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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隹文

作品数:10 被引量:22H指数:3
供职机构:华侨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9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刑法
  • 2篇未遂
  • 2篇未遂教唆
  • 2篇教唆
  • 2篇不能犯
  • 1篇单义性
  • 1篇多义
  • 1篇多义性
  • 1篇刑法解释
  • 1篇刑事
  • 1篇刑事被害
  • 1篇刑事被害人
  • 1篇刑事政策
  • 1篇疑难
  • 1篇义务
  • 1篇隐私权
  • 1篇诱骗
  • 1篇证人
  • 1篇制度检讨
  • 1篇私权

机构

  • 9篇华侨大学

作者

  • 9篇赖隹文
  • 1篇吴情树

传媒

  • 2篇福建法学
  • 1篇中国刑事法杂...
  • 1篇研究生法学
  • 1篇贵州警官职业...
  • 1篇云南警官学院...
  • 1篇江西警察学院...
  • 1篇刑事法评论

年份

  • 5篇2013
  • 3篇2012
  • 1篇2011
10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排序方式:
刑事替代责任的理论现状、制度引进与现实选择被引量:9
2013年
刑事替代责任是英美刑法中特有的产物,与英美国家的社会发展、法系特点和"严而不厉"的刑法结构密切相关。尽管如此,也不乏反对刑事替代责任的声音。主张将刑事替代责任引进我国的"本土化说",想当然地认为我国也已经步入风险社会,刑事替代责任有利于预防、遏制犯罪,符合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但这些观点和理由都站不住脚。社会的发展呼唤法律作出适时回应,但作为保障法的刑法应恪守谦抑性品质,一以贯之地坚守直接刑事责任,拒斥刑事替代责任。以民事法、行政法作为补充对相关领域进行规制不失为最优选择。
赖隹文
关键词: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
刑事被害人的责任分配与被害预防被引量:1
2013年
本文以我国刑法中加害人与被害人直接接触的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为限定对象展开讨论。首先,在所限定对象范围内,切分为被害人无过错与可能有过错两类犯罪,犯罪预防对策应以这两种不同类型而分别制定,因而具有刑事政策意义。其次,以被害人可能有过错的犯罪为对象,进一步将其切分为可能影响加害人刑事责任与不影响刑事责任两类,这具有重要的刑事司法价值。
赖隹文
关键词:被害预防刑事政策司法价值
论合法行为在先行行为体系中的地位被引量:4
2013年
把合法行为排除在先行行为之外,不仅无法圆满解决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等情形,而且也不当地将合法行为和先行行为两者割裂开来。认定合法行为是否产生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保证人义务,应以行为人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作为判断基础,行为人是否具有义务履行能力作为现实依据,法益所处的危险程度以及对于行为人的依赖程度作为判断的实质标准。通过这三个因素的综合运用,不仅能够准确地区分合法行为与先行行为的界限,还可以有效地平衡刑法的法益保护和行为规制机能。
赖隹文
关键词:合法行为
基于一个案例展开对绑架罪疑难问题的思考
2013年
绑架罪中的故意不具有可分性,完整的绑架罪故意涵盖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两方面内容,但不能人为地将绑架罪的故意进行分割,认为仅仅是非法拘禁故意和敲诈勒索故意的简单叠加。诱骗可以成为绑架罪的实行行为,但需具备控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的现实性。实力控制被害人与发出勒索的威胁原则上无需具备同时性。但是"诱骗型"绑架由于对于被害人人身的危险是比较微弱,所以"诱骗"成立绑架要求在实力控制被害人的同时向其亲友发出威胁。在向其亲友敲诈勒索之后杀害被绑架人的,对罪数不产生影响,仍然定绑架罪一罪。在杀害被绑架人之后向其亲友敲诈勒索的,前行为构成绑架罪,后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想象竞合。
赖隹文
关键词:绑架罪诱骗罪数
未遂教唆不可罚说之提倡被引量:1
2012年
未遂教唆,或称未遂的教唆,指的是教唆者从一开始就以被教唆者的实行行为终于未遂的意思而进行教唆的情形。学界对未遂教唆的定义可能存在差异,但是关于未遂教唆的核心内涵,已经取得一致的共识,即教唆者客观上实施了教唆行为,主观上却是反对被教唆者的行为既遂的意思。由于未遂教唆的教唆者缺乏既遂意思,所以有别于"教唆未遂"。教唆者以追求结果发生的意思实施教唆行为,但被教唆者没有着手犯罪实行或者着手实行后又有效中止的属于教唆未遂。至于教唆未遂究竟包括哪些情形,在共犯独立性说和共犯从属性说的视野里有所不同,尽管如此,教唆未遂存在的只是处罚范围上的争论,至于教唆未遂本身的可罚性,却没有异议。由于未遂教唆的教唆者主观上没有使被教唆者完成犯罪的意思,换言之,教唆者对于被教唆者的行为持肯定态度,但对于行为的结果持否定态度,并且对结果的否定态度存在合理的根据。由此一来,是否仍然可以认为教唆者存在教唆犯的故意,这既是关涉教唆故意范围的问题,同时也是未遂教唆是否具有可罚性的关键。所以,学者们一般认为"
赖隹文
关键词:未遂教唆可罚性不能犯法益侵害主观说
未遂教唆不可罚说之提倡
2012年
未遂教唆要求被教唆者的行为必须具有法益侵害的危险,不能犯不可能产生这种危险,所以必须把不能犯排除出未遂教唆的对象范围,否则徒增理论上的繁琐。与此同时,应采用修正的客观危险说对不能犯进行排除。未遂教唆的教唆者在主观上不具有对构成要件结果的认识,也不具有对结果的意欲,所以不具有教唆犯的故意;在客观上具有使被教唆者的行为终于未遂的内在根据和外在根据,能够有效地支配结果的不发生。不可罚说能够对被教唆者的行为进行妥当处理;缓解教唆者和被害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在未遂教唆的错误场合,不可罚说能贯彻其立场,并同时兼顾责任主义的要求。陷害教唆不属于未遂教唆的形态之一,两者并非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陷害教唆的教唆者对构成要件结果的不认识没有客观依据,具有教唆犯的故意,所以具有可罚性。认定陷害教唆可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赖隹文
关键词:未遂教唆陷害教唆不能犯
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多义性研究
“犯罪”作为刑法体系的基石,是构筑刑法规范及刑法学体系的基本概念,也是宏大的刑法学体系的逻辑原点。刑法理论对犯罪概念进行了长期的深入研究,我国传统刑法理论更是将犯罪概念定位为犯罪构成的基础。囿于我国刑法典明确规定了犯罪的...
赖隹文
关键词:犯罪概念多义性单义性
文献传递
论刑法解释的对象被引量:1
2012年
从立法者的思维方式和实践中大量典型案件的处理路径出发,传统刑法解释学认为刑法解释的对象是规范,但此理论面对复杂的非典型案件时则显得步履维艰。刑法解释无法脱离个案事实而存在,单纯对规范含义的说明只是规范意义的抽象说明而已。刑法解释的对象既包括事实,也包括规范,还包括事实与规范之间的互动关系。
赖隹文
关键词:刑法解释互动关系
我国强制隔离戒毒的制度检讨被引量:6
2011年
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反映了我国戒毒模式由过去以强制戒毒、劳教戒毒为中心向现在以社区戒毒为中心的转变。戒毒也实现了从行政处罚到治疗矫正的理念嬗变。遗憾的是,现行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却偏离了这种理念,仍然固守昔日的"处罚"逻辑,制度内容和戒毒人员的权利弱化难以体现戒毒人员的主体地位和戒毒的治疗矫正性质。这种现状应得到改变,还强制隔离戒毒以应有面貌,使我国戒毒模式体系真正实现协调和统一。
赖隹文吴情树
关键词:强制隔离戒毒探视权隐私权就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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