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争端的国际管辖权问题研究被引量:4
- 2019年
- 国家包括地区间的海洋争端,主要有领土主权、大陆架或专属经济区划分、矿产及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地物的地理特征属性等多种之争。中国与周边一些国家和地区间的海洋争端,也大致如此。解决这些海洋争端,国际司法或仲裁无疑是两条重要途径,这其中首先需厘清管辖权问题,即法院或仲裁庭是否有权审理相关争端。尤其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引入“强制管辖”条款,管辖权问题更为关键,包括强制管辖的适用范围、主体、例外等。通过分析国际司法的同意原则和自裁原则,探讨研究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海洋争端提交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权的基础问题,特别是这些争端提交国际司法或仲裁的可能性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 吴盈盈孔庆江
- 关键词:国际司法管辖权问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董事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认定
- 2011年
- 原则上,董事的法定竞业禁止义务存续于其任职期间,但离职后的董事在一定条件下仍负有竞业禁止义务。认定董事违反竞业禁止义务,需要其有从事同业竞争的行为,且并不以其原任职公司产生实际经济损失为要件,也不论该竞业行为实际结果是否盈利,只需该竞业行为具有竞争性和营利性即可。
- 吴盈盈
- 关键词:董事竞业禁止义务成立要件
- 1945—1949年国民党政府与南海有关行为的国际法意义被引量:1
- 2019年
- 在1945—1949年这个时段内,国民党政府在南海作了大量的主权宣示行为和管治行为(简称为"与南海有关的政府行为")。这些行为在抗战之前也有发生,在抗战胜利后继续存在,体现了行为之间的一贯性。而日本在抗战期间对部分南海岛礁的非法占领并不影响我国在南海的权利主张,因为我国于战后接收了南海诸岛,当时的国际间并无异议。国民党政府在客观上有实际有效管辖的事实,在主观上有进行管辖的意图。此外,根据当时适用的时际法,南海诸岛在这段期间并不是无主地。在此期间,国际社会的默认也使其日后无法再主张权利。
- 孔庆江吴盈盈
- 关键词: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