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坚
- 作品数:28 被引量:70H指数:6
- 供职机构: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更多>>
-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妥协与坚守之间:中世纪教会法对寡妇再婚的理解与规范
- 2022年
- 关注早期教会、格兰西的《教会法汇要》和教令法学家对寡妇再婚问题的理解与规范,可以发现中世纪教会在寡妇再婚态度上一以贯之的模棱两可性。通过将教会对寡妇再婚的理解与规范置于教会关于婚姻与性的理论大框架中可发现,不仅教会模棱两可的态度变得相对容易理解,一些看似说不通的问题也大致有了答案。教会实际是在其禁欲主义基本主张指导下,以早期教会相关经典论说为基础,同时因应人类固有的脆弱性与世俗社会的复杂性,在守贞与纵欲两种极端行为之间不断探索,试图找到几个可堪立足的参照点,从而引导寡妇走上一条从是非旋涡通往至高道德境界的安全之路。
- 陈志坚廖义珺
- 关键词:中世纪教会法寡妇再婚
- 论“家产析分契约”的性质和作用--兼评英国家庭史研究中的“变革与延续之争”被引量:7
- 2008年
- 盛行于英国近代早期的家产析分契约(strict settlement)是地产主因对普通法继承规则不满而自行设计的一种家产分配方案。通过对其背景和实践的综合考察可发现,与之前的家产分配方案一样,家产析分契约明显也具有矛盾的性质,它反映了地产主既想保全家产,又要为弱势家庭成员考虑的矛盾心态。然而,过渡时期的特殊社会背景又赋予了它新的特性,地产主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开始利用新兴资本主义的理念和经济手段努力调整其家产分配方式,有效地调和了长久以来存在的各种矛盾。
- 陈志坚
- 1215年大宪章正本文书缮写与颁行考被引量:2
- 2022年
- 自布莱克斯通爵士始,学界对1215年大宪章的版本、文本与影响做了诸多探索,但其缮写与颁行方面仍存诸多疑点,如四份存世正本文书为何字体迥然不同,它们是否为权威的原始版本,是否由王室文秘署抄工缮写,又通过何种方式颁行?以古文字学和古文书学方法检视大宪章的四份正本文书,它们在外观形制方面多有不同,但均是具有权威性的正本文书。进一步观察还可发现,Ci本与Cii本为王室文秘署抄工缮写,L本与S本则由当地主教座堂抄工缮写。Ci本的目的地并非之前认为的五港联盟,而是坎特伯雷主教座堂。据此,1215年大宪章的缮写与颁行过程以及教会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或应予以重新认识。
- 陈志坚
- 关键词:文本字体颁行
- 英国中世纪及近代早期的家产分配方案被引量:1
- 2007年
- 在中世纪及近代早期的英国,家产继承主要依据普通法继承规则。在当时的生产关系下,这一规则主要是维护封建主阶层的整体利益,而较少顾及亲情。但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封建主在分配家产时常常综合考虑,以限嗣继承(Entail)、托管(Uses)、家产析分契约(Strict Settlement)等变通手段对普通法继承规则加以修正。这些变通手段反映了封建主在情感与理智之间摇摆不定的心态,地产继承制度也在这种摇摆中曲折发展。一部继承法变迁史表明,制度的变迁常常是人们心理冲突的外化形式。
- 陈志坚
- 关键词:托管
- 妇女财产权保护:英国大法官法庭的作为被引量:1
- 2011年
- 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已婚妇女享有广泛的财产权,而诺曼征服之后形成的普通法却将这些权利削弱殆尽。根据普通法中的夫妻一体原则,已婚妇女与丈夫实属一个整体,而丈夫则代表这一整体,妇女的财产权利所剩无几。15、16世纪,为了保护已婚妇女的权益,大法官法庭一直与普通法相抗衡,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其进行匡正,不但为已婚妇女争取到"夫妻共同占有地产"和"零用钱",还通过托管形式让已婚妇女占有"独立财产"。大法官法庭的这些举措不仅为已婚妇女争取到了现实的权利,还有助于培养英国"和平"、"渐进"、"改革"的文化发展模式。
- 陈志坚
- 关键词:已婚妇女财产权
- 中世纪英格兰女嗣财产继承权初探被引量:1
- 2012年
- 中世纪英格兰的地产主如果没有男性继承人,其女儿即成为"女嗣",并可以依据普通法继承规则继承其父家产。但是直至中世纪末期,女嗣的继承权利屡遭削弱。地产主设计出限嗣继承和地产托管两种家产分配方案,以限制、削弱女嗣的继承权利。女嗣继承权利的消长,不仅反映出地产主对女嗣这一特殊家庭成员因情感与理性要求的矛盾而造成的态度变化,还反映出地产主控制财产传承的能力不断增强,相形之下,封建法规则显得刻板。
- 陈志坚
- 关键词:继承权
- 英国中世纪及近代早期的财产继承制度研究
- 本研究目的在于探究电子政务法的基本体系和基本内容,为创建电子政务法学投石问路。为此,本研究的第一章探究了电子政务法的含义、电子政务法的目的和电子政务法的基本框架。电子政务法是对电子政务进行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信息法和行政法...
- 陈志坚
- 关键词:财产继承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政务法政府门户网站首席信息官政务流程再造
- 英国普通法中的不动产继承制度:1066-1540
- 中古英国的不动产继承制度是一个复杂的话题,因为它广泛地涉及法律、家庭、婚姻等诸多领域,并与之密切地交织在一起.长期以来西方学者多从法律角度讨论长子继承制的优劣,而至20世纪中期,西方历史学家将目光投向了婚姻、家庭、妇女社...
- 陈志坚
- 关键词:普通法不动产
- 文献传递
- 论题:什么是全球史被引量:14
- 2007年
- 主讲人简介:刘新成。1952年生。1978年4月至1991年7月.在北京师范学院历史系学习并获历史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1988年9月至1989年7月在美国惠蒂尔学院、2003年11月至2004年2月在美国布法罗大学做访问学者。现任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中国史学会理事、中国英国史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历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北京市历史学会副会长、北京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政协常委。主要研究方向为英国中世纪议会史、西欧中世纪社会史等。同时也特别关注全球史的研究领域.
- 刘新成李建军陈志坚罗辉田汝英梁雪松刘丹
- 关键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联合会论题全国政协委员
- “为他人的利益而占有财产”--中世纪英国的地产托管、封土保有与家产继承被引量:8
- 2009年
- 流行于中世纪英国的地产托管(uses)是地产主在实践中创设的一种地产处置手段。人们过去习惯于到古代法律文本中寻找其源头,其实在它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真正起推动作用的是个体地产主的现实需要。这种源自"现实需要"的地产处置手段与体现地产主阶层整体利益的普通法继承规则旨趣不同,二者是规避与被规避的关系。在教会法庭、大法官庭的支持下,前者挑战后者,并迫使后者妥协,承认地产托管的合法性,从而形成了地产托管制大行其道的局面。这标志着个体地产主在摆脱土地上的各种封建束缚、争取对土地的自由处置权的过程中取得了初步胜利。
- 陈志坚
- 关键词:中世纪普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