2022年
保护地役权旨在克服传统法律制度应对自然保护问题之局限,激励土地权利人和公益组织参与自然保护。保护地役权不以需役地为构造要件,允许为供役地权利人创设自然资源管理的作为与不作为义务,且约束供役地后续权利人。保护地役权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增强自然保护措施适应性,回应自然保护的灵活性、确定性和可持续性要求,有助于应对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的保护空缺、集体土地占比高、人地矛盾明显、空间异质性等现实挑战。保护地役权是特殊类型的地役权,难以归入《民法典》地役权规范。有必要在自然保护地立法中引入保护地役权制度,明确其公共目标、创设主体、自愿设立与公共规制,规范保护地役权合同的变更要件和程序,并纳入环境公益诉讼范围。
阙占文
关键词:自然保护地环境治理公共利益
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的法律表达被引量:8
2021年
分区管控是实现自然保护地管理目标的重要空间治理方法,是各类自然保护地面临的共性问题,应该在《自然保护地法》中予以规定.基于管理成本和精细化管理的考量,《自然保护地法》应明确“核心保护区与一般控制区”的两分区模式,《国家公园法》等专类保护地法可以根据管理目标进行二级功能分区.自然保护地是复合性的生态空间,以提供多元的生态系统服务为主要功能,具有社会意义.自然保护地整体上属于生态保护红线中的禁止开发区域,但不同区域面临的空间挤占压力存有差异.根据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在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构造保护强度递减的分区管控要求.强化自然保护地分区方案编制和调整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阙占文
关键词:自然保护地公众参与
食品标识中的转基因信息披露——以商业言论为视角被引量:8
2017年
商业言论属于宪法言论自由的范畴,但其受保护程度弱于政治言论。食品标识是商业言论,进入《宪法》第35条言论自由基本权利的规范领域。为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政府强制要求转基因食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食品标识中披露转基因信息。此种规制增进市场信息供给,亦限制了商业言论自由,须符合比例原则。我国现行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为食品生产者或经营者配置不合比例的义务,且未进行成本-收益分析。食品标识中转基因信息披露应全面覆盖转基因食品,并建立阈值管理制度,改进食品标识内容。
阙占文
关键词:食品标识商业言论转基因信息披露
论惩罚性赔偿在环境诉讼中的适用
2019年
侵权不仅造成个体损害,也带来社会性损富。惩罚性赔偿填补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使外部成本内部化,阻遏潜在的侵权行为,从而与行政规制形成互补。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与诉讼中补偿性赔偿的范围、行政规制的强度等密切相关。
阙占文黄笑舯
关键词:侵权行为行政规制补偿性赔偿惩罚性赔偿环境诉讼社会性
略论海商法的若干基本原则被引量:6
2004年
法律基本原则一直是一个法学中充满争论而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民法中,对于法律基本原则的定义和具体种类众说纷纭。而作为海商法这个特殊的部门法来说,在适用海商法而遇到法律暂无规定或者需要对法条进行进一步解释时,就必须借用民法的基本原则进行。这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实际问题,但在法理上并不十分妥当。因此,从海商法具体的适用上对其作具体原则分析,从而总结出若干可以指导司法的具体原则,这对实际司法能起到一个导向的作用。
吴煦阙占文
关键词:《海商法》最大诚信原则衡平法法律适用司法解释
我国法律体系建构之思考被引量:3
2003年
建构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不仅有利于限制国家公权力对公民私权利的侵蚀,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也有利于立法的规划和协调,促进法律的实现。要实现建构法律体系的价值,必须从现实主义角度出发,结合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以及部门法划分来建构法律体系,即先将法律规范分为公法和私法,然后在公法和私法的框架内划分为不同的部门法,而划分部门法的标准就是法律的调整对象——行为关系。
阙占文陈国英
关键词:法律体系公法私法部门法
跨界环境影响评价义务及其履行被引量:4
2020年
环境影响评价被纳入国际条约和文件中,并得到国际司法机构认可,成为一项反映法律确信的国家实践,构成一般国际法上的义务。跨界环评包括甄别等不同阶段,分别对应国家的环评启动决定权、环评执行权和项目决策权。国家制定和实施法律,确保其管辖或控制下的经营者开展环评,是跨界环评义务的主要内容。这一义务源自预防跨界损害原则,属于行为义务,一般以适当注意为履行标准。适当注意是一个动态、弹性的概念,反映跨界环评的国家主导,并回应科学技术和国际关系的发展。国际环境标准等软法规范增强适当注意的客观性,合理限制国家环评主权。执行鸿沟是跨界环评的薄弱环节,需要完善能力建设条款,提高国家履约能力。
阙占文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