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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贵梅

作品数:10 被引量:43H指数:4
供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9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0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纠纷
  • 3篇审查
  • 3篇专利权
  • 3篇利权
  • 3篇裁判
  • 2篇知识产权
  • 2篇知识产权纠纷
  • 2篇司法
  • 2篇诉讼
  • 2篇侵犯
  • 2篇侵犯专利权
  • 2篇侵权
  • 2篇权利
  • 2篇专利侵权
  • 2篇专利权保护
  • 2篇纠纷案
  • 2篇发明专利权
  • 2篇法律
  • 2篇产权纠纷
  • 1篇定制

机构

  • 9篇中华人民共和...
  • 1篇中国社会科学...

作者

  • 10篇郎贵梅
  • 1篇夏君丽
  • 1篇宋晓明
  • 1篇王闯

传媒

  • 7篇人民司法
  • 1篇法律适用
  • 1篇中国法律评论

年份

  • 1篇2022
  • 2篇2019
  • 2篇2014
  • 3篇2013
  • 1篇2009
  • 1篇2005
1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侵害封闭式表述方式限定的药品专利的司法认定被引量:1
2013年
【裁判要旨】在侵犯专利权诉讼程序中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对于封闭式权利要求,一般应当解释为不含有该权利要求所述以外的结构组成部分或者方法步骤。被诉侵权药品增加了请求保护的组合物封闭式权利要求中没有指出的其他组分,未落入该封闭式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必要技术特征是对权利要求需要具备的技术特征提出的最低限度的要求。专利申请人在遵循撰写的权利要求不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的要求下,还应当遵循《审查指南》
郎贵梅
关键词:药品专利司法认定审查指南侵犯专利权专利权保护专利侵权诉讼
同案不同判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被引量:5
2009年
同案不同判与法律统一适用 法制统一原则不仅为我国宪法所明文规定.而且是遵守WTO协议的重要保障,更是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而法律适用统一是法制统一原则在法律实施阶段的要求。对于肩负着处理大量各类案件的人民法院来说,其时刻需要重视和解决法律适用的统一问题。
郎贵梅
关键词:法制统一原则法律适用WTO协议法律统一法治国家法律实施
指导案例20号 《深圳市斯瑞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坑梓自来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康泰蓝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发明所得产品的后续使用不侵害专利权被引量:8
2014年
2013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案例20号《深圳市斯瑞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坑梓自来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康泰蓝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为了深入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一、推选经过及其指导意义该案例系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案件,2011年12月2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生效。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于2013年7月17日将该案作为指导性案例予以推荐。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经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按照程序报院领导同意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
郎贵梅吴光侠
关键词:保护期发明专利权专利权人纠纷精细化工
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制造的专利产品的后续行为不侵犯专利权被引量:2
2013年
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之前即专利临时保护期内,以及在发明专利授权后,购买者使用其合法购买的实施该专利产品是否侵犯发明专利权? 在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专利法虽然规定了专利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即享有请求给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权利,但对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其发明的行为是否享有请求停止实施的权利? 在发明专利授权后,制造者为购买者使用该专利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是否侵犯发明专利权?
郎贵梅
关键词:侵犯专利权发明专利权专利权保护专利侵权发明专利授权侵权产品
《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被引量:19
2019年
2018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5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21号,以下简称《行为保全规定》)。《行为保全规定》共有21条,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行为保全规定》是在总结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审查经验和借鉴域外类似制度基础上制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主体、管辖法院、审查程序、保全必要性的考量因素、保全措施的效力期限、申请有错误的认定及保全措施的解除等。为更好地理解与适用《行为保全规定》,本文对《行为保全规定》的起草背景、指导原则和主要内容作一简要介绍。
宋晓明王闯夏君丽郎贵梅
关键词:知识产权纠纷申请人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对司法裁判提出的挑战及应对——涉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纠纷疑难问题研究被引量:4
2019年
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生活元素,在助推经济增长和丰富社会生活方面日益重要。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其所属国持续推动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促进了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也对人民法院司法裁判提出了挑战,重点体现在涉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纠纷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方面。本文结合典型案例和我国民事诉讼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及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排除受理以及不方便受理的涉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纠纷及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并从促进国际贸易、吸引外资的角度提出建议,包括在立法方面增加有助于制止借助于我国境内帮助行为而在境外实施侵害我国专利权行为的相关规定,以及人民法院应当在对涉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纠纷行使管辖权方面持更为积极开放的态度。
郎贵梅
关键词: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国际贸易管辖权
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问题研究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及其在未来全球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要求对商业方法给予专利保护。美国率先对商业方法专利予以司法确认后,在国际范围内引起了很大争议。本文试图分析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比较美欧日商业方法专利保护的差异,并提出我国...
郎贵梅
关键词:审查制度
开放式与封闭式权利要求的区分适用于机械领域专利被引量:1
2014年
【裁判要旨】“含有”、“包括”的含义本身应当理解为没有排除未指出的结构组成部分或方法步骤,属于开放式专利权利要求的措词;开放式与封闭式权利要求的区分在包括化学、机械领域在内的全部技术领域具有普遍适用性。
郎贵梅
关键词:权利要求
单纯的竞业限制约定不构成保密措施被引量:3
2013年
【裁判要旨】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保密措施应当表明权利人保密的主观愿望,并明确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的范围,使义务人能够知悉权利人的保密愿望及保密客体,且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单纯的竞业限制约定,即便其主要目的就是保护商业秘密,但由于该约定没有明确用人单位保密的主观愿望和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的范围,因而不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保密措施。
郎贵梅
关键词:竞业限制保密措施商业秘密保护裁判要旨权利人义务人
《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产品定制合作商业模式下商标权归属的认定
2022年
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第162号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选编过程、裁判要点、参照适用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一、案例选编过程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向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推荐该案例作为备选指导性案例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经初审,认为该案例基本符合指导性案例要求,并送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征求意见,知识产权法庭同意推荐该案例,并就裁判要点提出相应修改建议。
郎贵梅
关键词:商标权产品定制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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