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荫茂
- 作品数:35 被引量:182H指数:6
- 供职机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医药卫生更多>>
- 单位犯罪条文、罪名探析被引量:6
- 2005年
- 既然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单位,那么,在刑法分则的具体条文中必须反映出单位是犯罪行为主体。最典型的表述有两种形式:其一,在具体条文中明确而直接地规定单位犯罪主体以及单位刑事责任。其二,在具体条文中先规定自然人犯罪和自然人刑事责任,再规定单位犯罪和单位刑事责任。
- 林荫茂
- 关键词:单位犯罪主体刑法分则自然人犯罪犯罪行为条文罪名
- 让立法机关听到最“接地气”的声音
- 2016年
- 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探索建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这是上海民主法治建设的新举措。10个联系点分别设在镇人大、镇政府、区人民法院、街道办事处、市民中心、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区城管执法局等。
- 林荫茂
- 关键词:民主法治建设执法情况法治国家建设立法民主
- 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的若干问题
- 2007年
- 我国正经历着信访高峰的挑战,新《信访条例》自2005年5月实施以来,尽管中央高度重视,成效显著,但信访形势依然严峻。信访现象是社会各类矛盾交织的反映,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对构建和谐社会将构成不利.信访工作责任制度是信访工作的重要环节.《信访条例》中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必须设立信访机构,受理与其职权相对应的信访事项.信访机构是行政机构,其工作做得怎样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为此,本刊约请有关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就信访工作责任制度的有关问题展开讨论,希望引起各方重视.
- 林荫茂
- 关键词:责任追究制信访工作渎职
- 人大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若干问题思考被引量:3
- 2013年
- 人民建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提出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对各级国家机关决策、计划、方案和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社会生活中的有关情况表达的态度和看法。本文所讲的人民建议是指通过信访渠道受理的一类信访件。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依据主要是宪法、国务院信访条例、上海市信访条例。
- 林荫茂
- 关键词:征集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人大社会生活信访渠道信访条例
- 单位犯罪与社会稳定
- 2007年
- 打击单位犯罪的司法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单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具有不同于自然人犯罪的特殊性,司法机关有许多维护稳定的工作要做。针对单位犯罪的突出表现形式即单位“以贷还贷”的合同诈骗案件,从维护稳定的角度考虑,值得从刑法理论上进一步探讨民事与刑事的界限,探讨单位犯罪中责任人员的认定等问题。
- 林荫茂
- 关键词:社会以贷还贷犯罪
- 按照国际惯例制控特大型城市突发事件
- 2003年
- 针对目前蔓延中国的非典疫情,本文提出特大型城市制控突发事件时要注重突发事件个案特征,研究突发事件的共性问题,研究怎样制控恐慌人群,建立突发事件研究队伍和研究档案等,借鉴国外处理突发事件的有益经验。
- 林荫茂尹琳
- 关键词:国际惯例非典型肺炎
- 论加强社会领域地方立法被引量:3
- 2010年
- 社会领域立法和社会法是不同语境下的两个概念。要在和谐社会建设这个大战略背景中认识"社会领域立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进程中认识社会领域立法,在与"社会法"比较中认识社会领域立法。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离不开政府积极作为,这是由"社会权"是积极人权决定的。加强社会领域立法需要利益矫正和财政支持,这是由社会领域立法追求"矫正公平"的价值理念决定的。地方立法工作者要加强为民立法的责任意识,尽快完善社会建设立法框架并形成特色。
- 林荫茂
- 关键词:社会领域
- 单位犯罪裁判理由研究
- 2003年
- 自新刑法确立单位犯罪以来,司法实践推动了我国单位犯罪的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许多新的问题需要理论给予合理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其刑一庭、刑二庭编辑出版的《刑事审判参考》,从1999年第一辑至今已连续出版30多辑,选登了单位犯罪案例11个,每个案例都有详细的裁判理由,这对全国刑事审判机关审理单位犯罪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
- 林荫茂
- 关键词:审判机关犯罪裁判
- 对“市场经济与刑法”的思考被引量:1
- 1994年
- 对“市场经济与刑法”的思考林荫茂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刑法学界纷纷讨论如何为市场经济服务,涉及刑事立法的完善、刑事司法的革新、刑法学研究的取向、刑法思想的更新等内容。反映在具体工作中,出现了证券犯罪研究、期货犯罪研究、罪—一责—一刑关系研...
- 林荫茂
- 关键词:经济犯罪罪刑法定原则市场经济服务合法权利涉外犯罪国际犯罪
- 从法人主体结构谈法人犯罪刑事责任的分离追究
- 2004年
- 实践中大量法人犯罪案件先行追究法人内部的自然人,没有追究法人,两罚制得不到落实。其原因在于最高人民法院有分离追诉的规定,同时反映了理论界对法人犯罪主体结构研究的不足。一、有关法人犯罪分离追究的两个规定1.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对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检察机关只作为自然人犯罪案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与检察机关协商,建议检察机关对犯罪单位补充起诉。
- 林荫茂
- 关键词:犯罪法人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