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陈怡

作品数:1 被引量:5H指数:1
供职机构:国务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合作作者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屏蔽
  • 1篇侵权
  • 1篇侵权责任
  • 1篇侵权责任法
  • 1篇《侵权责任法...
  • 1篇《侵权责任法...

机构

  • 1篇国务院

作者

  • 1篇袁雪石
  • 1篇陈怡

传媒

  • 1篇电子知识产权

年份

  • 1篇2012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研究被引量:5
2012年
从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角度看,《侵权责任法》第36条采纳客观过错理论,第3款的"知道"在过错类型上是指故意,应解释为"有合理理由知道","应当知道"是过失,不能被"知道"(故意)所涵盖。"必要措施"包括删除、断开连接、屏蔽等。在法律适用上,第36条的第2款和第3款不存在适用顺位先后问题,对受害人而言,第3款的举证责任大于第2款的举证责任。
袁雪石陈怡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第36条屏蔽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