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郭建勇

作品数:3 被引量:17H指数:2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合作作者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司法
  • 2篇公正
  • 1篇信号
  • 1篇信任
  • 1篇信任感
  • 1篇行政
  • 1篇行政案件
  • 1篇行政法
  • 1篇行政法院
  • 1篇政法
  • 1篇审理
  • 1篇司法场域
  • 1篇司法改革
  • 1篇判决
  • 1篇集中管辖
  • 1篇公正司法
  • 1篇管辖
  • 1篇法官
  • 1篇法院

机构

  • 3篇武汉大学
  • 2篇广州大学

作者

  • 3篇郭建勇
  • 2篇董皞

传媒

  • 3篇法律适用

年份

  • 2篇2015
  • 1篇2013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独立而公正:行政案件跨区域审理改革的价值追求与制度设计被引量:10
2015年
在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和法院人财物由省统管的改革方向下,行政案件跨区域审理改革不应再以消除司法地方化为重心,而应回归确保行政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价值取向。跨区域审理有两种基本方案:微调司法管辖制度和设立行政法院。两者的制度转换成本相差不大,但后者更有利于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因此应成为改革的最佳目标,同时应增强改革的合法性。具体制度设计上,改革应遵循从集中管辖到行政法院的路径,行政法院应实行最高人民法院下的三级两审制,并通过设立派出法庭等方式保障原告诉权,以强化法院调查取证职权和实行集中审理模式提升改革之后行政审判的公正和效率。
董皞郭建勇
关键词:管辖集中管辖行政法院
司法改革系统工程之基础项目设定与实施设计思考
2015年
在司法改革顶层设计的背景下,设定改革系统工程中的基础项目,从而按照先后轻重次序实施和推进整体改革工程的全面有序进行是尤为重要的。基础项目的设定必须以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为依据,以司法改革的方向和路径为原则。由此,我国司法改革的基础项目应设定为司法管辖区的设置及法官遴选制度的建立,二者应为司法改革的两个基础项目。司法管辖区的设置应当分步实施,稳健推进;法官遴选制度的建立应当注重机构、标准和程序。
董皞郭建勇
关键词:司法改革
区分司法品质:法院、法官与判决——司法场域中信号的传递与信任的生成被引量:7
2013年
引言:信任与怀疑的背反彭宇案、佘祥林案、药家鑫案、李昌奎案,影响性诉讼层出不穷,法院一次次被卷入舆论漩涡,面对各种各样有根据的或无端的质疑;田凤歧、麦崇楷、吴振汉、黄松有,害群之马前"腐"后继,法院公正司法的能力一次次遭受严峻的拷问,法院、法官、判决常常要针对"有罪推定""自证清白",以至于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担忧"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逐渐泛化成普遍社会心理”。中国司法似乎正在遭遇信任危机.中国法院对司法公信力的渴求显得前所未有的迫切。
郭建勇
关键词:公正司法信任感判决法官信号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