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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阳波

作品数:4 被引量:8H指数:2
供职机构:湖南师范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2篇争议解决程序
  • 2篇税收
  • 2篇国际税收
  • 1篇税法
  • 1篇特留份
  • 1篇特留份制度
  • 1篇仲裁
  • 1篇自由裁量
  • 1篇自由裁量权
  • 1篇相互协商程序
  • 1篇协商
  • 1篇协商程序
  • 1篇经合组织
  • 1篇继承法
  • 1篇国际税法
  • 1篇OECD
  • 1篇SDR
  • 1篇裁量
  • 1篇裁量权

机构

  • 3篇湖南师范大学

作者

  • 3篇曹阳波
  • 2篇黄文旭

传媒

  • 1篇盐城工学院学...
  • 1篇吉林工商学院...

年份

  • 1篇2008
  • 2篇2007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论国际税收争议解决程序中的SDR被引量:3
2007年
目前,各国一般通过相互协商程序解决国际税收争议。然而,由于相互协商程序存在着某些缺陷,不能保证国际税收争议一定得到解决。因此,在相互协商程序之外,需要一种补充性争议解决方式(SDR)。国际税收争议解决程序中的SDR包括调解、咨询意见和仲裁,其中又以仲裁最具发展潜力。如果各国能在税收协定中规定强制仲裁,就能保证国际税收争议的积极解决,从而为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曹阳波黄文旭
关键词:国际税法OECD经合组织SDR
美国继承法中特留份制度研究
对美国继承法中的特留份制度和中国继承法中的必留份制度进行比较,可以看出,美国的特留份制度比较完善,对继承人的保护比较充分。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变化,简单的必留份制度已经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其种...
曹阳波
关键词:继承法特留份制度自由裁量权
文献传递
国际税收争议解决程序的革新被引量:5
2007年
目前,解决国际税收争议的主要方法是相互协商程序和仲裁程序。在相互协商程序中,主管当局只有义务“设法”解决争议,没有义务必须解决争议,因而很多争议在相互协商程序中得不到解决。国际税收仲裁也存在很多缺陷,至今没有一起国际税收争议是通过仲裁解决的。因此,需要对现有国际税收争议解决程序进行革新,并建立国际税收争议解决机构。
黄文旭曹阳波
关键词:相互协商程序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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