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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洁

作品数:31 被引量:111H指数:6
供职机构:山东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学交通运输工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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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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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1篇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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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篇2015
  • 11篇2014
  • 2篇2013
  • 5篇2012
  • 4篇2011
3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我国死刑的宪法正当性被引量:8
2014年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能够判处死刑的罪名可以分为严重侵害生命法益的犯罪和非严重侵害生命法益的犯罪。对严重侵害生命法益的犯罪实施死刑,是维护人的尊严、社会契约理论的要求,也是民意的共同选择,因而在宪法上具有正当性;但是对非严重侵害生命法益的犯罪适用死刑,不仅有损人的尊严、与社会契约理论不符,也违背了刑罚的目的,挑战了生命的至上性,因而不具有宪法正当性。在这个意义上,死刑在我国未来的前景必然是在生命权入宪的基础上罪名逐渐限缩,直至完全取消对非严重侵害生命法益犯罪的死刑,与此同时死刑的司法适用将逐步严格化,死刑的执法也将逐步人道化。
范进学张玉洁
关键词:死刑
论警察权的纪律规制
2012年
随着现代社会公共管理需求的增加,警察群体开始扩大,警察权力也逐渐膨胀。作为一种直接与国家强制力相连的公共权力,警察权更加具有异化的倾向,现实中也屡屡出现问题。然而,关于警察权的立法和规制制度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揠苗助长的方式显然会导致粗制滥造的法律和制度,对警察权的运行反而影响不良。在这样的背景下,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纪律的形式规制了警察权的行使,也为立法和制度建设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然而,单纯的纪律条令尚不足以取得良好的规制效果,还需要相关立法的衔接和完善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范进学张玉洁
关键词:警察警察权异化
论信息网络风险下的隐私权法律保护被引量:2
2011年
随着信息网络的不断发展和发达,不仅极大地增加了隐私被侵犯的可能,而且加重了侵犯后果,责任追索逻辑的失效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这一局面。鉴于美国的行业自律模式、欧盟的立法规制模式和"安全港"模式自成体系、各有利弊,我国应取长补短,构建自己的特色模式,加快隐私权保护的相关立法。
范进学张玉洁
关键词:隐私权
法律文本中“公共利益”的法规范分析——以类型理论为视角被引量:6
2014年
我国在众多的法律中使用了"公共利益"这一法律用语,但却未能作出明确的定义,这就为"公共利益"的法律适用带来了困扰。为了增强法律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必要以类型化的视角重构"公共利益"条款。根据法律规范内容的不同,我国现行法中的"公共利益"可以分离为四种类型:立法目的型、权力界限型、权利限制型以及例示型。但在公共利益类型的认定上,我国现行法尚缺乏完整的认定体系。因此,"公共利益"条款的类型化重构除了继续肯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认定职能外,还应当明确立法机关的认定职能,并以例示规定的方式增加法律文本中"公共利益"的确定性。
张玉洁
关键词:公共利益
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认定——基于190件案例样本的分析被引量:17
2014年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设立虽然表明了我国在打击信息犯罪、维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上的立法决心,但立法语言的模糊性却引发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诸多论争。其中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界定"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以及"非法获取"这三个概念。通过对190件案例样本的微观分析发现,理论界与实务界、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在上述问题上存在着不小的分歧,司法认定标准的不统一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同案不同判"。为此,我国司法机关应当分析借鉴样本判决与理论成果,提炼出具有指导意义的司法认定标准,并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完善。
张玉洁
关键词: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认定刑法解释
论法律系统的自创生模式及其进化——以法律模糊语词的功能实现为视角
2014年
面对社会变迁的压力,成文法应当寻找克服自身滞后性缺陷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在托依布纳“法的自创生理论”下,法律模糊用语承担了这一解释角色。法律模糊用语的“三值逻辑”是法律系统进行系统际沟通的逻辑前提,“开放性”实现了法律系统在认知上的可沟通性,“符号+处理”结构模式则成为了法律系统自创生的基本模式。具体来说,法律系统的自我整合、进化是通过法律模糊用语的信息载体功能、信息输入功能和信息输出功能来实现的,同时这些功能保持了法律系统的稳定性。“无罪推定原则”等一般条款内化为法律系统组成部分的过程就是典型的、通过法律模糊用语实现的自创生过程。
张玉洁
关键词:法律系统一般条款
论我国法律语言学的演进及未来发展被引量:1
2015年
在过去的30多年时间里,我国法律语言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论述到系统研究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之路始终充斥着语言学与法学两种进路。语言学研究进路经历了萌芽期、理论初创期后,迎来了英语研究模式的加入,拓展了研究范围;而步入新千年以后,法学界开始重视法律语言的研究,法学研究进路的影响力逐渐增大。但我国法律语言学的未来发展之路仍旧需要法律与语言的进一步融合,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语言研究和多学科交叉领域下的法律语言研究也将成为研究热点。
张玉洁
关键词:法律语言学法学语言学司法实践
论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实验主义进路——以1978 ~2013年土地立法为样本的分析被引量:7
2014年
实验主义立法进路的出现,是政治经济体制巨变所催生的产物。30多年的土地制度改革则是该立法进路的一个缩影,而暂行法、试点立法则是它的具体表现形式。在实验性立法的保障下,土地制度不仅平稳、顺利地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而且还形成了全新的土地法律体系。虽然在当下的土地制度改革中,实验主义立法进路的负面效应已经呈现出来,但制度风险小、操作成本低的优点仍使得它具有广阔的生存空间。因此,面对新一轮的土地制度改革,实验性立法必须在立法的规范性上作出适度调整,以保障土地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张玉洁
关键词:实验主义土地制度
从古代法律对复仇的态度看情理法的冲突与调和被引量:2
2011年
中国古代复仇有其坚实的制度理由和思想基础,从先秦即盛,但其对国家秩序亦有冲击,因而统治者少有明许明禁者,更多的是通过制度设计予以限制以化解冲突,这对我国现阶段司法处理情理法的冲突有值得借鉴之处。
张玉洁
关键词:古代法律复仇情理法
我国基本权利30年研究历史、问题与建议
2012年
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30年以来,我国法学界对基本权利30年的研究按年代可分为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和21世纪至今三个阶段,每一阶段关于基本权利的研究各具特点,但总体而言已经转向对基本权利的性质、价值理念、权利限制、分析框架、体系建构等自身理论问题的研究与现实的关照。不过,在30年的基本权利研究中,还存在着脱离本国的法文化传统和现实,在基本概念上尚未达成共识,对基本权利的实践情况关注不足,关于基本权利的保护试图以"法律"保护取代"宪法"保护等问题。为此需要从我国传统中汲取基本权利保障的经验,加强基本权利保障的实证研究,完善基本权利的基础理论研究,以及积极呼吁建立并实施司法性宪法监督与审查救济制度。
范进学张玉洁
关键词:基本权利学术研究法学界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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