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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铭

作品数:10 被引量:9H指数:2
供职机构:南开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0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 3篇经济管理

主题

  • 5篇期货
  • 4篇交易
  • 4篇法律
  • 2篇质押
  • 2篇实体经济
  • 2篇期货保证金
  • 2篇期货交易
  • 2篇期权
  • 2篇权属
  • 2篇货币资金
  • 2篇保证金
  • 2篇场外
  • 2篇场外交易
  • 1篇抵销
  • 1篇调解
  • 1篇衍生品
  • 1篇要件
  • 1篇征求意见稿
  • 1篇政治
  • 1篇人民调解

机构

  • 10篇南开大学
  • 1篇天津工业大学

作者

  • 10篇李铭
  • 3篇万国华
  • 1篇杨海静

传媒

  • 1篇南京社会科学
  • 1篇青海社会科学
  • 1篇中国社会科学...
  • 1篇现代管理科学
  • 1篇政法学刊
  • 1篇经济与社会发...
  • 1篇时代法学
  • 1篇金融监管研究
  • 1篇证券法苑
  • 1篇中财法律评论

年份

  • 2篇2017
  • 5篇2016
  • 3篇2015
1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法治现代化视野下的“社会法庭”制度考察
2016年
"社会法庭"制度既有法律多元的理论浸润,亦是"乡土社会"对效益、自治和"接近正义"的现实需求。作为一种传统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一方面,随着中国社会变迁加剧,其存在基础日趋动摇:经济上,以城镇化为代表的现代化建设日益瓦解了"乡土社会"的地理版图,"熟人社会"转型为"陌生人社会";制度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图景下审判公开、程序公正的司法建构,急剧压缩了"社会法庭"的适用范围,现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可发挥替代作用;观念上,公民法治意识的整体提升逐步消解了"厌讼""贱讼"的传统观念,普遍希望通过司法公正实现权利。另一方面,"社会法庭"自身也存在法律定性、领导体制、调解依据、人员素质、效力认定、经费及物质保障等制度难题,长远来看或将失去其存在价值。必须推动"社会法庭"向现代纠纷调解机制转型需要:一是"社会法庭"并非一个科学严谨的提法,法律专有名词应通过立法予以保留,亟需规范"法庭""法官"等表述;二是调解理念上应贯彻依法调解的原则,从"情、理、法"的传统观念转变为"法、理、情"的价值位序;三是结合"社会法庭"的运作实际,宜将其纳入人民调解的法制框架,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的纠纷化解机制;四是吸纳律师、仲裁员等法律职业者参与调解,借助其专业优势和职业经验,提高依法调解水平。
李铭
关键词:法律多元非诉讼纠纷解决人民调解
并购重组服务实体经济功效的案例研究
2016年
近年来,在资本汇聚、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下,并购市场热潮迭起,呈现出法治化、纵深化、跨界化、海外化的新特征。从中国"南北车合并"案例看,并购重组有利于提高国际竞争力,增进业务协同,提高国有资产盈利能力,对深化国企改革具有积极示范效应;从华谊兄弟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实现全产业链布局看,把握政策窗口深化并购重组空间,完善全产业链布局,是促进经济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巨大推力。文章基于并购重组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启示,需要结合混合所有制等国企改革亮点、弱化炒壳预期和新三板发展规划,进一步调整商务部门、证监部门、财税部门的政策实施,实现企业并购重组的经济功能。
李铭
关键词:并购重组实体经济
我国期货保证金的法律性质和权属——纷争与解决
2015年
国债、股票等有价证券作为期货保证金的广泛引入,将改变以货币资金作为期货保证金的市场传统,并削减了其支付结算职能,而回归到交易担保物的本质。据此期货保证金原则上应属于作为出质人的期货交易者,而利息等法定孳息可由合同约定或依交易习惯归属于期货公司。同时,考虑到未来可能出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新的保证金形式,也需要调整《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票据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并在《期货法》立法中予以明确。
万国华李铭
关键词:保证金货币资金
我国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设计的若干问题——兼评《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被引量:1
2016年
迅速发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亟需制度供给,《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我国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提供基本的规制思路。但《征求意见稿》在挂牌公司类型、市场定位、监管权责配置上,仍然带有浓重的部门垄断、条款分割等限制竞争的痕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展需要立足中小微企业特点,破除地方保护和部门垄断,相关制度供给应为区域性股权市场营造充分竞争、政府扶持和自律监管的发展空间。
李铭杨海静
关键词:场外交易市场
期货交易对象的法律要件
2017年
(一)商品期货交易对象得为商品一方面,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商品期货市场;另一方面,商品期货品种构成了我国期货品种体系的主要部分,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截至2014年7月底,我国已有41种商品可以作为商品期货交易的对象,基本覆盖了农业、金属、能源、化工等国民经济主要领域。
李铭
关键词:商品期货交易商品期货市场期货品种服务实体经济法律要件
政治预测市场的操纵
2017年
政治预测市场中的操纵往往通过使交易价格发生变化而影响其他外部参与者、观察者对于事件的看法进而实现操纵的目的。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法院可以通过分析以下因素来判断交易者是否企图操纵政治预测市场:(1)购买合约的价格是否大大高于市场价格;(2)是否在价格急剧上升的时候大量达成交易;(3)就整个市场而言,是否出现一个超级大单;(4)是否存在某一交易者只在某一候选人身上重金下注;(5)在交易后某一候选人的合同价格是否与该候选人民意调查的数据有显著差异;(6)在试图操纵交易发生后,不同的政治预测市场之间是否存在套利机会;(7)涉嫌操纵的交易者是否属于某一党派成员;(8)候选人是否赞同那些可能使交易者自身或与交易者有私交的党派获利或亏损的政策;(9)交易者是否曾有帮助竞选的经历。在商品市场的语境下,一些学者认为,政府对商品期货市场操纵行为进行监管是不必要的,因为这些期货合约的交易者有自发的私人动机予以调节。虽然他们的实验聚焦于弱势预测市场,但汉森和奥佩尔认为,最大的金融市场拥有最准确的信息和价格,因为在更大规模的市场中参与到大笔噪声交易的其他交易者也会相应地改变自己的交易行为。
亚历山德拉·李·纽曼李铭
我国二元期权交易的法律规制路径研究被引量:5
2016年
境外二元期权存在场内交易、场外交易两种形式。场内二元期权由交易所提供,具有一定风险管理职能,受到监管当局的严格监管;场外二元期权依托互联网传播,多为发行机构与投资者的对赌交易,交易风险不容忽视。二元期权业务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有意省略了合约设计的原理说明,并割裂了其服务国民经济功能,与我国期货市场的目标、宗旨及发展思路相悖,极易沦为赌博、诈骗之工具。现阶段放开二元期权管制的条件尚不成熟,但可结合特定领域风险管理的现实需要,引导其由场外对赌回归场内交易,以发挥交易所中央对手方的制度优势,强化投资者保护,实现产品创新与规范发展的法治路径。
万国华李铭
关键词:场外交易风险管理法律规制
我国期货保证金的法律性质和权属被引量:2
2015年
国债、股票等有价证券作为期货保证金的广泛引入,将改变以货币资金作为期货保证金的市场传统,并削减了其支付结算职能,而回归到交易担保物的本质。据此期货保证金原则上应属于作为出质人的期货交易者,而利息等法定孳息可由合同约定或依交易习惯归属于期货公司。同时,考虑到未来可能出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新的保证金形式,也需要调整《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票据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并在《期货法》立法中予以明确。
万国华李铭
关键词:保证金货币资金
农村金融立法格局下期货衍生品市场发展被引量:1
2015年
现有农村金融立法对推动期货衍生品市场创新、服务农村实体经济发展重视不够。农村金融立法格局下,期货衍生品的法律规范,应定位于"促进法"而非"管理法"、"市场法"而非"区域法"、"软法"而非"硬法",与"期货法"立法衔接,并借鉴境外立法经验,通过改革农产品期货品种上市制度、丰富涉农期货衍生品种、促进金融业务创新、加强市场培育、取消不当限制和适当给予补贴等措施,完善农村金融法制化。
李铭
关键词:农村金融促进法市场法软法
期货交易客体辨析:民法逻辑与市场经验的解读被引量:1
2016年
期货交易客体是民法上的"物",亦即英美法上的"财产",而不是期货合同。不惟商品期货如此,金融期货、期权交易亦然。作为期货交易客体之"物"须满足利益化、法定化和数量化的要求。明确期货交易客体为"物",对于澄清非法期货交易"合同转让"的实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故应在《期货法》立法中规定,得以商品或特定利益、权利等有形、无形财产进行期货交易。
李铭
关键词:期货交易期货合同期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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