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刘纪新

作品数:4 被引量:57H指数:3
供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更多>>
相关领域:生物学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生物学
  • 2篇政治法律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 1篇农业科学

主题

  • 2篇生态
  • 2篇生态系统
  • 2篇生态系统服务
  • 2篇生物多样性公...
  • 2篇流域
  • 2篇公约
  • 2篇河流域
  • 1篇议题
  • 1篇生态补偿
  • 1篇生物多样性
  • 1篇市场化
  • 1篇谈判
  • 1篇谈判进展
  • 1篇企业
  • 1篇情景
  • 1篇外交
  • 1篇环境外交
  • 1篇伙伴
  • 1篇伙伴关系
  • 1篇负责任

机构

  • 4篇中华人民共和...
  • 1篇环境保护部南...
  • 1篇赣南师范大学
  • 1篇中国人民大学

作者

  • 4篇刘纪新
  • 2篇崔鹏
  • 1篇雍凡
  • 1篇杨礼荣
  • 1篇王爱华
  • 1篇武建勇
  • 1篇曾贤刚
  • 1篇刘慧明
  • 1篇雷军成
  • 1篇丁晖
  • 1篇吴军

传媒

  • 2篇生物多样性
  • 1篇中国环境科学
  • 1篇生态与农村环...

年份

  • 1篇2018
  • 2篇2017
  • 1篇2015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五马河流域为例被引量:24
2018年
五马河作为赤水河的支流,为下游酒企提供水源,该流域具备实现市场化生态补偿的条件.通过CLUE-S模拟该流域现有及未来到2030年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两种情景下的土地利用/覆被情况,进而依据InVEST模型对该地区的产水量、氮磷元素消减量和泥沙持留量三种生态系统服务进行评估,最终求得该地区当前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总量为4.1825亿元,在未来两种情景下的价值总量分别为4.1759亿元和4.1622亿元.同时,通过对当地居民及酒企进行生态补偿意愿的调查,得到符合各利益相关方意愿的生态补偿额度最高为2.74亿元/a,而使用发展机会成本法求得该流域发展权损失为1.78亿元/a.结合上述结果,确定了五马河流域市场化生态补偿标准的合理区间,并以该区间以及SWOT分析为基础,设计了五马河市场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曾贤刚刘纪新刘纪新崔鹏崔鹏
关键词:生态系统服务
基于CLUE-S和InVEST模型的五马河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多情景评估被引量:20
2017年
开展生态系统服务量化评估是科学进行生态系统管理的前提,对保障区域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福祉意义重大。基于生态系统服务和交易的综合评估模型(In VEST),耦合小区域土地利用转换及其效应模型(CLUE-S),对五马河流域当前土地覆盖条件下及2030年2种土地覆盖情景[经济发展情景(SED)和生态保护情景(SEP)]下的产水、营养物质输移和沉积物持留3项生态系统服务进行量化评估。结果表明,当前流域的总产水量、总氮输出量、总磷输出量、沉积物持留量分别约为2.7×108m3、630 t、142 t和2×108t。经济发展情景下2030年流域上述3项生态系统服务的物质量相对于当前变化均不明显。生态保护情景下2030年流域总产水量相对于当前将减少约600×104m3,总氮和总磷输出量分别减少约34.8%和35.4%,沉积物持留量增加约0.7×106t。总体而言,五马河流域上述3项生态系统服务与土地覆盖状况密切相关,生态保护情景下2030年上述3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较当前将有明显提高。
雷军成刘纪新雍凡刘慧明吴军丁晖汪金梅吴松钦成市崔鹏
关键词:生态系统服务CLUE-S模型
中国与COP15——负责任环境大国的路径选择被引量:11
2017年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届缔约方大会(COP15)将于2020年在中国召开,这是《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进程中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本文尝试在国家自身发展阶段和履约动态的历史背景下,以国家环境外交战略为尺度,分析东道国承办大会的内在动因与收益。案例表明,举办较为成功的几次缔约方大会都体现出了与国家总体外交战略的紧密联系,取得了与本国国内或所在区域的生态环保政策相呼应的历史性成果,从而在推动《公约》进程的同时提振国内生物多样性工作,实现了边际效益的最大化。中国同样可以借助承办COP15的机会,逐步实现生态环境外交由被动到主动、由内向到外向的转型,与世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为实现该目标,会议筹备过程中应注重将其列入国家大外交日程,以主动、开放的姿态与国际社会合作,加强与区域及发展中国家的战略协同,充分总结《公约》履约的中国经验、中国方案,为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高效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作出贡献。
邹玥屿傅钰琳杨礼荣万夏林王也刘纪新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公约环境外交
企业与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公约》新议题的产生与谈判进展被引量:2
2015年
《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三大环境国际公约之一。随着《公约》谈判的不断推进,企业与生物多样性(Business and Biodiversity)逐渐由《公约》中的一个概念发展成为《公约》谈判中的一个重要议题。1996年召开的《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三次会议(COP-3)首次提出企业(私营部门)参与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后,COP-5将企业参与列入《公约》议题,COP-6正式将企业参与纳入《公约》全球战略,COP-8首次将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单独纳入《公约》决定,并提出下一步开展推动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的做法,COP-9拟定了《企业优先行动框架(2008–2010年)》,COP-10决定开展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对话论坛。迄今为止,《公约》秘书处共组织了4次全球企业界与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Global Partnership for Business and Biodiversity,GPBB)论坛,就这一议题进行专题交流和探讨。企业与生物多样性也是当前我国生物多样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新课题,中国对此十分重视,并派代表团参加了GPBB-3和GPBB-4两次会议。鉴于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状况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形势,作者提出以下建议:(1)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利用GPBB国际平台适时宣传我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2)加强技术研究,制定我国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的相关标准、规范或指南;(3)深化平台建设,搭建企业参与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4)建立跨部门的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协调机制。
王爱华武建勇刘纪新
关键词:企业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