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雅芳
- 作品数:1 被引量:1H指数:1
- 供职机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审查逮捕主要程序问题研究被引量:1
- 2011年
- 审查逮捕具有自身的特点,其审查过程是以报捕书为"索引",通过审阅案卷,形成发散性、开放性思考和证据甄别、筛选、分析的过程。审查逮捕应当每案必讯,复核关键证据,在此基础上形成捕与不捕的正确决断。审查逮捕案件终结报告是案卷的浓缩,应当达到"报告在手如同案卷在手"的效果。作为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的第一道关口,审查逮捕应当根据现有证据,作出科学预判,合理预测捕后证据可能发生的变化,提出补充或补强证据的意见。必须正确厘清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不予批准逮捕和逮捕决定、不予逮捕决定的含义,区分绝对不捕、相对不捕、存疑不捕的适用对象,纠正对象模糊、文书混用的局面。
- 王延祥张雅芳
- 关键词:检察机关审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