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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尧

作品数:4 被引量:8H指数:2
供职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组织性
  • 2篇机关
  • 2篇机关化
  • 1篇行使
  • 1篇业主撤销权
  • 1篇司法
  • 1篇司法实践
  • 1篇诉讼
  • 1篇诉讼主体
  • 1篇股东
  • 1篇股东平等
  • 1篇股东平等原则
  • 1篇法实践
  • 1篇法院
  • 1篇本体
  • 1篇撤销权
  • 1篇除斥期间

机构

  • 4篇吉林大学
  • 1篇上海市第一中...

作者

  • 4篇田尧
  • 3篇蔡立东
  • 1篇严佳维

传媒

  • 1篇吉林大学社会...
  • 1篇山东社会科学
  • 1篇2012第二...

年份

  • 2篇2013
  • 2篇2012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股东大会机关化构造之反思
股东大会机关化构造所反映的是股东大会整合公司股东利益诉求以及有效控制、监督公司经营的功能预期.然而,股东大会机关化构造论却无法从权力的来源、权力的内容和组织运行的机制等方面证成股东大会具备成为'机关'的实体组织性.股东大...
蔡立东田尧
文献传递
论业主撤销权的行使--以上海法院的司法实践为参照被引量:4
2012年
业主撤销权属于形成诉权,需通过撤销权诉讼行使。应按照区分权利享有和权利行使的思路,以诚实信用为判准,厘定业主撤销权的行使资格,据此得对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决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业主应限为:参与表决并明确表示异议的业主,主动不参与表决、但未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计为非异议票的业主,被动不能参与表决的业主。司法解释确定的1年业主撤销权除斥期间失于过长,应比照《公司法》关于股东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规定,将其缩短为60日,自决定作出之日起算。在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决定仅具有形成瑕疵场合,若该形成瑕疵不影响决定的内容,应赋予法官是否驳回业主撤销请求的自由裁量权。
蔡立东田尧严佳维
关键词:业主撤销权诉讼主体除斥期间
股东平等原则:本体及其实现
本文以公司法中的股东平等原则做为研究对象,写作目的可分为两个层次。基本层次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该原则的研究,阐明作为公司制度内生机制的股东平等原则的本体含义,论证股东平等对于公司治理以及公司法的重大意义,并以股东平等原则为...
田尧
关键词:股东股东平等原则
文献传递
股东大会机关化构造之反思被引量:3
2013年
股东大会机关化构造承载着股东大会整合公司股东利益诉求以及有效监督公司经营的功能预期。然而,股东大会机关化构造论却无法从权力来源、权力内容和组织运行机制等方面证成股东大会成为"机关"所必备的实体组织性。股东大会机关化构造及其体现的方法论整体主义,不仅使我国公司法制无法聚焦于公司实践中真实的利益冲突,还引发了诸多逻辑困境和现实难题。我国公司机关制度应当进行以股东大会"去机关化"为发轫的结构性变革。
蔡立东田尧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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