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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卿

作品数:1 被引量:2H指数:1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合作作者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刑法
  • 1篇自由裁量
  • 1篇自由裁量权
  • 1篇免刑
  • 1篇肯定说
  • 1篇否定说
  • 1篇《刑法》
  • 1篇裁量
  • 1篇裁量权

机构

  • 1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南昌大学

作者

  • 1篇胡帅
  • 1篇李国卿

传媒

  • 1篇山东社会科学

年份

  • 1篇2016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刑法》第37条的规范解释被引量:2
2016年
《刑法》第37条是否具有适用免刑的功能存在肯定与否定两种学说,二者分歧的本质在于第37条是指导性规范还是授权性规范。依据整个刑事案件的阶段分析,在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的自由裁量权下,立案、起诉、审判中也可能"免刑",这是第37条被直接或间接被运用的结果。刑事司法实践中,第37条实际上赋予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一种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力,如此公安机关、检察院对案件的控制权可能大于法院,为此否认第37条具有适用免刑的功能是不合适的。
李国卿胡帅
关键词:免刑肯定说否定说自由裁量权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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