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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曼卿

作品数:20 被引量:33H指数:3
供职机构:广东省科技干部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0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6篇政治法律
  • 4篇文化科学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5篇劳务
  • 5篇劳务派遣
  • 5篇高职
  • 4篇法律
  • 4篇创业
  • 3篇退回
  • 3篇教育
  • 3篇规制
  • 2篇养老
  • 2篇养老保险
  • 2篇院校
  • 2篇粤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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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政府
  • 2篇文科
  • 2篇解雇
  • 2篇解雇保护
  • 2篇救济
  • 2篇劳动者
  • 2篇高职文科

机构

  • 10篇广东科学技术...
  • 10篇广东省科技干...

作者

  • 20篇覃曼卿
  • 1篇龚江南
  • 1篇余崇洁
  • 1篇钟秋惠

传媒

  • 3篇中国劳动关系...
  • 2篇法制与经济
  • 2篇中国劳动
  • 2篇济南职业学院...
  • 2篇创新与创业教...
  • 1篇广西政法管理...
  • 1篇特区经济
  • 1篇政法学刊
  • 1篇辽宁公安司法...
  • 1篇成都理工大学...
  • 1篇湖北职业技术...
  • 1篇贵阳学院学报...
  • 1篇当代职业教育
  • 1篇贵州民族大学...

年份

  • 1篇2023
  • 1篇2022
  • 1篇2021
  • 2篇2020
  • 2篇2016
  • 5篇2015
  • 2篇2014
  • 4篇2013
  • 2篇2008
2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被违法退回的派遣劳动者权利救济路径探寻——以恢复用工关系为视角被引量:1
2016年
用工单位违法退回行为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安定权。按照现行规定,派遣单位要对用工单位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以及向劳动者支付被退回未再次派遣期间的工资待遇。派遣单位为了止损,往往会以各种方式解雇或迫使劳动者主动离职,这将使劳动者陷入更加被动的境地。事实上,同为违法退回行为的受害方,派遣单位与被退回劳动者应当是利益共同体而非对抗关系。因此,有必要检讨现行规定所导致的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囚徒困境,在派遣单位承担责任时区分合法退回和违法退回,补充现有的救济途径,赋予劳动者恢复用工关系请求权,完善程序法和实体法的相关规定,以应对权利行使的障碍。
覃曼卿
关键词:劳务派遣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理性反思与完善被引量:1
2015年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将仲裁作为诉讼的必经环节。然而,未经分类,任何类型的劳动争议一律强制进入仲裁程序有侵害诉权之嫌,因此对于大部分争议,劳动立法并未赋予仲裁裁决既判力。这直接导致了劳动仲裁沦为争议解决的中间环节,服裁率低迷。事实上,仲裁前置在我国原本就缺乏法律和法理依据,仲裁前置的设计使劳动仲裁偏离了应有的场域而走入困境,甚至成为恶意拖延履行义务的手段,增加了当事人的讼累。防止诉讼爆炸应当使劳动仲裁回归柔性化本质,并在对劳动争议合理分类的基础上,或裁或审分类处理。
覃曼卿
关键词: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既判力
高职文科专业顶岗实习标准的制定研究——以法律事务专业为例被引量:8
2013年
作为保障毕业顶岗实习质量的先决前提,实习标准是涵盖内容标准、考核标准、学生操作绩效标准等在内的标准体系。其中,实习内容标准是实习标准体系的首要环节,缺乏实习内容标准,会导致学生实习目的不明确、实习过程难监管、实习结果难考核、系统管理无依据等问题。以法律事务专业为例,为规范毕业实习过程、切实保障毕业顶岗实习质量,结合高职文科专业实习单位分散、岗位多元等现实情况,通过对顶岗实习内容进行精细设计,制定符合人才培养规律的实习内容标准。
覃曼卿龚江南
关键词:法律事务专业
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规范检视与规制路径再思考被引量:3
2015年
劳务派遣的滥用严重侵蚀劳动者合法权益,学界普遍将此问题归咎于《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适用范围采取的任意性规范立场。在2013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和2014年《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立法者回应质疑,将争议条款变更为强制性规范,严格限定了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然而,超范围派遣、超期派遣仍然普遍存在。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相关规制为何失灵?这需要通过回溯立法的博弈过程,检视现行制度的设计偏差,以剖析违法滥用的内在动因为切入点,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衡平劳动保护并弥补制度漏洞,让市场对劳务派遣做出理性的选择。
覃曼卿
关键词:劳务派遣
违法解雇期间劳动者复职救济的困境与出路被引量:3
2014年
违法解雇期间对遭遇违法解雇的劳动者,我国《劳动合同法》将"复职"作为第一顺位的救济方式。然而,由于劳动关系人身依附性和持续性的特征,以及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复职制度在我国存在诸多困惑,复职裁判的执行也走入了困境。比较分析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以及北京、上海、广东的立法、司法实践,复职制度现存的问题需要通过出台相关司法解释,重新界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考量范围,区分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等途径,使其成为真正有效的救济。
覃曼卿
关键词:劳动关系
政府采购中公共利益之保护
2008年
本文首先从公法和私法的角度剖析政府采购行为的性质,进而分析由于政府采购行为公私兼具的特点、内部利益冲突可能导致的采购价值目标偏离问题。从这一立足点出发,论述对政府采购行为制度化的重要意义及目前制度化建设的局限。本文希望通过以下论述为政府采购中的公共利益保护提供有价值的思考。
覃曼卿余崇洁钟秋惠
关键词:政府采购制度化公共利益
政府部门劳务派遣用工的责任风险及其规制被引量:1
2015年
政府部门普遍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解决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然而,我国近期出台的旨在限制劳务派遣用工的新规却未将政府部门使用劳务派遣的行为纳入调整范围,立法者的豁免态度极可能诱发政府部门扩大使用劳务派遣的动机。劳务派遣确能为用工单位带来利益,然而,由于政府的公权力机关性质与普通企业存在巨大差异,使用劳务派遣存在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国库责任的风险,而追偿亦为实践中的难题。在人员编制不足确需使用编外人员的背景下,需要重新审视劳务派遣对政府部门的负面影响,规制其劳务派遣用工的行为。
覃曼卿
关键词:劳务派遣政府部门
劳务派遣退回制度研究:以解雇保护为中心被引量:1
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严格限制用人单位的解雇权,设计了较为周密的解雇保护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就业安定权。然而,随着近年来劳务派遣的超常规发展,以滥用劳务派遣的退回行为规避解雇保护制度、进而用"退回"取代"解雇"的现象频现,产生解雇保护制度落空的风险。对于劳务派遣中的退回,我国现行立法采用了较为模糊的表述方式,特别是退回条件是否能够约定的问题,在理论及实务界存在较大争议,这也为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任意约定退回条件及后续规避解雇保护制度埋下了隐患。因此,有必要梳理劳务派遣退回行为对解雇保护的影响,并探寻完善劳务派遣退回制度的未来路径。
覃曼卿
关键词:解雇保护劳务派遣
解雇保护视野下预告期制度研究被引量:1
2014年
预告期制度是解雇保护框架下的重要程序设计,与代通知金相比,其对拟解雇的无过错员工的保护更加全面。我国现行劳动立法仅规定了在员工无过错的情形下应当预告解雇,而对于预告解雇中预告期制度的相关内容缺乏安排,导致实务中出现诸多疑难问题。因此,有必要在理论上定位预告期的法律属性,并从立法上完善预告期制度的内部设计。
覃曼卿
关键词:解雇保护
高职文科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适应性研究
2016年
高职院校文科专业面临人才培养过剩与社会需求不足的结构性矛盾。究其缘由,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匹配度较低是主因。为此,高职院校应依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文科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优化文科专业结构。
覃曼卿
关键词:高职文科区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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