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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洁

作品数:3 被引量:17H指数:2
供职机构:中南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义务
  • 2篇司法
  • 2篇勤勉义务
  • 2篇公司法
  • 2篇公司高管
  • 2篇高管
  • 1篇信义义务
  • 1篇义务履行
  • 1篇实习生
  • 1篇勤勉
  • 1篇公司治理
  • 1篇公司治理结构

机构

  • 3篇中南大学

作者

  • 3篇喻洁
  • 1篇余卫明
  • 1篇蒋建湘

传媒

  • 1篇中南大学学报...
  • 1篇时代法学

年份

  • 1篇2012
  • 2篇2011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论实习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承担被引量:13
2011年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难免发生伤害事故,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目前对处理实习生伤害事故的法律却并不健全,《工伤保险条例》将实习生伤害事故排除在工伤保险之外,以侵权法来保护受伤害的实习生不仅效率低下、成本较高,而且也不足以有效维护受伤害实习生的权益。在此情形下,有必要重新将实习生伤害事故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在立法改变之前,则应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以分散风险,确保受伤害实习生的权益。
余卫明喻洁
关键词:实习生
基于束权理论的公司高管勤勉义务研究
勤勉义务,是指公司高管在管理公司事务的过程中,对公司负有运用自己的知识、经验、勤勉及技能并能达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标准的义务。与忠实义务不同,勤勉义务针对的是公司高管的行为方式,是高管人员对其应履行公司事务的技能要求,是衡...
喻洁
关键词:公司高管勤勉义务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法
公司高管勤勉义务履行之探讨被引量:4
2011年
勤勉义务是信义义务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是公司高管对公司应履行的义务,高管不履行勤勉义务将导致民事责任的产生。对于勤勉义务履行的认定,我国一方面可以在立法中授权当事人通过约定的方式明确履行的认定标准,另一方面就是通过立法细化确立认定标准。严格要求未履行勤勉义务的公司高管承担责任可能带来负面影响,为此,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建立公司补偿和责任保险等保障机制,减少高管因其违反勤勉义务履行所遭受的损失。
蒋建湘喻洁
关键词:公司高管勤勉义务信义义务公司法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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