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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瀚

作品数:13 被引量:20H指数:2
供职机构:陕西理工大学经济与法学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陕西理工学院科研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历史地理农业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1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 2篇历史地理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农业科学
  • 1篇社会学

主题

  • 3篇诉讼
  • 2篇地方官
  • 2篇诉讼认识
  • 2篇诉讼实践
  • 2篇清代
  • 2篇教育
  • 2篇法律
  • 2篇法治
  • 2篇高校
  • 2篇碑石
  • 1篇大学自治
  • 1篇地方高校
  • 1篇刑罚
  • 1篇刑罚运用
  • 1篇刑讯
  • 1篇刑制
  • 1篇育人
  • 1篇育人机制
  • 1篇政府
  • 1篇政府建设

机构

  • 12篇陕西理工大学
  • 1篇东北师范大学
  • 1篇华中科技大学
  • 1篇汉中市人民检...

作者

  • 12篇胡瀚
  • 1篇刘晓莉
  • 1篇马红丹
  • 1篇王瑾

传媒

  • 4篇陕西理工学院...
  • 3篇陕西理工大学...
  • 1篇山西档案
  • 1篇前沿
  • 1篇重庆科技学院...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 1篇中国法学会刑...

年份

  • 1篇2019
  • 1篇2018
  • 1篇2017
  • 2篇2016
  • 1篇2014
  • 3篇2010
  • 1篇2009
  • 1篇2007
  • 1篇2004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我国公立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探析被引量:2
2009年
我国现行法律对公立高等学校法律地位的规定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从而导致涉及公立高校的诸多纠纷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正常解决。行政法学界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理论出发,将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确定为行政主体或者行政相对人,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问题,反而使其法律地位在理论层面上更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导致公立高校法律地位不确定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公立高校一直受单位制度所支配。因此,重构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不能拘泥于公立高校的"事业单位"的分类,而应从大学的本源着手,基于技术和现实的双重考量,我国可以通过修改《高等教育法》或制定《大学法》的方式将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界定为公法人,以促进现实法律问题的解决与高校体制改革的发展。
胡瀚
关键词:法律地位公法人
死刑废止之思考
本文对死刑存废进行了探讨。文章围绕死刑的政治属性、死刑的道德内涵、死刑有限保留之必要及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等进行了阐述。
刘晓莉胡瀚
关键词:刑罚运用死刑制度死刑存废
大学自治与法治——以高校处分权为切入点被引量:5
2007年
大学自治是高校处分权的正当性根据,法治是高校处分权正当行使的保障,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相反,法治对大学自治起到保护、促进、平衡和规范的作用。
胡瀚王瑾
关键词:大学自治法治高校处分权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若干问题刍议被引量:1
2010年
从历史的时序来看,刑讯之争对《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的产生起到了关键作用。沈家本、伍廷芳对草案说明和解释虽有遁入"体用"范式之弊和托古附会之嫌,但他们的用意是尽力促成《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先颁试行。该草案在引入西方诉讼制度的同时也对诉讼模式进行了改造,摒弃了传统的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采用的是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混合诉讼模式。
胡瀚
关键词:诉讼模式
危机与变革:当代法国高等教育法的发展与启示被引量:2
2014年
法国高等教育的中央集权体制和双轨制体系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为此,法国高等教育法开启了变革时代。通过1968年《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1984年《高等教育法》和2007年《综合大学自由与责任法》三部法律,法国有效解决了高等教育危机,增强了高等教育的竞争力。当代法国高等教育法的发展给我们的启示是:高等教育立法应当与时并进,高等教育改革应当以法律为基石,其关键在于政府与大学关系的制度构建和大学内部治理的民主参与和权力制衡。
胡瀚
关键词:高等教育法
地志、碑石所见清代汉中府县地方官的诉讼认识与实践(下)
2018年
中国传统的皇权专制统治体制必然要求对地方进行有效的管控和治理,因此府县地方官在统治体系和行政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们对诉讼这一法律现象的认识直接影响着案件处理的进程、方法和结果。清代汉中地方志的相关记载显现,汉中府县地方官的诉讼认识均集中在好讼问题上,并对诉讼持否定性的评价,这显然受到汉中当时的好讼风气以及自身知识背景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然而,与这种消极的、理想化的诉讼认识相对应的却是实用主义进路下的"能动司法",表现为"革除弊病,减轻讼累"、"案结事了,息讼是求"两个方面。这种极具张力的诉讼认识与实践之关系可以成为我们认识、理解和解释中国传统诉讼问题的出发点之一。
胡瀚
关键词:诉讼认识诉讼实践清代
建构地方高校与司法机关协同育人机制探析被引量:5
2019年
建构地方高校与司法机关协同育人机制是地方高校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产教融合,实现应用型转变,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应对法学教育激烈竞争的必然要求。KAQ教育模式理论、法学教育分工理论、卓越法律(法治)人才培养计划以及高校与司法机关的长期合作交流为建构协同育人机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政策和实践基础。建构协同育人机制应当以破解我国法学教育产品的结构性缺陷问题为理想目标,其基本构成应包括关系机制和作用机制,其发展路径应当放弃原有的"政策推动型"路径,遵循"持法达变"的思维模式,转向法治化轨道,以实现协同育人机制的有效运转。
胡瀚马红丹
关键词:地方高校司法机关法学教育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之论争被引量:2
2010年
沈家本、伍廷芳完成《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后,光绪帝令地方将军、督抚和都统等军政大员就草案进行讨论,以张之洞为首的封疆大吏纷纷上折对草案加以批评。以地方大员组成的保守派与沈家本、伍廷芳为代表的改革派之间关于本草案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刑讯、逮捕、刑事裁判、判案后查封产物、律师、陪审等六个方面。《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的论争实际上是清末"礼法之争"的前奏,其实质是中西法律价值冲突以及法律变革的路径分歧。
胡瀚
关键词:论争礼法之争
论韦伯法律社会学理论中的“中国法”问题
2010年
韦伯"中国法"问题是他在建构宏大的社会理论过程中对中国与西方加以比较而形成的。韦伯认为中国法是家产制法律结构,其司法审判是家父长制的,并在私法、自然法观念、法学教育、法律家阶层等方面存在缺陷。后世学者关于韦伯"中国法"理论的争论其实质是对中国传统法律和司法的态度问题和中国法律变革的方向和路径选择的问题。而韦伯"中国法"理论的意义就在于为中国突破当下社会转型和法律变革的瓶颈,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寻求一条可行路径提供了一种方法论。
胡瀚
论法治政府建设的地位、目标与路径被引量:1
2016年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中心任务和关键环节。人民性乃是法治政府的第一要义,法治政府建设的终极目标是建成让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路径选择的根本问题不是路径模式问题,而是路径主体问题。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路径。具体而言,就是始终依靠人民,强化民主参与制度,完善人民监督机制,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和层次,深入全面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胡瀚
关键词:法治政府人民性民主参与民主监督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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