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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泽彬

作品数:37 被引量:169H指数:7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32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 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32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14篇宪法
  • 6篇行政
  • 4篇权利
  • 4篇利权
  • 4篇互联
  • 4篇互联网
  • 4篇法律
  • 4篇法治
  • 4篇福利
  • 4篇福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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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篇依法
  • 3篇依法治国
  • 3篇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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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篇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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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篇规制
  • 3篇合宪
  • 3篇合宪性

机构

  • 35篇西南政法大学
  • 3篇中国人民大学
  • 1篇甘肃政法大学

作者

  • 36篇温泽彬
  • 1篇冯伟
  • 1篇陈建平
  • 1篇胡兴建
  • 1篇胡锦光
  • 1篇付子堂
  • 1篇唐忠民

传媒

  • 4篇现代法学
  • 3篇法学
  • 3篇高等学校文科...
  • 2篇求是学刊
  • 2篇政治与法律
  • 1篇行政与法
  • 1篇云南行政学院...
  • 1篇长白学刊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江海学刊
  • 1篇宁夏大学学报...
  • 1篇重庆社会科学
  • 1篇河南省政法管...
  • 1篇北京行政学院...
  • 1篇南阳师范学院...
  • 1篇法商研究
  • 1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党课参考
  • 1篇方圆
  • 1篇双语学习

年份

  • 6篇2023
  • 3篇2021
  • 1篇2019
  • 4篇2018
  • 4篇2016
  • 2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2
  • 4篇2011
  • 1篇2010
  • 3篇2009
  • 2篇2008
  • 2篇2006
  • 1篇2004
  • 1篇2003
37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关于“公共利益”的界定模式被引量:58
2006年
宪法关于“公共利益”的规定,需要在国家权力运行活动中具体化。如何将“公共利益”具体化呢?学界和实务界提出了三种基本模式。第一种是人大以“一事一议”方式界定“公共利益”,第二种是由司法承担对“公共利益”的最终界定,第三种是人大以列举式立法模式将“公共利益”具体化、固置化。第一种模式正确认识到界定“公共利益”属于权力机关的权限,但具体方式却不可行;第二种司法决定模式既缺乏实质合法性,又没有技术可行性;第三种模式在立法上虽有一定困难,但也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成功经验可资,是实现宪法“公共利益”规定对公民权利保护和对国家权力制约的惟一现实可行之路。要在国家权力运行上界定“公共利益”,还必须解决目前我国“公共利益”泛化掩盖下的许多具体矛盾。
唐忠民温泽彬
关键词:公共利益列举式
论行政诉讼履行判决的重构被引量:11
2018年
履行判决作为行政诉讼法法定判决方式的一种,是基于判决类型化制度而言的。在给付行政和服务行政的观念逐步拓展、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得到确立的情况下,履行判决本身在司法审判活动中却备受冷落,其适用比例占判决总数量始终偏低,行政诉讼已经不能满足于单纯对于外化为作为形式的行政行为本身合法性的审查,行政不作为的违法逐渐成为一种"常态",行政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多"与履行判决的"少"之间的张力愈发明显。履行判决之所以备受"冷落"的主要原因在于学界对于其适用范围、判决内容明晰程度、期限的确定等适用规则等问题未加以重视,亦未达成共识,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履行判决被审慎适用。行政诉讼履行判决的重构,并非对履行判决制度进行推倒重建,而是在深刻研究我国行政诉讼法立法宗旨的基础之上,提出行政诉讼类型化制度和在行政诉讼法现有条文框架内完成对于履行判决制度存在问题的完善,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并行不悖地重新架构履行判决制度,其根本导向是保障公民欲通过行政诉讼获得权利救济的深度和力度。
温泽彬曹高鹏
关键词:行政不作为不履行法定职责
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隐私权保护--兼议《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
2011年
宪法意义上的隐私权经历了从"隐含"到"公域"的隐私权转变,使得个人隐私权成为政府信息中必须探讨的话题,揭示了隐私权保护新的特性及限制原理。隐私权的限制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前提,并遵循利益相关、分类处理、平等保护、比例原则等等。《条例》在处理个人信息与公共利益冲突问题上,行政裁量权过于强大,隐私权保护条款过于空泛,限制过于随意。隐私权保障条款失衡,因而立法应明确信息公开中的公共利益,并对公开信息隐私权限制是否遵循基本原理进行司法审查,最后还应通过立法列举不得公开的隐私权内容。
温泽彬
关键词:信息公开公共利益隐私权隐私权限制
论案例教学方法在法律硕士课程教学中的改革与创新改进
2018年
我国法律硕士教育仍存在不足之处, 改革和创新教学模式势在必行.传统以讲授法律为主的教学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教育现状, 近些年, 法学教育界提倡的案例教学法开展得如火如荼,它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有独特优势, 但也存在浮于形式、 未抓住要点和本质、 以及成本高昂等情况, 难以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本文针对案例教学法在法律硕士教学中的问题及应用, 就此教学模式改革做一探讨, 以期对我国的法律硕士教育有所裨益.
温泽彬郭盼盼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法律硕士互联网
宪法福利权研究
福利权保障是现代宪法的主要特征。美、德、日等国福利权发展历史演进考察显明,早期福利权益并未视为法规范层面权利。政府提供的“福利支持”,完全是政府一时心血来潮的行为,这些利益作为一种感激品,并非建立在国家责任与公民权利基础...
温泽彬
关键词:宪法福利权法律保护
行政救助的几个基本问题——一种弱势群体权利保障机制的检讨与反思被引量:9
2006年
行政救助在制度设计上,旨在规范行政权力对社会弱者的救助行为,体现对弱势者的权利保障。笔者从行政救助这一机能出发,对行政救助制度作出检讨与反思,提出行政法学上应重新确立行政救助概念,拓展救助内容及方式,并加强对行政救助当前命题的研究。
温泽彬
关键词:弱势群体人权生存权行政救助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2021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和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举措,持续不断地推出全面实施宪法与维护宪法权威的系列重大战略步骤,有力地推动了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的深入和全面开展。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温泽彬
关键词:依宪治国现行宪法依法执政治国理政依法治国
论行政惯例的背景、价值与现状被引量:8
2010年
惯例是在法规则与经验法则关系下的一个具体问题。法律规则作为理性的产物,面对社会经验时总有不少无奈与不足,这恰恰是行政惯例生成的内在动因。伴随着行政法理念的变迁,行政惯例作为非正式规范不同程度地渗透到行政法规则并发挥着不同的效用,体现缓解成文行政法规范的局限、规范行政执法裁量的合理程度、创制新的行政法规则等价值。但在行政法治理念之下,坚持在规则前提下的行政法学研究,仍然是行政法学的基本方法与立场。
温泽彬
关键词:行政惯例
党内备案审查机关的合宪性审查职能被引量:2
2023年
党内备案审查机关应当承担初步的合宪性审查职能,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针对党内法规的合宪性审查处理建议。《党内法规备案审查规定》第11条有关合宪性审查的规定应当符合《宪法》中宪法解释权、宪法监督权以及保证宪法实施义务的规范意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合宪性审查权派生于宪法解释权,这是一种终局性的合宪性审查权。党内备案审查机关履行的是保证宪法实施义务,它可以宪法为依据对党内法规进行审查,但不能作出终局的合宪性审查结论。在审查标准上,合宪性审查对于党的领导和监督保障法规应当以比例原则为审查标准,而对党的组织和自身建设法规实施审查则以是否具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为标准。
温泽彬苏升
关键词: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合宪性审查宪法解释宪法实施
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立法配置研究被引量:5
2019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省级地方人大常委会以法规的形式相继出台或修改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这对于保障和规范省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健全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保证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省级地方人大常委会(以及地方其他各级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充分行使的具体立法,并通过部分地方立法样本的采集,运用统计分析方法,梳理出实体和程序问题。各地立法实践中存在着权力主体和行使方式差异明显、权力的内涵和标准不够明晰与程序设置不够合理等问题,建议立法从实体上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规范化,并对程序设置标准化;具体可以从几个方面予以进一步配置完善,即明晰立法中的重大事项“权力清单”、完善“未列举”重大事项内容的审议程序、建立重大事项决定权充分行使的保障机制以及进一步分类设置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程序等。
温泽彬杨彬
关键词:重大事项决定权地方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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