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
- 作品数:1 被引量:13H指数:1
-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法律自律论被引量:13
- 2014年
- 康德认为,道德规范人的内在思想动机,不具有强制性因而是自律的;法律规范人的外在行为效果,具有强制性因而是他律的。传统的法律他律论建立在法律的外在性、强制性、预测性之上,这种立论基础在当今法治社会已发生重大改变,表现在法律由外在立法走向自我立法、由强制性走向正当性、由外在观点走向内在观点。因此,现代法律不仅具有他律的性质,也具有自律的性质。随着法治社会的发展和公民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对法律的遵守,自律的比重将会不断增加,他律的比重将会不断减少。自律既彰显人性的光辉,又能凸显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建立人与法律之间的信任感,节约法律资源,减少法律的监控成本,促进社会和谐,反映着现代法律的价值取向。
- 徐立
- 关键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