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生
- 作品数:38 被引量:68H指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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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态与制度:唐代妇女骑马探析(下)
- 2022年
- 三、唐代妇女的骑马规定在唐代的制度中,已有若干针对妇女骑马的规定出台。但总体看,对妇女的骑马制度并不完整。(一)从唐制看皇后、宫人的骑马关于皇后出行和宫人侍从的乘具,《新唐书·仪卫志》记:“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出……驭者执辔,太皇太后乘舆以出,华盖,侍卫,警跸,内命妇从。出门,太皇太后升车,从官皆乘马,内命妇、宫人以次从。”
- 李志生
- 关键词:唐代妇女新唐书皇后侍卫骑马宫人
- 唐代妇女礼服制变化考析
- 2020年
- 妇女礼服是唐代礼、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彰显妇女身份差异的重要标志之一。学界对唐代妇女礼服已多有研究,但在一些结论与引用材料上,都还有可商榷之处,并且对有唐一代妇女礼服制度的变化,也尚欠深入研究1。武德七年(624),唐朝颁布衣服令,此令也为唐代妇女礼服制奠定了基本框架。
- 李志生
- 关键词:礼服唐代妇女
- 丧葬中的妇女权力:以唐崔暟家族四位妇女为例被引量:1
- 2019年
- 布尔迪厄的权力理论是分析妇女问题的有效范畴。一般认为,在唐人丧葬中,男性子嗣主持操办父母丧事为其时的主流,可称为男性的"官方权力";女儿主持父母丧葬、寡妇主持亡夫及族人丧葬,则为主流的变通。崔暟家族的四位妇女——王媛、卢梵儿、李金、崔严爱均介入过丧葬,但其丧葬权呈不同样态。王媛、李金两位女家长直接使用了男性的"官方权力";卢梵儿以为母的"支配权力"安排了自己的权葬地;夫亡无子的崔严爱被赋予了男性的"官方权力",但这是在胞弟"支配权力"的帮助下完成的。崔暟家族及其婚配者均出身顶级士族,以优美的家风著称于世,故其家族妇女拥有的丧葬权,当在其时礼法接受的范围之内。
- 李志生
- 关键词:权力妇女丧葬家族墓志
- 论魏征在唐代学术史上的地位和贡献
- 李志生
- 关键词:唐太宗贞观
- 隋唐后妃命妇礼服制渊源考析
- 2021年
- 在中国古代后妃命妇礼服史上,隋代是一个不应被忽视的时期.开皇二年(582)和大业二年(606),隋朝曾先后两次出台了后妃命妇礼服制(分别简称"开皇制"和"大业制"),其中的"开皇制",还对唐制产生了重要影响.关于隋之两次礼服制的渊源,史称,开皇制"采用东齐之法",大业制则为"宪章古制"[1].而隋制对唐制的影响,史书则称,唐朝首次出台的武德令,是"大略以开皇为准"[2].作为衣服令一部分的后妃命妇礼服制,其在渊源上是如何体现这些特点的?本文将就此展开讨论,以就教于方家[3].
- 李志生
- 关键词:开皇隋朝后妃隋唐
- 中国古代女性医护者的被边缘化被引量:10
- 2012年
- 战国秦汉时期,产生了四部医典;唐宋时期,形成了正统医者体制。谙于医典医术、且通经博史的大医或儒医,成为了这一体制下的正统医者。这一体制的性别理论基础,是儒家的男女有别思想。在男性正统医者体制下,因理论水平不高,女性医护者被边缘化。但她们又因男女有别的另一层含义——男女身体的隔离——而有着广泛的生存空间。在中国古代,具有现代社会所认同的医术的女性医护者主要有四类:一是官府太医令属下的女医,二是女儒医,三是士人家族女医,四是下层女医及其他妇女健康护理者。
- 李志生
- 关键词:男女有别社会性别
- 唐人对女着男装为“服妖”说的接受史被引量:2
- 2020年
- 唐代的女着男装是学界多方探讨的话题,举凡服装款式、穿着人群、出现原因等,都有不胜枚举的成果[1]。但就是这个看似过度讨论的话题,却仍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那就是唐人对女着男装的认识。对于唐代的女着男装[2],许多现代人视其为妇女解放的标志,但很多唐人的认识却与此迥然不同,他们视其为"服妖"[3]。
- 李志生
- 关键词:服装款式妇女解放唐人现代人
- 唐代胡姬再探讨——以族属、技艺、民族性为主
- 2022年
- 唐代胡姬是其时社会的一种独特存在,1它也被视为唐代胡风与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符号。时至今日,学界对这一课题已多有研究,2但在胡姬的族属、技艺和民族性3等方面,都还有须澄清与探讨的地方。故笔者不揣浅陋,略陈己见,以就教于方家。
- 李志生
- 关键词:中外文化交流胡姬民族性唐代
- 唐代百姓通婚取向探析被引量:9
- 2001年
- 唐代百姓通婚中存在着两种明显倾向,即等级观念和择婿、选妇各有标准。唐代社会中存在的三个主要阶层——贱民阶层、百姓阶层和官员阶层基本都以阶层内婚为主;唐代百姓择婿重才和重未来发展,娶妇则重德、重财。唐代百姓的通婚对唐代社会产生了一定影响:唐代后期的贫女难嫁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山东旧族高门的身份特征,加速了旧士族的消亡;贫女难嫁的观念还对宋代社会产生了直接影响。
- 李志生
- 关键词:唐代通婚婚姻社会阶层土族
- 唐代女子的佛教孝亲活动及特点——以出嫁妇为主的考察被引量:2
- 2015年
- 儒、佛两家女孝观的差异表现在:儒家强调女子依不同人生阶段调整孝亲对象——由本生父母到舅姑;而佛教则强调女子——无论是在室女还是出嫁妇,其孝亲对象都是本生父母。唐代女子,特别是出嫁妇从事各类孝亲活动为父母荐福。唐代女子佛教孝亲活动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佛教孝亲观重母恩之报;第二,佛教孝亲理论不仅缓解了出嫁妇亲恩难报的苦闷,更解决了女子深层次的孝亲难题;第三,佛教功德活动体现了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是家庭主要关系的家庭结构意识,女子为核心家庭成员祈福的功德活动多于父母。
- 李志生伍婷婷
- 关键词:唐代佛教孝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