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明
- 作品数:4 被引量:10H指数:2
- 供职机构:厦门市公证处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公证介入不动产物权登记被引量:2
- 2005年
- 不动产登记应该适用统一的登记法律,在一个行政区域或司法区域内,应统一登记机构,这已为法学界所共识,而登记机构应设在何处,则有多种设想:
- 李锦明
- 关键词:不动产物权登记公证业务公证制度物权法
- 公证介入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可行性研究
- 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已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公证基本上未作规定,而与《物权法》相配套的《不动产登记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在立法中能否对公证有相应的符合法学理论、适合中国现今国情及今后发展趋势要求的规定。
- 李锦明
- 关键词:公证程序不动产物权合同生效公证法
- 公证事项的真实、合法性被引量:8
- 2006年
- 业界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终于在2005年8月28日经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纵观法律全文,《公证法》对公证事项必须具备真实性、合法性有明确规定。承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但经过对法律条文的对比、研究,并总结多年来我国公证的理论与实践后,我们仍然可以发现.作为理论上普遍认为的公证基本原则之一的“公证必须坚持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原则”与立法上要求的“公证的事项必须真实、合法”所涉及的范围不同,前者是针对公证活动这个过程。要求这个过程必须真实、合法,至于这个过程中所公证的具体事项是否必须同时具备真实、合法性。以及具备何种程度的真实性,具备何种合法性,则要具体事项区别对待;后者是针对具体的每个公证事项。要求其必须真实、合法。只有深刻理解《公证法》的规定。准确把握立法精髓,使理论与法律相结合指导实践,让“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要求在实践中得以切实抽行。才能有利于公证事业的发展。
- 李锦明
- 关键词:公证事项合法性《公证暂行条例》《公证法》法律条文公证活动
- 海峡两岸居民互为继承对岸遗产的法律问题
- 2005年
- 在海峡两岸关系隔绝的年代。继承是被长期积压和遗留的十分突出的问题。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两岸民间交往恢复。并日益频繁,大量台胞到大陆探亲、旅游、投资、通商。两岸居民结婚数量大幅度增加。由此又出现一系列涉及继承的法律问题。如何保护两岸居民的合法权益,让两岸居民有效率地继承对岸的遗产。就需要我们对两岸有关继承的实体法、程序法或规则深入了解、研究、剖析,这对实践工作将大有裨益。
- 李锦明
- 关键词:继承法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