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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华

作品数:1 被引量:1H指数:1
供职机构: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义务
  • 1篇诉讼
  • 1篇诉讼费
  • 1篇诉讼费用
  • 1篇赔偿
  • 1篇律师
  • 1篇合同
  • 1篇合同义务
  • 1篇法律
  • 1篇法律支持
  • 1篇被代理人

机构

  • 1篇天津市和平区...

作者

  • 1篇李庆华
  • 1篇刘志强

传媒

  • 1篇人民司法

年份

  • 1篇2014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律师不因诉讼未达预期而赔偿被代理人损失被引量:1
2014年
【裁判要旨】代理人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不宜获得律师服务费。在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没有达到预期要求或者没有得到法律支持时,以代理人错误分析案情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败诉责任并赔偿诉讼费用的损失,不符合法律规定。
刘志强李庆华
关键词:被代理人诉讼费用赔偿律师合同义务法律支持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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