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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文

作品数:11 被引量:19H指数:2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中青年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4篇法律
  • 3篇文化
  • 3篇文化产业
  • 3篇管辖
  • 3篇法院
  • 3篇冲突法
  • 2篇侵权
  • 2篇纠纷
  • 2篇管辖权
  • 2篇法律选择
  • 2篇创意产业
  • 2篇促进法
  • 1篇对赌
  • 1篇对赌协议
  • 1篇伊利诺伊
  • 1篇伊利诺伊州
  • 1篇异议
  • 1篇正义
  • 1篇正义观念
  • 1篇知识产权

机构

  • 6篇华东政法大学
  • 6篇武汉大学

作者

  • 11篇司文
  • 6篇郭玉军
  • 2篇杜涛

传媒

  • 3篇武大国际法评...
  • 1篇武汉大学学报...
  • 1篇国际贸易问题
  • 1篇高等学校文科...
  • 1篇山东科技大学...
  • 1篇文化遗产
  • 1篇苏州大学学报...
  • 1篇国际法研究
  • 1篇中国国际私法...

年份

  • 1篇2020
  • 1篇2019
  • 2篇2018
  • 1篇2017
  • 3篇2016
  • 2篇2015
  • 1篇2014
1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营造良好涉外司法环境 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以跨境上市纠纷法律适用为中心
2016年
日益增多的跨境上市纠纷,因其专业性和复杂性,为涉外商事裁判带来挑战。通过对有关VIE和VAM协议数个案例的研究,从法律适用角度,提出司法要保持审慎态度,不能将类似协议一概认定为无效。要准确适用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共政策,充分尊重商事交易规则,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裁判者要具有包容性思维和前瞻性的眼光,不断丰富有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当事人尽量选择仲裁方式解决有关纠纷;学者要加强研究,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郭玉军司文
关键词:对赌协议跨境上市
论管辖外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正当逻辑
2020年
一国法院是否有权审理外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在实践中存在争议,不利于当事人解决纠纷,有碍于判决自由流动。通过对不同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以及国际上相关法律文本的比较研究,发现拒绝审理的理由并非法律原因,更多源于诉讼方便等现实因素。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不应成为拒绝管辖的理由,若满足特定管辖依据,法院应当行使管辖权,否则有违正义观念。我国立法虽没有明文禁止,但司法实践态度不明朗,应当以开放和发展的眼光对待外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管辖权。
司文
关键词:知识产权管辖权正义观念解决纠纷
文化产业促进法视角下文化产业界定比较研究
2016年
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及其巨大的发展潜力要求我国尽快出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立法。首要亟待解决的立法问题则是如何界定“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的诸多理论表明“文化产业”的内涵正在从“文化”走向“创意”。
郭玉军司文
关键词:文化产业发展产业界促进法发展潜力
国际民事诉讼中应诉管辖标准研究
2016年
我国2012年民诉法及其2015年司法解释对应诉管辖虽有规定,但尚有诸多不明确之处。在国际民事诉讼中,被告除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外,往往还伴有其他行为,这些行为给应诉管辖的认定造成了困难。通过考察分析英国、新加坡、津巴布韦、波兰、加拿大、英属维尔京群岛、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应诉管辖的不同司法实践,结合我国有关立法、司法解释,认为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提出管辖异议,也不出庭的,不应认定构成应诉管辖;从诉讼经济角度考虑,对不在答辩期提出管辖异议,而出庭主张管辖权异议的行为不应认可;司法解释对既提出管辖异议又进行实体答辩的不构成应诉管辖的规定值得商榷,从程序经济性和安定性角度看,此种情形宜认定为构成应诉管辖。
郭玉军司文
关键词:协议管辖管辖权异议
自贸协定中文化产业外资准入清单模式的比较研究及启示
2017年
自贸协定中文化产业领域的外资准入清单设置具有多样化和复杂性的特点。文章利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针对当前文化产业较发达的国家缔结的自贸协定中相关清单的模式加以研究,并对我国相关清单的设置提出建议。此类清单主要有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两种模式,采用负面清单的国家又存在多种变通方法以维护本国文化利益。我国应当借鉴先进国际经验,在形式上设置"减码"和"加码"清单,分别将禁止类和限制类的产业门类纳入其中,采用通行的产业分类标准,提升清单透明度,灵活地设置负面清单的条款和内容。
司文
关键词:文化产业外资准入自由贸易协定
冲突法在美国法院(2018年):第32次年度综述(下)
2019年
(五)侵权1.共同住所案件两起伊利诺伊州案件涉及共同住所类型,即所有当事人居住于一个州。在这两起案件中,侵权人和受害者均居住在伊利诺伊州,而侵权行为全部发生在其他州。两起案件都符合巴布科克案的类型,即共同住所地法律规定了赔偿,而侵权地法律没有规定。第一起案件是汉德诉汉德案(Hand v.Hand)R,法院适用了共同住所地伊利诺伊州法律。
西蒙·C.西蒙尼德斯司文杜涛
关键词:侵权行为伊利诺伊州侵权人冲突法
单边法院选择条款的法律效力探析被引量:5
2014年
本文从法国最高法院对罗斯柴尔德银行案作出的判决入手,考察不同国家对单边法院选择条款效力的不同态度,认为这些冲突将导致判决结果缺乏可预见性,不利于国际金融交易纠纷的顺利解决,进而主张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承认此类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此类条款的效力问题在当事人无选择时应适用被选法院地法来认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补救条款,以应对单边法院选择条款可能被判无效的风险。
郭玉军司文
冲突法在美国法院(2017年):第31次年度综述(下)
2018年
(三)合同1.法律选择条款与放弃陪审团林康有限责任公司诉CP林康塔公司案(Rincon EV Realty LLC v.CP Ⅲ Rincon Towers,Inc.)①是本年度最重要的关于法律选择条款的案例。林康案的核心问题是:合同当事方是否可以通过选择另一个州的法律而放弃法院地州(加利福尼亚州)宪法所规定的陪审团权利。与其他州不同的是,加利福尼亚州法院此前曾经认为,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实施宪法的成文法,事先协议放弃该权利的行为在诉讼中是不可执行的(与仲裁相反)。
西蒙.C.西蒙尼德斯杜涛司文
关键词:冲突法法律选择陪审团
文化产业促进法视角下文化产业界定比较研究被引量:2
2015年
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及其巨大的发展潜力要求我国尽快出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立法。首要亟待解决的立法问题则是如何界定"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的诸多理论表明"文化产业"的内涵正在从"文化"走向"创意"。通过比较考察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与实践,从促进法的角度出发,我国在立法上界定文化产业时,应将其称之为"文化创意产业",突出"创意"要素,并采用概括列举陈述的立法模式。此外还要考虑立法本意,做到在具有前瞻性的同时张弛有度。
郭玉军司文
关键词:文化产业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
冲突法在美国法院(2017年):第31次年度综述(上)
2018年
导论本文是对美国冲突法案件的第31次年度综述,应美国法学院协会冲突法分会的要求而撰写,旨在服务美国国内外冲突法专业的师生。本综述的宗旨始终如一,意在提供信息而非臧否是非。不过,作者偶尔也会发表些许评价。本综述涵盖了2017年美国州及联邦上诉法院判决,以2017年12月29日之前westlaw发布的数据为准,共有1432个上诉案件符合条件。本综述关注那些对冲突法的发展和理解——尤其是法律选择有创新的案例。
西蒙.C.西蒙尼德斯杜涛司文
关键词:冲突法法院判决法律选择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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