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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垚

作品数:3 被引量:1H指数:1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有权
  • 2篇所有权
  • 1篇隐私权
  • 1篇私权
  • 1篇纠纷
  • 1篇纠纷案
  • 1篇救济
  • 1篇货币
  • 1篇告知
  • 1篇个人资料保护
  • 1篇公物
  • 1篇国家所有权

机构

  • 3篇中南财经政法...

作者

  • 3篇李垚

传媒

  • 1篇内江师范学院...
  • 1篇绵阳师范学院...
  • 1篇中南财经政法...

年份

  • 3篇2016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公物视角下国家所有权客体类型研究
2016年
国家所有的物因其资源禀赋与公益负载的不同,其上的国家所有权在权利性质、权能内容、利用方式等方面也差别巨大。从公物理论的角度出发,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应当包括两大类:一是国有私物,即为维护公法主体自身存续及实现其设立目的所必需的物;二为国有公物,即因物本身的性质或特殊目的不应设定私法上所有权的物,这部分物负载了绝对的普遍性公共利益。基于此,应重构'国家所有权'的结构,针对不同的财产类型,建立不同的管理和利用制度。
李垚
关键词:国家所有权
论货币所有权之认定与救济被引量:1
2016年
所有权客体价值化之极端即为货币,囿于货币的高度替代性和消耗性,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占有即所有"是对货币价值占有中主体的权利义务做了强制性配置。丧失的货币一旦被替代或者消费,货币占有丧失人就无从追索原货币,因此当事人只能请求不当得利或者侵权请求权。如此并不能完全地保护货币占有丧失人的利益,为此可以借鉴英美法衡平规则的适用,赋予受损人对代位物的追及权或优先权。由此,丧失的货币就可以被作为拟制信托的财产,而货币占有人就是受托人,货币占有丧失人就是受益人,同时对于所丧失的金钱代位物,原货币占有丧失人也享有法定的优先权,可以选择适用。
李垚
关键词:货币所有权救济
个人资料保护的规范构造——以朱烨诉百度隐私权纠纷案为中心
2016年
2015年的"朱烨诉百度案",两审法院的不同裁判意见,引发了个人资料保护的规范性构造问题,有待于理论的进一步分析。对个人资料保护的零碎规范做体系性思考,可以发现2014年最高院出台的法释11号的《规定》第12条可作为个人资料保护的一般条款。在规范性质方面,个人资料保护责任与《侵权责任法》第36条网络侵权责任并行不悖,并且在逻辑上互相包容。与此同时,个人资料保护不再依赖于隐私权保护的条款,形成了独立的规范体系。《规范》第12条构造了个人资料保护的一般原则——"告知后同意"原则,但法院在具体适用时依然需要对"告知"、"同意"的含义进行具体考察。
李垚
关键词:隐私权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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