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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娟

作品数:9 被引量:33H指数:3
供职机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经济管理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电商
  • 2篇电商平台
  • 2篇商标
  • 2篇权利
  • 2篇权益
  • 1篇代购
  • 1篇电子商务
  • 1篇对等
  • 1篇对等原则
  • 1篇虚假宣传
  • 1篇虚假宣传行为
  • 1篇要旨
  • 1篇正当
  • 1篇正当竞争
  • 1篇知识产权
  • 1篇商标侵权
  • 1篇商标权
  • 1篇商标权人
  • 1篇商务
  • 1篇深度链接

机构

  • 8篇杭州市余杭区...
  • 1篇杭州市中级人...

作者

  • 8篇成文娟
  • 1篇梁锋
  • 1篇张书青

传媒

  • 3篇工商行政管理
  • 1篇电子知识产权
  • 1篇人民司法
  • 1篇中国应用法学
  • 1篇中国审判
  • 1篇杭州学刊

年份

  • 2篇2020
  • 3篇2018
  • 2篇2016
  • 1篇2013
9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破坏商标品质保证功能构成商标侵权——“不二家案”判前判后的思考被引量:6
2016年
商标的品质保证功能是一项独立功能。使用自行制备的、印有他人商标的、不标明分装事实以及分装者信息的、质量不合标准的包装对事实上来源于商标权人的商品进行分装转售的行为破坏了商标的品质保证功能,构成商标侵权,这种行为不属于指示性使用,亦不受权利用尽原则庇护,应以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予以规制。
成文娟张书青
关键词:商标侵权
电商环境下知识产权恶意投诉行为的认定与规制被引量:18
2020年
借用知识产权维权名义恶意投诉现象日益泛滥。《电子商务法》实施后,关于15天静默期的规定为规制恶意投诉带来了司法挑战,如何平衡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保护和规制恶意投诉行为,是电商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课题。电商环境下知识产权恶意投诉与线下恶意投诉相比自有其特点。其利用“通知—删除”规则,通过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牟取不正当利益或竞争优势。恶意投诉的认定存在认定投诉者“恶意”难、侵权损失举证难等法律困境。“恶意”的认定可从权利本身不正当、权利外观正当但状态不稳定或有瑕疵、权利正当且稳定但权利人滥用权利等方面加以考虑。法院应结合两造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在事实调查中适当分配举证责任,最终综合整个案件事实,根据优势证据和内心确信依法判决,并加大恶意投诉的赔偿力度。电商平台应建立完善投诉分层机制,平台商家应发动积极有效的申诉,以此共同规制恶意投诉行为。
成文娟郎梦佳
关键词:规制
大数据语境下的权利冲突及司法审查路径
2020年
随着数据量的日益剧增及其背后所蕴藏的巨大价值日益显现,大数据正成为信息时代发展的新潮流。我国政府也把大数据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一定程度提大数据已然成为新时代的“石油”,“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未来”。随着数据之争的白热化,数据权益冲突纠纷也日益增多。本文结合近几年广受关注的大数据产品案,探讨大数据语境下可能存在的权利冲突及司法审查路径。
成文娟
关键词:司法审查大数据权益冲突权利冲突数据产品
一起经营者利用电商平台发起恶意投诉构成不正当竞争案分析
2018年
随着网络购物的盛行,电商平台上的经营者竞争也日趋白热化。其中,一些经营者利用电商平台的投诉机制恶意投诉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打击竞争对手,使其他经营者的商品链接被平台错误删除,从而丧失交易机会。
成文娟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案经营者网络购物投诉机制竞争对手
电商平台上的跨境代购侵害国内商标权人权利案评析
2018年
案情原告德克斯公司是世界著名的雪地靴生产商,其旗下“UGG”品牌风靡全球。其中第880518号“UGG”商标已在中国依法注册,国际分类第25类,核定使用商品包括鞋类。该商标经过广泛使用和宣传,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成文娟郎梦佳
关键词:商标权人权利侵害代购跨境
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运行的实践与思考——以余杭法院为样本被引量:2
2016年
随着阿里巴巴以及大量高新技术、电子商务等互联网企业入驻杭州余杭,对涉网纠纷司法保护的需求与日俱增。顺应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可在线审判的法庭,是法院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之举。余杭法院课题组以该院超过6000件网上法庭案件为基础,对网上法庭运行的实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分析,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课题组罗鑫孔政成文娟郎梦佳梁锋
关键词:电子商务
违反《广告法》的虚假宣传行为并不必然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解析一起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2018年
案情 消费者李女士(本案原告)在北京智丰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丰和公司,本案被告)经营的天猫平台店铺“珍珠生活旗舰店”购买了日本进口的熟铁炒锅一套共3口,实际付款1794元。后发现涉案商品页面不仅多次使用“顶级”“最健康”等绝对化用语进行宣传,且虚构“食品级高纯铁”这个并不存在的铁制品级别,宣传涉案产品具有“抗菌”等医疗功效,由此认为经营者的行为系虚假宣传,对消费者造成欺诈,故诉至法院,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五十五条主张三倍赔偿。
成文娟白春晖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虚假宣传行为《广告法》欺诈纠纷案
iframe嵌入式框架链接的法律定性——避风港规则的适用例外被引量:2
2013年
【裁判要旨】iframe嵌入式框架链接以链接服务之形,实现了提供内容服务之实,采用用户标准认定其为内容提供商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并使服务商试图适用避风港规则规避法律的行为不能得逞。因此,在被链接内容侵权的情况下,服务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案号一审:(2011)杭余知初字第21号二审:(2011)浙杭知终字第58号【案情】原告:北京七色彩虹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色彩虹公司)。
成文娟
关键词:法律定性IFRAME裁判要旨对等原则深度链接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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