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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珊

作品数:6 被引量:33H指数:3
供职机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1篇研讨课
  • 1篇意思自治
  • 1篇优先股
  • 1篇知情
  • 1篇知情权
  • 1篇商法
  • 1篇生殖
  • 1篇数据产品
  • 1篇亲子
  • 1篇亲子关系
  • 1篇权利
  • 1篇权利内涵
  • 1篇人格权
  • 1篇仲裁
  • 1篇仲裁制度
  • 1篇自由贸易
  • 1篇自由贸易港
  • 1篇小班
  • 1篇临时仲裁
  • 1篇临时仲裁制度

机构

  • 5篇上海对外经贸...
  • 1篇巴黎第二大学

作者

  • 5篇李晓珊
  • 1篇倪受彬

传媒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法学论坛
  • 1篇东方法学
  • 1篇证券法苑
  • 1篇法学教育研究

年份

  • 2篇2022
  • 2篇2020
  • 1篇2014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优先股的制度功能及理论视角之比较分析被引量:4
2014年
法国优先股制度改良自美国。然而,优先股在法国市场上"遇冷",在美国市场上却得到广泛应用。优先股市场接受度不同的重要原因可归结为优先股法律制度在功能上的差异,而这一差异则源于各国审视优先股的理论视角不同。我国优先股的制度内涵显现出法国法的某些典型特征,法国和我国学界认为:优先股是一种股份;而美国学界则将优先股置于公司法与合同法的断层之上。针对我国优先股存在的可预见性的问题,应重新定位审视优先股的理论视角,激发优先股的市场活力。
李晓珊倪受彬
关键词:优先股
论配子捐赠辅助生殖后代的基因来源知情权被引量:4
2020年
我国配子捐赠辅助生殖后代无权知晓捐赠者的任何信息,仅仅是出于婚姻咨询需要时方能确认是否可以与拟结婚对象结婚。配子捐赠辅助生殖后代的基因来源知情权应属亲子关系背景下的具体人格权。通过人权法一般条款、民法典一般条款无法实现该项权利;通过宪法判例路径难以解决该权利与衍生利益之间的冲突问题,且在我国具有不适当性。在我国,适当的路径选择是在民法典的亲子关系部分中确权,赋予捐赠者在捐赠时选择匿名与否的权利,将捐赠者的个人信息进行可识别身份的信息和不可识别身份的信息的类型化,同时在人工辅助生殖法中完善细则。新兴的人格权无法在民法典中详尽列举,而在民事特别法中进行确权应予以考虑。
李晓珊
关键词:具体人格权个人信息亲子关系
数据产品的界定和法律保护被引量:22
2022年
数据产品与原始数据、数据库特殊权利、著作权均不应被置于同一维度来考察。数据产品应属财产权,具有排他性和明确的权利内涵,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在行为法保护路径下,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数据产品的“竞争主体”和“竞争范围”所作的扩张性解释存在泛化“一般条款”的趋势,弱化了司法的可预见性。因此,应通过赋权路径实现对数据产品的保护,但需要对以下问题保持关切:明确数据产品之财产权的内涵;数据控制者需被课以严格的再识别风险防范义务;基于数据流动、共享和增值的理念,网络平台作为数据的控制者,其限制访问的条款之正当性应受到质疑,且网络平台无权对访问者区别对待;数据产品的权利人可通过“可追溯日志”的方式来记录其对数据的增值过程;在面对公共利益的需要时,数据产品财产权应受到限制。
李晓珊
关键词:数据产品财产权权利内涵
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仲裁制度的建设研究被引量:3
2022年
海南自贸港的仲裁机制应置于国际竞争中去考量。在海南自贸港中构建临时仲裁制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和该制度自身发展的规律。尽管目前临时仲裁制度已在自贸区内有限开放,但临时仲裁制度在海南自贸港落地的障碍主要来自于我国仲裁机构的定位不合理,“三特定”的界限模糊,临时仲裁裁决的执行和认可缺乏规制,现有临时仲裁规则普适性的缺失。我国香港地区的临时仲裁的发展数据表明,成熟和强大的法律体系、临时仲裁的高度保密性、仲裁机构的有限介入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该项制度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值得参考。海南自贸港在立法路径上可根据《立法法》对《仲裁法》第16条和第18条作出变通处理或者根据《立法法》对临时仲裁制度作出系统性的规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应重新认识仲裁机构的促进性和服务性并高度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还原临时仲裁的本质属性。
李晓珊
关键词:临时仲裁意思自治
法国法学院本科商法案例教学的模式与启示
2020年
法国法学院本科商法的教学是“大班+小班”的模式。“大班”是由教授承担的关于商法基础内容的课程,“小班”是由年轻教师承担的案例研讨课。小班的案例研讨课以商事案例的评析为主要内容,其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商法思维、提高其写作能力,其实质上是对法律学者和法律事务工作者参与法学知识的创造的认可,更是对法律知识共同体的认可。我国法学院的本科商法案例教学借鉴法国的商法案例教学模式,选取经典性和代表性的商法案例,并且借鉴法国“小班案例研讨课”的课程模式,提高学生运用商法思维解决商事案件的能力和写作能力。
李晓珊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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