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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昊

作品数:3 被引量:30H指数:2
供职机构:上海政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曙光计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性犯罪
  • 1篇性侵害
  • 1篇狱务公开
  • 1篇司法
  • 1篇司法体制
  • 1篇司法体制改革
  • 1篇侵害
  • 1篇罪人
  • 1篇未成年
  • 1篇未成年人
  • 1篇监狱
  • 1篇法案
  • 1篇法理
  • 1篇犯罪
  • 1篇犯罪人
  • 1篇犯罪人员

机构

  • 2篇上海政法学院

作者

  • 2篇姚建龙
  • 2篇刘昊

传媒

  • 1篇青少年犯罪问...
  • 1篇河南司法警官...

年份

  • 1篇2017
  • 1篇2015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论狱务公开的深化与完善
2015年
狱务公开是监狱司法属性的要求,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深化狱务公开首先要克服监狱是保密机构的滞后观念,充分认识到这是程序参与原则的要求和体现。狱务公开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塑造监狱公信力,同时也是监狱工作自信的体现和法治教育的生动形式。深化狱务公开应当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责任、区分狱务公开的对象、完善狱务公开的载体与方式以及进一步扩大公开的内容与程度。
姚建龙刘昊
关键词:监狱狱务公开司法体制改革
“梅根法案”的中国实践:争议与法理——以慈溪市《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为分析视角被引量:27
2017年
浙江省慈溪市出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严重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犯罪人员,在其刑满释放后或者假释、缓刑期间,通过相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公开,这被称为中国版的"梅根法案"。虽然慈溪出台的《办法》引起了一定的争议,但公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身份信息的做法是具有一定法理基础的。比如,在儿童最大利益原则面前,性侵罪犯的隐私利益应受一定限制;而"梅根法"的背后反映的是国家所面对的伦理选择与基于社会防卫理论,寻求个人权利与公共安全之间平衡等。应当肯定慈溪实践先行探索的意义,并不断完善该制度,为将来可能的全国性立法提供借鉴。
姚建龙刘昊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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